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综上所述,近代珠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洪水灾害有增无减,且日渐严重。1915年爆发有史以来最大之洪灾,史称乙卯水灾,西江和北江、东江沿岸以及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地区洪水泛滥,不仅农田村镇被淹,而且造成交通中断,工商业也由此受到极大破坏,损失惨重。遭受此次大水灾侵袭之后,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和水利机关议论纷纷,人们感到不能完全依靠堤防来防御洪水,因而提出造林、开河、疏浚、蓄水种种建议。经水利机构勘查研究与比较后,得出的结论是:“上述各项防洪方法,或为地势所限而不能实行;或因费用浩大而不宜举办;又或因参考资料尚未备具,有待详加测验而后始能谈计划实施者。故惨重,据时人回忆:“三祃街及附近铺户尽行倒塌,死者数千人,满江浮尸,饥民十余万。”[11] 其实此次水灾中,景福围各围段共决十七口,不只是上述三祃街一段被大水冲溃,而且水灾也应该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然而,在舆论的压力下,围总局必须要有一个交待。铺商的偷掘行为,则成了最好的理由,毕竟“千里长堤,溃于蚁穴”。 次年,围堤修复后,围总局邀集高要县三屯人士磋商,大家一致认为应该整顿围堤秩序,严禁铺商再行修建。铺商们明知理亏,未敢声辩。为防微杜渐,围绅们还联合请求政府出示禁谕。最终,高要县知事兼警察所所长发布告示,规定“自此次围基修复后,尔等毋得再在三祃街、塔脚街、来紫坊等处建筑铺屋,如敢故违,应即指名禀究。”[10](p141)此后,这一带南北各商铺全部退出围堤,皆不得再行复建。至此,堤围沿岸繁华的商业景观不复存在,而绅民在堤坡及公路两旁栽植的三千余株龙眼果树则是长得郁郁葱葱,围堤景观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当然商铺及商人集团的退出,也意味着围总局收入的减少,围绅被迫谋求新的水事管理费用来源。 注释: ①相关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兹引下述成果为例。夏明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2000年;王日根《明清时期苏北水灾原因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苏新留《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及其政府应对》,《史学月刊》2007年第5期;张祥稳《试论乾隆朝中央政府赈济灾民政策的具体措施——以乾隆十一年江苏邳州、宿迁、桃源三州县水灾赈济为例》,《清史研究》2007年第1期;王秀玲《嘉庆六、七年直隶地区水灾和政府的救灾活动述评》,《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7年;行龙《明清以来晋水流域的环境与灾害——以“峪水为灾”为中心的田野考察与研究》,《史林》2006年第2期等。 ②关于乙卯水灾,李琪曾就水灾的灾况与灾后赈济做过初步研究,见李琪《1915年广东乙卯水灾灾况与灾后赈济初探》,《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卷11期。 ③关于珠江三角洲的顶点,尤其是西江、北江三角洲的顶点,自上世纪60年代以后有若干不同的看法。本文采用曾昭璇(1981)的观点,根据河道开始的分汊点,以高要县三榕峡为西部顶点。三水以下为现代三角洲,三水以上为古三角洲。 ④吴远基(1876-?),字俊英,又字幼舫。清光绪23年拔贡,内阁中书改直隶候补知县加同知衔。(据吴远基续修,《高要水坑吴氏家谱》,民国16年本)民国33年任高要县参议会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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