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戊戌变法时代精神的精华价值(3)
首先,他用相对法,从反对不变中否定在永远流变中有着阶段上的相对静止和间断性,从而否定事物的规定性,而达以融合。谭嗣同举例说:“‘日夜相代乎前。’吾谓代则无日夜者。又曰:‘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吾谓方则无生死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昼夜即川之理,川即昼夜之形。前者逝而后者不舍,乍以为前,又以居乎后,卒不能割而断之曰孰前孰后也。”(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3页。)前两句话是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相对论的命题,谭氏把“代”理解为无日夜的差分,“方”解释为无生死的差别。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非一非异,非断非常。旋生旋灭,即灭即生。生与灭相授之际,微之又微,至于无可微;密之又密,至于无可密”(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4页。)。便可以“融化为一”,不生不灭了;前后、昼夜等一切事物的对待冲突,也可融合为一。 其次,谭氏认为仅破除自然、社会上的对待冲突现象,做到“三世一时”、“一多相容”,还不能真正破除对待,是“下士所大笑不信”的,因为这仅仅是破除了“法执”,并没有破除“我执”,达到“转识成智”的体认,所以仍然障翳深厚,执妄为真,为对待所瞒。假如存在“我见”,就会把“比我小”的叫做大,把“比我大”的叫做小;我以为大即大,我以为小即小,大小的对待冲突就产生了。有我就有“执”,有意(意识、欲望),不能做到“诚”;无我就无“执”,才能达到“诚”。因此只有破除了“我相”、“我执”,即“无人相,无我相”,才不会被“我见”所瞒。这样人我之间就一尘不隔,洞彻彼此,通而为一了。 谭氏认为,“我相除”,就是“执识转”,“执识转然后藏识可转”。这样就可在“识”的流转中,破除一切对待。但谭氏的思辨是,“破对待,当参伍错综其对待”(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2页。),只有承认或设置对待,才能破除对待。对待便有冲突,对待的破除,冲突的化解,便是融合。融合是复归形上本体“仁”的过程。“仁一而已;凡对待之词,皆当破之”(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2页。)。从“仁一”的价值来度量,应当破除对待。戊戌时代的融突精神是与其“仁”的形上一元论以及要求建立大一统的君主立宪制相关联的。也是为破除封建等级差别,为实现自由、民主、平等服务的。 其三、整体的平等精神。变法维新派维护整体国家独立,反对帝国列强的瓜分,并以救亡图存相号召,以求国家整体的富强。在哲学思想上,整体性是指与各个部分相对待的事物的整体或全体。它具有总体把握、动态调节、有序进程等特性。谭嗣同说:“遍法界、虚空界、众生界,有至大,至精微,无所不膠粘、不贯洽、不笼络,而充满之一物焉,目不得而色,耳不得而声,口鼻不得而臭味,无以名之,名之曰‘以太’。其显于用也,孔谓之‘仁’,谓之‘元’,谓之‘性’;墨谓之‘兼爱’;佛谓之‘性海’,谓之‘慈悲’;耶谓之‘灵魂’,谓之‘爱人如己’,‘视敌如友’;格致家谓之‘爱力’、‘吸力’;咸是物也。”(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3~294页。)从自然世界到人类世界,从至大到精微,从孔墨到佛耶以及自然科学家,都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一个整体。 康有为、谭嗣同的价值理想所向往的大同世界、仁道世界,是一整体世界。他们在寻找中国社会向何处去?人人如何安身立命的问题时,他们向西方学习,以西方制度为参照系,但又看到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弊端,而试图超越西方寻求更完善的境界。康有为说:“吾采得大同太平、极乐长生、不生不灭、行游诸天、无量无极之术,欲以度我全世界之同胞,而永救其疾苦焉,其惟天予人权、平等独立哉?”(注:康有为:《大同书》庚部第十章、甲部第五章。)所谓大同的整体世界,是去除了“九界”的无邦国、无帝王、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世界。 这个世界不是去恢复封建等级压迫网络,而是建构一个平等的社会关系。康有为“去家界,为天民”,其主旨是要男女平等,不能以夫为纲,视妻子为奴婢,恣其凌暴;以君、父为纲,以臣、子为奴仆,任其欺压。“人人直隶于天,无人能间制之。盖一人身有一人之自立,无私属焉”(注:康有为:《大同书》庚部第十章、甲部第五章。)。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独立。谭嗣同认为男女都是天地的菁英,“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平等相均”(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04页。)。反对重男轻女、反对残毁其肢体的缠足,批判“贞节”的伦理道德。谭氏主张男女、夫妇平等具有尊重人的独立人格的意蕴。父子关系不是父为子纲,“子为天之子,父亦为天之子,父非人所得而袭取也,平等也。且天又以元统之,人亦非天所得而陵压也,平等也”(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48页。)。父子同是天的儿子,没有陵压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君臣、君民关系,本来不君为臣纲的关系,“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9页。)。本都是民,是平等的,由于民不相治了而共同推举一民为君。君是为民办事的,臣是帮助君办民事的。因此,民本君末,现在颠倒了这种关系,应该重新颠倒过来。所以谭氏呼吁“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7页。)。 维新派追求平等,就是追求独立、自由和个性解放。平等就是戊戌时期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平等精神也就是一种人道精神。 其四,思维的辩证精神。思维是主体对事物的特性、内在运动联系和运用智能进行推理、化解的内隐活动过程的反映。它是意识反映活动的高级形式。思维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它通过对语言符号化的信息材料的分析综合,运用逻辑的推理和证明,创造合乎逻辑的理论体系。由于各地区、各民族的语言、反映方式及生活方式的差异,思维也殊异。维新派接纳、运用进化论的思维方式,来证明“世道必进,后胜于今”的道理。严复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原名《进化与伦理》,提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优胜劣败的思维方法,而直接冲击“道不变”论。所谓“物竞”,就是指生存竞争;“天择”是指自然选择。这样就把种与种、群与群之间,推而广之,维新派与守旧派、古与今之间,放在一个平等竞争、自然选择的天秤上,适者生存,这是从对内而言的;对外而言,只有奋起图强,才不会在西方列强面前亡国亡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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