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有专节谈“官绅间的合作与冲突”。①瞿先生全书的重点并非讲这个问题,限于篇幅,对此也无法展开。其他研究清代士绅以及研究近代基层政权、基层社会的著作,或多或少会涉及官绅关系②,但详为论述者不多,深入细致的个案分析更少。中山大学收藏有一本同治、光绪年间历任广宁、四会、南海等县知县的杜凤治的日记,其中有大量知县与士绅打交道的记录。本文主要根据这部日记的内容,再参考其他档案、文献,以同治年间广宁县为例,具体地探讨州县官与地方士绅的合作与冲突。 一、知县杜凤治与广宁县的士绅 先对日记作者作简单介绍:杜凤治,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举人出身,生于嘉庆十八年(1814)年,光绪八年(1882)仍健在,卒年不详。同治壬戌年(1862)大挑二等,加捐知县,遵筹饷例捐双单月不积班选用;同治五年(1866)签掣广东肇庆府广宁县知县。当年十月廿四(11月1日)到任,同治七年正月廿六(1868年2月19日)交卸离任;同治九年十月廿七(1870年11月19日)再任广宁知县,次年二月十五(1871年4月14日)调署南海县。第一次任职447天,第二次117天,两任加起来共554天。此后他在广东继续当州县官,直到光绪六年(1880)病辞。③ 杜凤治的日记第一本封面署《望凫馆宦粤日记》,据他自己说,第二本早就失去;以后各本封面所署不尽相同,现共存40本。日记用较草的行书写成,多数写得密密麻麻,阅读颇不易。日记第1、3、4、5、6、16、17、18 等册有他在广宁任职的记录共约55万多字。 杜凤治在广宁期间的日记没有中断过,平均每日写千字以上。在审讯案件、下乡催粮、缉捕盗匪,以及到省城谒见上司、办事时,甚至在广宁绅士上控、闹考那些非常繁忙、烦心的日子里,他都坚持记日记,往往连续几天都写两三千字。同治六年十二月初二日(1867年12月27日),他同道台在傍晚接见廪生岑鹏飞等人后已近午夜,但当天仍记了3600余字。 杜凤治精力充沛,记忆力过人。从日记看,几千字在繁忙的公私事务之余一气写成,笔误与涂改不多,且思路清晰,记录详细;举凡与上司、同僚、士绅的对话,处理公务、案件的过程,祭祀祠庙,科举题目,典礼仪式,与他人的争论、矛盾,多详细记述,对公文、信函往往也摘要抄录,日后如发现误记则在两行之间以蝇头小字更正、补充。 日记记录了大量官员任免、官场内幕、中外交涉、风土人情、物产物价、奇闻逸事等内容,对人对事有闻必录,毫不隐讳。如署理布政使郭祥瑞和巡抚蒋益澧与杜凤治关系很好,甚至可说是他的后台,但日记仍记下郭祥瑞“为曹冲军糈用一百三十八万余两,难以报销;又传言内有二十万两并非正款,是另外巴结抚台的”④;“藩台库中,巡抚令巡捕往取银,往往无收条子,亦无入帐,至今多不记忆,不特曹冲提用军饷无札子也。今要彻底澄清,抚台不认,为数颇巨,藩台焉能倍(赔)出?”⑤ 蒋益澧被免职离任时广东“绅民”送了很多万民伞、高脚牌,杜在日记中却记下了内情:“抚台每伞一柄赏银五十,牌一面赏银若干,顶马一匹赏十两,余仿此。为此人情趋利若鹜,更多矣!”⑥ 对其他人更是经常有尖刻的评语,如称他的广宁前任曾华溪“可云如木偶,如傀儡,如聋如聩者矣”⑦;称他的四会后任乌廷梧“刻薄性成”,“此人形象极似禽兽,姓亦禽类,又非中国人族,直可以禽兽视之”。⑧ 不过,杜凤治的日记从不发表批评太后、皇帝、朝廷的议论,于此也可见此人精明谨慎之处。 如此详细的州县官日记不可多见,而近代广东文献散失严重,所以,杜凤治日记对研究清代基层政权以及晚清广东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当知县是十分劳心劳力的。杜凤治自称到任后“从无一月在署安居”,“偶见猫犬安卧,心实羡之,叹吾不如”;“一官忙促,遂致以先人讳忌,不克亲身一拜”。⑨ 因为日记对他所有活动记载甚详,看来“无片刻闲”确是实情。除了公务和官场应酬外,杜凤治基本没有什么休闲娱乐,也极少专程的游山玩水。 尽管抱怨做地方官辛苦,但杜凤治仍做得十分起劲。他的家庭经历太平天国战争已败落不堪,“一门饥寒”,后虽有所改善,又因捐官、选缺,“费用层出,进项毫无”,“贫至不名一钱”。(10) 在日记中他一再提到族内“诸房皆不能振起,待臣举火者实不乏人”,除自己家庭、杜氏家族外,舅族以及前妻、妻子家族亦要接济(11),他还花费巨资为子侄捐官。(12) 当官收入是他维持这十多个家庭生活的来源。 在第一次到任前,杜凤治已欠了巨额债务。他为赴任借京债4000两,对扣,到手才2000两,还要支付中人劳金等共几十两;先打发家眷回浙江家乡, 后又命人接来广东;路过上海,盘缠已觉不足,又借200两。到广州一个多月后,又借了3300多两;在广东省城等候札委一个来月用去1300多两,仅“各衙门费”就要200两。(13) 这些,全部都要到任后筹还。 广宁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西江的支流绥江横贯其间,是一个山区县,以产竹著称。据《广宁县乡土志》载,大约光绪年间,该县“男口十七万有奇,女口十五万有奇”(14)。杜凤治到达广东后,在日记记下:“广宁缺,上游、同寅无不同声说为粤省中上之地”;广东州县多亏累,广宁则无,故被视为佳缺。(15) 按规定,广宁知县每年俸银45两,养廉银600两。(16) 这几百两当然不是知县的主要收入,实际上,“宁邑岁入盈余可及万金”(17)。日记记下了知县一些“常例”与额外的收入,有一次,士绅来谒见时奉上的“贽仪”就有100元。(18) 日记记载,在城内开押店的,初开要送50两“官礼”,另外还得送知县的“到任及节、寿礼”,连州学官康赞修在石狗开设押店,倚仗其弟康国器为广西布政使,一概不送,杜凤治忿忿不平而又无可奈何。(19) 但其他没有大官作后台的店主则是要送的。日记又记载,户房典吏汤新“到任”、“公礼”等欠500两,杜凤治传齐七房典吏,对汤新大加训斥,宣称:“今日要钱亦大声疾呼”,令汤新限期缴清。(20) 于此看来,知县仅从书吏处得到的“常例”收入就很可观。不过,日记关于收入的记载并不多(支出则有详细记录)。 杜凤治得到的钱并非“纯收入”,因为自己要承担大部分办公费用,仅聘幕客顾小樵统办刑钱两席,每年就要修金千两,另伙食银每月10两,还有几位每年一百到几百两不等的“小席”;还有“家人”三四十人。(21) 这些“家人”多数是协助执行公务的人员,参与警卫、传达、送信、征粮、缉捕、审讯、押解、坐省、坐府(长驻省城、府城办事及打探消息)等事项,往往还是知县监督书吏、衙役的代表。他们都由杜凤治支付报酬。当然,无论幕客还是“家人”,都会利用各种机会牟取额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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