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清时代江南地区的毁淫祠运动,学术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探讨清代康熙年间江宁巡抚汤斌毁五通及相关淫祠的行为及其影响①,但从总体上对这一时期江南毁淫祠运动进行的研究却尚付阙如。本文将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以江南腹地苏松两府为中心,试图勾勒出本地区在明清时代毁淫祠的大致趋势,并进而从毁淫祠的原因、展开方式及其效果等多方面入手对这一现象进行探讨。 一 初民时代,信仰无论是作为一种个体还是群体的行为,从来就没有所谓正祀与淫祀之分。淫祠(祀)概念的出现,其实是必然与国家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国家与阶级产生以后,社会的状况映射到信仰领域,才会产生所谓淫祠的问题。统治者在神灵祭祀问题上作出种种限定,其意主要在于垄断祭祀特权,维护已有的社会等级划分。所以,在一些先秦的经典中就首先出现了关于淫祠的一些说法,如《礼记·曲礼下》所提到的“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等等,便是这一状况的反映。唐宋以前的江南相对于中原而言,无疑处于边缘地位,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于北方亦毋庸讳言。这种现象反映在信仰方面,就是时人所说的“信鬼神,好淫祀”,与北方相比,江南地方祭祀对象与祭祀形式的繁杂是很明显的,即使在宋明以来的地方志书中,这一点也经常被列为地方民风的特点之一②。 明清以前,江南地区最大规模的一次毁淫祠事件发生在唐代。史载狄仁杰为江南巡抚使时,曾经“毁淫祠千七百所,吴中仅置太伯、伍胥、季扎三祠”③。作为一件反映了江南地区逐渐被纳入中原文化正统的事件,狄仁杰的行动在江南地方史上有着某种象征性的意义,朱熹对此更是大加激赏,因此后世江南士子只要一谈及淫祠问题便常会引此为据,对地方祠祀进行批评。 毫无疑问,与历代王朝相比,明清两代的祠祀政策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无非是体现为废与立的两面。在王朝的政策体系中,两者互为依存,互为条件。如明初,朱元璋鼎定天下后,便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国家祭祀政策,洪武元年,他命“中书省下郡县访求应祀神祗,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于社稷及惠爱在民者具实以闻,著于祀典,令有司岁时致祭”④,之后又规定“天下神祠不应祀典者,即淫祠也,有司毋得致敬”⑤。“古者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士庶各有所宜祭,其民间合祭之神,礼部其定议颁降,违者罪之。”⑥而王朝政策在地方贯彻的直接表现方式之一就是官员的毁淫祠活动。 鉴于史料记载的不完整,我们自然已经无法精确地了解在明清时代的苏松地区,到底有多少地方官员实践国家政策,进行了毁淫祠的活动。但是,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勾沉,统计排比,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历史的原貌及其大致的趋势。有明一代,在苏松地区有迹可寻的毁淫祠活动总共发生了21次,大致而言,呈现两头低中间高的趋势,特别是从弘治到万历前期是毁淫祠运动的高峰。在这一点上,与学术界已有的关于明代全国范围内毁淫祠运动的统计是大致相符的⑦。 清代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仅据表2我们似乎较难判断其大致的趋势,但是考虑到清初汤斌毁淫祠影响之大,而且在已有的事例中,嘉庆以后有5例都是针对金泽陈三姑神的行动。因此,很明显,根据统计,清初应该是江南地区毁淫祠的高峰,嗣后则逐渐低落。而如果在明清之间作一个比较,则显然又是明代毁淫祠的频率要高于清代,这或许与心学的影响有关。 弘治年间是明代地方毁淫祠高峰的开始。如弘治元年,杨子器以名进士首知昆山,“表彰先贤祠墓,撤毁淫祠百区,悉取土木像投诸水火,禁绝僧道巫祝游民及四月十五日山神会,尚鬼之俗为之一变”⑧。作为一个地方基层官吏,开展如此大规模的运动,实际上是与王朝政策的导向有很大关系的。据吴宽《叶文庄公祠记》记载,杨子器初至昆山,已有毁淫祠,崇先贤之意,但一时无从措手,“适近天子初即位,用臣下言,撤天下佛庐之私建者,君承诏而喜曰:吾志可成也”⑨,因此而进行了全面的毁淫祠活动。这里所谓的“用臣下言”,查阅《明实录》、《明史》等资料,弘治元年,确实曾经有多人上疏言及毁撤淫祠及拆毁无额寺院之事,对此,弘治帝多嘉纳之⑩。再如嘉靖年间,苏松地区的毁淫祠活动亦十分频繁,嘉靖《昆山县志》称“迩者有司屡奉部檄,废毁无额庵院”(11),可见中央的政策在这里同样起了很大的作用(12)。 爰至清初,汤斌的毁五通神的事件,更是直接得到了康熙的支持(13)。而乾隆后地方毁淫祠活动的走向低潮似乎也与最高层的态度有关。早在乾隆元年,有一道上谕中就曾说道,虽然对于吴下淫祀,地方官“亦当曲加训诲”,但“凡此皆不用严峻迫切,立法繁苛,反致扰民,惟诚心训谕,渐以岁月,自应迁善而不知”(14)。而一些官员也确实是遵循了这样的意思,如乾隆年间曾任江苏巡抚的陈宏谋,在任时颁布有《风俗条约》,对当时江南地区的赛会淫祀现象进行了批判(15),但见诸史料,却并没有发现他曾经切实地采取何种激进的措施加以禁止。在嘉道以后,清王朝的祠祀政策更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大量的民间神灵如刘猛将、金总管、文昌神等都纷纷被纳入国家祀典。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官员毁淫祠热情的下降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所以,王朝最高层的态度无疑在地方毁淫祠的活动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战争动乱对地方毁淫祠活动的消长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嘉靖以后,江南倭乱频仍,当时为了调动一切可能的资源,地方寺庙往往就成为了政府觊觎的对象。如上海有广福讲寺,“嘉靖三十五年,岛夷入讧,军需告诎,议将东南寺观鬻之以助,计金若干,公(潘恩)时镇抚河南,命其仲子携俸偿直,寺获不毁”;颐浩禅寺“明万历中有司议撤其财以为公署,华亭徐文贞公止之,留吴道子画大士像及所赐衮衣于其内”(16)。考虑到这两所寺庙的得以保存是因为得到了朝中大员的保护,那么当时显然有更多的所谓淫祠乃至正规寺院遭到毁坏。而在清代中后期,之所以有更多的神灵被纳入祀典,其原因之一也在于当时内忧外患更趋严重,作为政府则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来关注地方祠祀与信仰问题了。 另外,明代中后期直到清初毁淫祠行动的频繁,实际上还与所谓淫祀活动本身的发展是相联系的。明清以来江南市镇的发展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而在民间信仰领域与之相伴的则是赛会等信仰活动的日渐增多及奢靡风习的蔓延,由此自然更容易引起地方官员的关注并加以禁止。不过这样的活动,正如赵世瑜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其实“矛头并不是指向宗教领域”,而完全只是整顿地方风俗而已(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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