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那么,在毁淫祠的过程中,江南的地方官员,又是如何来确保其措施能够顺利施行的呢?其在地方具体又是如何展开的呢? 首先,我们可以对毁淫祠的主体作一些统计。在已有的事例中,明代由知府、县令及以下官员直接发动的毁淫祠行动有19例,另有2例则是由巡按御史直接下令毁撤的。可见,地方基层官员在明代毁淫祠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往往把毁淫祠作为自己当政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样的现象实际上与明代理学、心学的盛行有很大的关系。考察这些官员的履历,他们中的部分人直接就与当时的理学思潮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如正德年间的松江知府路迎便是王阳明的学生,“与棠邑穆孔晖、武城王道同师王文成守仁,讲学相砥砺”(18)。嘉靖年间的苏州知府曹凤则是中州理学名儒曹端之子(19)。理学思想对于毁淫祠的影响应该说一直延续到了清代初年,康熙时大毁五通神的汤斌便是清初理学大儒,对后世影响甚巨(20)。王士祯在《池北偶谈》中就曾提及“汤(斌) 自言昔为方面时,只遵宁陵吕叔简先生从政录行之,其抚吴亦此志云”(21)。可见,他的毁淫祠活动显然就是与个人的思想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在他们看来,地方淫祠最大的危害就是伤风败俗。正如汤斌在毁五通神时所说,五通神“荡民志,耗民财,又败坏风俗如此”,故“罪孽深重,无可饶恕”,非要毁去不可(22)。既然如此,这就必然是一个联动的过程,有破一定有立。在明代,我们看到,毁淫祠的行动往往就是与建社学、修文庙、祀名贤等相先后进行的,即所谓“黜邪崇正”。如杨子器在昆山毁淫祠时,根据时人的记录,他就曾将地方祠宇“或多改为社学,立师设教,使地无无学之地,民无不学之民”(23)。 我们检讨明代21个事例中,便有12例提及在毁淫祠的同时,主事者也有兴学校、修文庙等举动,而有时兴学本身就是毁淫祠的直接原因。这就足资证明毁淫祠实际上是与这些措施一起被纳入到了官员整顿地方风俗的总体计划之中的。明代士人对此也有所认识,如弘治间人王鑑之就指出,当时“朝廷用大臣言毁天下淫祠,复用谏臣言立天下社学,朝廷意向异端与吾道正邪消长之判,岂细故哉”(24)。 另外,在明代常见的其他措施则是毁撤淫祠用以供奉地方的乡贤名宦。如杨子器在常熟毁淫祠时,就曾经撤去二郎神庙,“肖(夏原吉、周忱)二公遗像正位于中,扁曰报功”(25)。撤去温将军庙,改立为何孝廉祠,以祭祀当地名宦何子平(26)。松江唐忠良祠,亦是由明代推官周佐毁灵顺行宫,“即其地建祠以祀唐平章侍郎陆贽”(27)。 但是,到了清代,地方官员似乎开始注重利用一些所谓的正神来抵抗民间的邪神。在清初汤斌毁淫祠的过程中,我们就发现,很多以前的淫祠多由官方或民间被改为奉祀其他神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文昌、关帝等。如常熟“有太姆五仙等庙皆所当隳革,杨侯振藻稽城乡不经之祀有八,其四改名贤祠宇,其二改文昌魁星,又其二改建丞署及编乡约所,从此师巫说寝,民亦何由惑信哉”(28)。关于关帝,根据笔者的初步统计,关帝庙在江南乡镇的大量的出现并被普通民人所信奉,当亦是在康熙前后,其中有的也明白显示就是在康熙丙寅年,也就是汤斌毁淫祠的同年所建,如紫隄村西关帝庙即是如此(29)。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清代尤其是汤斌的毁淫祠或许正为这些神灵在乡间扩大影响提供了良机。 从长远来看,毁淫祠能否取得成效至少受制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地方官员能否找到可以替代地方淫祠的事物。淫祠在地方社会之存在,从根本上而言,是基于民众的一种心理需求。无论是社学还是文昌、关帝等神灵,都是以地方淫祠替代物的形象出现的。官方的意图无非是要通过它们在民间普及正统观念,并进而根绝淫祠产生的土壤。但是它们显然无法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作为淫祠替代物的社学,其本身在明代的推行就不是非常成功的。如松江“弘治初毁淫祠及无额庵院,知府刘璄、华亭知县汪宣因即其所为社学凡若干所”,可仅仅过了几十年的时间,到正德年间“惟祠山兰若一区仅存,余多怠弛焉”(30)。因此它实际上很难真正承担起教化民众的作用。而文昌、关帝等虽然得到了官方的扶持,但作为民间神灵,本来就有着多重的意义。人言言殊,因此也不可能真正成为所谓淫祠的替代物。第二点必须指出的是,从明代到清代,毁淫祠从来也不是地方官员的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它所凭借的往往只是官员自身的政治热情。虽然他们也试图通过树碑刻传的方式“示民好恶”,并防止地方淫祠的卷土重来(31);但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其结果或许可奏效于一时,但肯定无法维持久远。如明代杨子器在常熟的毁淫祠就是很典型的一例。根据弘治《常熟县志》的说法,杨子器当政时在常熟的雷厉风行,已经使“向所谓日新月盛者渐以衰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此后的资料却显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上文提及杨子器在常熟曾毁温将军庙,改祀何孝廉,可是这个所谓的何孝廉祠在其去任后的短短三十年间却“一变社学,再变为医肆,三变而牟食于居民”,“瓦木不存,湫秽实甚”(32),后虽又经修葺,但到了明末,仍然是“名存实亡”(33)。可温将军却不仅存在,而且还在清“嘉庆十二年请入祀典”(34)。 此外,从地方社会的角度看,毁淫祠的开展及其成效实际上更多地还体现为一种多方利益博奕的结果,这是本文第三部分要详加论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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