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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册封琉球国王尚质始末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档案》 吴元丰 参加讨论

中琉两国关系源远流长,早在隋唐时期就有了交聘往来。至明洪武年间,明朝开始册封琉球国王,使两国关系更加密切。清朝建立全国性政权后,沿袭明制,仍册封琉球国王。清朝第一个册封的琉球国王是尚质,其册封过程经历了十余年时间,通过这次册封,最终恢复了清代的中琉两国关系。所以,搞清楚清初册封琉球国王尚质的全部过程,对研究有清一代中琉关系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新近发现的清宫满汉文档案,并结合有关文献,对清初册封琉球国王尚质的全过程试作论述。
    一 顺治帝第一次遣使“招抚”与琉球国世子尚质遣使上“投诚表文”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五月初四日,琉球国中山王尚豊薨后,其子尚贤即位,称世子,[①]按册封例,国王薨后,继承王位者,在受封之前,不可称王,只称世子,俟册封后,方可称王。崇祯十五年三月,琉球国世子尚贤按定制特遣正议大夫蔡锦等人赴中国进贡请封。[②]当时,明王朝岌岌可危,东北地区有新起之满洲,中原腹地有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危难之际无法遣使赴琉球国行册封之礼。因此,正议大夫蔡锦等未能完成使命即行回国。崇祯十七年二月,琉球国世子尚贤又遣正议大夫金应元、使者吉时逢、都通事郑恩善等人赴中国进贡请封。[③]正议大夫金应元等到达福建时,李自成农民军已攻入北京,明崇祯帝在煤山自缢而死,明王朝灭亡。这年五月,明福王朱由松在南京称帝,年号弘光。于是,正议大夫金应元等由福建行抵南京,向弘光帝呈进了世子尚贤的请封奏书。然而,弘光政权刚刚建立,战事频繁,同样无法遣使赴琉球国行册封之礼,只好遣使赍诏赴琉球国,晓谕崇祯帝“驾崩”及福王称帝之事。[④]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崇祯和弘光帝未曾遣使赴琉球国行册封之礼的一个直接原因,即按例派遣册封使赴琉球国,不仅需要造办大型海船及赏赐物品,还要委派一定数量的官兵护送,费用巨大。
    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攻入北京不久,清军入关,打败农民军,直取北京。是年十月,清统治者福临迁往北京,即皇帝位,国号大清,纪元顺治。此时在南方的明朝官僚士绅以及从北方逃亡而来的官吏们,纷纷拥立朱明的后裔,建立起自称正统的“南明”小王朝。在这些小王朝中,除南京的弘光王朝外,福州的隆武和肇庆的永历(此王朝后来迁到桂林、南宁和昆明等地)王朝影响较大。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北方有大清王朝,南方有南明政权的不统一局面。在这种形势下,琉球国世子尚贤并未中断与中国的交往关系,一直以庆贺、进香和朝贡等名义遣使到弘光和隆武王朝。南明的弘光和隆武王朝也几次遣使到琉球国,赍送诏书敕谕。在此期间,琉球国与清王朝未发生任何交往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为琉球国世子尚贤仍视南明政权为中国的正统政权。二为地缘关系,当时南明政权控制的东南沿海地区,与琉球国隔海相望,而福建又是几百年来琉球国惯走的贡道,交往较为便利。
    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清王朝命贝勒博洛为征南大将军,同固山额真图赖率兵出征福建和浙江的南明政权。是年九月,清军进入福建,灭南明隆武政权。清军进入福建后,征南大将军博洛发现,这年三月琉球世子尚贤遣来进表庆贺明唐王称帝的长史金思德等五十余人留闽未还,遂选其中金思德及通事、人伴等六人,于十二月初八日,由福建送往京城,于顺治四年四月十七日送到。六月初七日,清顺治帝“格外优恤,赐宴,赐袍,赐靴。初十日,礼部颁发敕书一道。”[⑤]其文曰:“朕抚定中原,视天下为一家。念尔琉球,自古以来,世世臣事中国,遣使朝贡,业有往例。今故遣人敕谕尔国,若能顺天循理,可将故明所给封诰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朕亦照旧例封赐。”[⑥]同时,命通事谢必振为招抚使者,由兵部委派官员二名,护送通事谢必振和琉球国长史金思德等人,顺治五年八月中旬抵达福建。因时过风汛,无法驾船启行,遂滞留于闽。顺治六年五月底,时届风汛,招抚通事谢必振及其随带捧敕官一员、礼生二名,与琉球国长史金思德等七员,人伴诚意等四十四名,驾船开洋。[⑦]
    九月十三日,行抵琉球国。[⑧]琉球国世子尚贤早在顺治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业已薨逝,其弟尚质即位,称世子。[⑨]于是,世子尚质率文武百官,迎接谢必振等人入王城,接领敕谕开读。同年十一月,缮具“投诚表文”,遣都通事梁廷翰、通事周国盛、火长扬茂等人,护送使者谢必振回国,但未照清顺治帝敕谕送缴故明敕印。其具体原因,世子尚质在致清朝礼部咨文内称:“天使驾临已属菊〔月〕(即九月--引者注),敝国舟楫未备,礼仪仓卒,难于急办,圣天子开国维新,不敢遽草率,欲强留来岁同行,又碍愆期之谴,谨具投诚表文,遣都通事梁廷翰等护送天使归国外,其故明印敕,祈宽来祀同礼仪一并稽颡阙廷庆贺。”[⑩]
    当年年底,谢必振和琉球国都通事梁国翰、通事周国盛到达福建。经福建巡抚等具题,于顺治七年二月十八日,通事周国盛及人伴坚义、遂志三人,随同谢必振起程进京,呈进表文。其余都通事梁国翰及人伴山峻等人,于五月间驾船回国。[(11)]
    二 顺治帝第二次遣使“招抚”与琉球国世子尚质遣使缴“故明敕印”
    琉球国世子尚质遣通事周国盛等护送谢必振回国,并乘便上“投诚表文”时,曾移咨礼部陈明,来年将特遣使者上表庆贺,送缴故明封诰印敕。因此,周国盛等进京上表事峻后,就奉命“馆留在京,守候贺至,一并遣发。”[(12)]然而,时至顺治八年九月初八日,庆贺使者尚无音信,顺治帝复颁敕谕一道,并决定再遣谢必振出使琉球国,通事周国盛等三人同行回国。该敕谕曰:“皇帝敕谕琉球国王,尔国承命向化,奉表投诚,朕甚嘉焉。奏内有云,献琛稍宽于来祀。以故,馆留周国盛等三人在京。随于七年五月内,遣梁廷翰等十九人回谕尔国。迄今故明敕印未缴,并去使无有消息,意者海道迂远,风波险阻,抑有别故,未达尔国聊(耶)。来使留京日久,朕〔甚〕悯念,今赏赐表里银遣归,沿途给与脚力口粮,添入驾船,同通〔官〕谢必振回报尔国,听尔国便宜复命,用示朕怀柔至意。故谕。”[(13)]此敕谕与顺治四年四月颁发的敕谕比较,内容虽有差异,但其核心是完全一致的,即令琉球国世子送缴故明敕印,否则不予敕封。清统治者如此重视送缴故明敕印的问题,是因为当时南明永历政权犹存,进行着顽强抵抗,恐琉球国世子心存二意。这以谢必振第二次出使到琉球国后致长史司的咨文为佐证。谢必振在此文内指出:“故闽(明)印敕未缴,其中不无游移携二。”[(14)]再从琉球国方面看,世子尚质按“投诚表文”所言备好方物船只后,于顺治七年十月,曾差遣王舅阿榜琨、正议大夫蔡锦等人庆贺,不幸海上遇险,未能到达目的地,但仍未携带故明敕印。[(15)]由此可见,世子尚质并非心志不一,只是不想送缴故明敕印而已。仅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为琉球国视封王敕谕为国宝保存,当“先王告终,即将本王之敕,同行埋葬。”[(16)]二为明朝惟洪武帝颁印一颗,而琉球国王凡行事均用此印,所以送缴旧印后,在颁发新印之前,无印可用,恐误行事。世子尚质在后来请求清朝颁发印敕的奏书内称:“本国有三十六岛,一切行事,必需印信,难以久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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