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清江南的精英教育 明清江南的精英教育以科举考试为目的,而科举是进入统治阶层和上流社会的主要途径(或者说是“正途”)。因此,精英教育对当时的社会各个阶层都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就使得读书受到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并且有力地激发了各阶层人民的读书之风。 (一)精英教育的内容 以八股文写作训练为中心的应试教育(本文称之为科举应试教育)是明清江南精英教育的核心,本文对于这一点并没有异议。我们在此想要讨论的问题是:首先,到底这种科举应试教育是否只限于八股文写作训练?其次,这种科举应试教育是否就是精英教育的全部? 首先,我们要指出:八股文写作训练(以及与此相成表里的儒家经典学习)是科举应试教育的主要内容,但并非其全部。明清的乡试和会试,考试内容除了经义和八股文外,还有史、策、论、判、诏诰表乃至律诗等。具体选取哪些内容,在明清时期不断变化。乾隆五十二年(1787)定制,确定乡试和会试均三场,第一场试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试五经文五篇,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其中的策一项,最值得注意。明代规定乡试和会试的策每道限三百字以上,而从现存的会试试卷来看,实际上往往长达一二千言或甚至更多,比八股文的规定字数多得多。(注: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新华出版社(北京)1993年,第76-77,87,98页。八股文的字数规定,时有变化。万历八年(1580)规定经义每道限五百字以内,过多者不予誊录。康熙二十年(1681年)规定每篇字数限在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1778)曾为七百字,超过概不录取,遂为定制。)策的内容为对现实问题而提出的对策,务必翔实。洪武二十四年(1391)定考试文字格式时对此下了明确的界定:“凡对策,须参详题意,明白回答,如问钱粮即言钱粮,如问水利即言水利,孰得孰失,务在典实,不许敷衍繁文。”(注:《大明会典》卷七七《科举通例》,转引自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第98页。)因此如果不掌握关于财政、地方行政、水利、边防等方面的必要知识,要通过乡试和会试是不可能的。 此外,明清科举应试教育以宋明理学为核心,而宋明理学的一个特点就是讲究“数术之理”,即将“理”、“象”、“数”三者密切结合。项麟说:“盖天地之中,有理斯有象也,有象斯有数也,有数斯有据也。”因此要掌握理学,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数学知识。对此,大数学家朱载堉说得非常清楚:“夫术士知而未达理,故失之浅。先儒明理而复善其数,故得之深。数在六艺之中,乃学者常事耳……数非律所禁也,天运无端,惟数可以测其机;天道至玄,因数可以见其妙。理有数显,数自理出,理数相倚而不可相违,古之道也……夫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理由象显,数自理出,理数可相倚而不可相违。凡天地造化,莫能逃乎数。”(注:朱载堉:《律历融通》卷三、卷四,转引自劳汉生:《珠算与实用算术》,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石家庄)2000年,第339页。)也正是因为理学与数学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明清时期西欧国家天主教会选派传教士到中国传教时,都特别注意选派那些精通数学的人,法王路易十四的告解师拉雪兹(Francois de La Chaise)更明确地促成“国王数学家”来华。(注:张国刚等:《明清传教士与欧洲汉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1年,第155-158页。)而在理学熏陶之下并由科举应试教育培养出来的江南读书人如徐光启等,也成为了数学大师。因此,科举应试教育除了八股文写作训练外,还有不少其他内容。 其次,至少是从明代后期以来,明清江南的精英教育,已不只限于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的学习。“经世致用”之学,在精英教育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除了历史、地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外,实用数学也是这种“经世致用”之学的一个基础。这一点,明代数学家吴继绶在《算法纂要》序中已说得很清楚:“而今南倭北虏充斥于边陲,若何而将将将兵,若何而行师转饷,折衡决胜,焉能无算?编户齐民征徭逋负,当工役繁兴,司农辄为告罄,若何而取之缓之,不病国,不病民,焉能无算?肉食者遍巖廓,要以谋国,而见功堇堇何也,若何而旁招荐引,务在精白以承休,焉能无算?凡此皆今日之不容缓者,舍筹度,计算曷由哉?”而清代著名珠算家程大位,更认为社会生活各方面都离不开数学:“故圣人继天立极,所以齐度量而立民信者,不外黄钟九寸之管;所以定四时而成岁功者,不外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数。以至远而天地之高广,近而山川之浩衍,大而朝廷军国之需,小而民生日用之费,皆莫能外。数岂不重已哉!”(注:程大位:《书直指算法统宗后》,转引自劳汉生:《珠算与实用算术》,第346页。)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世致用”的理念已经开始向教育渗透。明末大数学家李之藻说:“古者教士三物而艺居一,六艺而数居一,数于艺犹士于五行无处不寓”(注:李之藻:《同文算指》前编序,转引自劳汉生:《珠算与实用算术》,第347页。),清楚地说明实用数学应当是“士”的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明末以江南为主要活动地区的泰州学派领袖颜元,更提出教育要重实践(即“习行”与“践履”),而实践的内容不仅包括儒家礼教(“践履”),而且也包括对“兵、农、钱、谷、水、火、工、虞、天文、地理”等有关“器物度数”和“技击”、“艺能”的“习行”。而比颜元稍前的江南学者陆世仪,在教育应“切于用世”方面走得比颜氏还要远。因此杨向奎认为“他[陆氏]所主张的学校制度,已接近近代规模。这不仅是道德教育,也不仅限于经义教育,而兼有科学教育,天文、地理、水利、兵法都是。而小学亦不仅识字教育,还有歌诗习礼。这比后来颜习斋的教育理想还要完备”。(注:杨向奎:《清儒学案新编》,引自葛荣晋、王俊才:《陆世仪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南京),1996年,第228、229、244页。)虽然陆氏提出的具体办学方案并未为社会广泛采用,但是他的这些思想却反映了当时众多的社会人士对精英教育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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