四、简短结语 “耕织结合”的传统经营模式在近代中国呈现出多元分解的态势,但并不能由此推导出“农工结合”模式的分离。在近代中国,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农家经营模式,虽然随着手工业经营内容的变更,两者结合的比例与方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从形式上看,“农工结合”始终是近代农家最主要的经营模式,两者真正的分离仅在少数时段、少数农家发生过,也正因为如此,单一的种植业农户与单一的手工业经营农户在近代农村是少之又少的,甚至一些通过手工业经营发家致富的农户,又将资本重新投向土地,购买大量农田,使农业与手工业在新的基础上重新结合起来。我们也不能将这种回归简单地斥之为向自然经济模式的倒退,必须加以具体分析,除了近代农民具有的土地崇拜情结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中国“农工结合”的农家经营模式实质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经营,是与近代中国特殊的经济国情相适应的。对缺乏有力保护的小农来说,“农工结合”的经营模式是作为弱势阶层的农民在应对市场的剧烈变化时,以不变应万变的一种更为稳妥的选择。 从形式上看,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在近代中国农村并无多大变动,但结合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它既可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可能是面向市场的商品经济,关键取决于家庭手工业生产的性质。如果手工业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家庭需求,而是供应市场,应该说这时的“农工结合”就已经脱离了自然经济的性质。即使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但生产原料仍依赖于市场(如农民不再自己种植棉花,而是购花纺纱;或不再自己纺纱,而是购纱织布),应该说这时的“农工结合”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然经济了。在“农工结合”的经营模式中,即便是经营以市场导向为目的的家庭手工业,也还有两种不同的类型,即维生型与谋利型。站在农村工业化的角度看,谋利型的“农工结合”的经营模式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但是,近代中国的农情决定了维生型的“农工结合”的经营模式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近代农村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注释: ①所谓经营模式,是指在农户这个微观经济单位中生产的组织经营状况,包括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产品如何处置等等,具体表现为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生产领域中的配置以及产品在家庭消费与市场销售中的状况。 ②国内最早从农家经营模式角度分析近代乡村手工业的学者当数王亚南,他在1950年出版的《中国经济原论》一书中认为:“在农业社会,工业一般是附着于农业,而形成为农业的工业。那种散在于农村方面的工业,大抵是采取手工业形态,而这手工业,则以三个方式从事经营,其一是副业,或者说自家消费,或为贩卖;其二是当作本业,兼作农业活动;其三是当作专业,变为纯粹手工业经营。这纯粹的手工业,可因其保有工具及原料与否,而分为独立手工业,与不够独立的‘工资作业’。”(见王亚南著;《中国经济原论》,三联书店1950年版,第130页。) ③这种观点认为,传统手工业的衰落或破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传统纺织业为代表的“耕织结合”模式的瓦解,近代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是在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侵略和民族资本主义的竞争下,传统农家纺纱业遭到了致命打击,洋(机)纱代替土纱,造成了纺与织的分离,再以后当机布从排挤商品布进而代替自给土布时,小农便“投梭而起”,即“耕织分离”了,是为自然经济瓦解的“三部曲”。 ④参看徐新吾:《近代中国自然经济加深分解与解体的过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陈惠雄:《近代中国家庭棉纺织业的多元分解》,《历史研究》1990年第2期;谢放:《近代四川农村“耕织结合”的分离过程及其局限》,《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1期等。 ⑤汪敬虞:《中国近代手工业及其在中国资本主义产生中的地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⑥⑦刘灿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和山东手工棉纺织业--兼谈对“自然经济解体论”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史》1988年第6期。 ⑧佚名:《南昌土布洋布业之近况》,《中外经济周刊》第166号,1926年6月12日。 ⑨张肖梅编著:《四川经济参考资料》,国民经济研究所1939年1月,R,工业,第105页。 ⑩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三卷,第37页。 (11)佚名:《豫省荥阳等县草帽工业渐形衰落》,《实业部月刊》第一卷第五期,1936年8月。 (12)亮父:《济南对外之工商业》,《直隶实业杂志》第四卷第二期,19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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