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国共分裂之后,共产党继承孙中山遗愿,继续高举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旗帜。在1927年8月7日召开的“八七”中央紧急会议上提出:“民族解放斗争还要继续下去,此重担仍是无产阶级担负。‘取消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等口号仍要存在,这些口号也是用来反资产阶级的。”(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王可菊撰稿的“领事裁判权”词条说:“1928年比利时放弃了在华领事裁判权”,此说不确。在1928年中比《友好通商条约》附件换文中规定“比国人民应予现有领事裁判权之国半数以上承认放弃是项特权时,受中国法律及法院之管辖。”(见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 643页)可见1928年比国并未放弃领事裁判权。到1943年1月11日中英、 中美都签订取消英、美在华治外法权条约之后,同年10月20日中比卢才签订《关于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事件条约》)同年秋收起义后,中共在井冈山等地建立了农村革命根据地工农政权。1931年进而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1年11月7 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第八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彻底的将中国从帝国主义压榨之下解放出来为目的,宣布中国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否认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债,在苏维埃区域内,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决不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的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铁路、行业、矿山、工厂等,一律收回国有。(注: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第3~4页。)在目前可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注:《中共中央文献选集》第7册(1931年),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06页。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重新通过宪法大纲时,曾经作了一些修改。如第八条中规定“一律收回国有”部分,删去“行业”,增加“土地”,这反映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中共在废约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内容全面,政策具体。可惜当时工农政权主要分布于农村地区,只能很有限度地取消一些外国人的特权,无法完成废约的基本任务。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中国人民在抗日战场上英勇作战,严重打击了日本法西斯的嚣张气焰,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声誉。到1941年4 月国民党政府向美国提出“废除条约束缚,改订基于平等互惠原则之新约事”。这时美国虽然依旧不愿放弃在华特权,但是又不便完全拒绝,只好表示把此事留待“将来和平重现之日,经由与中国政府正当谈判”,再予放弃。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美英政府终于与中国结成反法西斯同盟。美、英当局不能不看到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地位与重大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国在抗日中的威力,尤其是要利用中国军队保卫缅甸和印度,也鉴于英美在华特权所系的沿海地区都已被日本人占领,保留原来条约已无实际意义,废约反而有利于取得中国人民好感,并获得战后在华发展良机,所以美、英政府于1942年10月9日通知国民党政府, 自动废除对华的不平等条约,随即提出新约草案,经过谈判,于1943年1月11 日签署了平等的《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但是英国在谈判中拒不交还香港、九龙,承诺在战后讨论新界问题)。法国也于1945年8 月交回广州湾租借地,并于1946年2 月签订《关于法国放弃在华治外法权以及有关特权条约》。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袖于开罗召开会议, 发表《开罗宣言》,表明“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注:《中共中央文献选集》第7册(1931年),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06页。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重新通过宪法大纲时,曾经作了一些修改。如第八条中规定“一律收回国有”部分,删去“行业”,增加“土地”,这反映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 这些被割让和被强占的领土都已归还中国,日本以往侵华所攫取的各种特权也都全部取消(日本政府为了欺世盗名、诱降国民党政府,从1937年11月起就提出撤消治外法权,并于1942年声明归还广州、天津租界,1943年又交还上海公共租界,实际上这时日本占领了半个中国)。自1943年至1947年还有巴西、卢森堡、比利时、挪威、加拿大、瑞典、荷兰、瑞士、丹麦和葡萄牙10国先后宣布废除在华的治外法权或改订平等新约。秘鲁和刚果的治外法权实际上也已放弃。至此中国已经大体上废除了以往历届政府同22个外国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只剩下苏联、英国和葡萄牙三国还存在遗留问题。这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奋斗了一个多世纪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中国国民党总裁、国民政府领袖蒋介石对废除不平等条约这件大事十分感奋。他在当时的日记中写道:“双十节接获英美重订新约之通知,此乃为总理革命以来毕生奋斗最大的目的,而今竟得由我亲手达成,衷心快慰,实为平生唯一之幸事。”(注:《中共中央文献选集》第7册(1931年),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06页。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重新通过宪法大纲时,曾经作了一些修改。如第八条中规定“一律收回国有”部分,删去“行业”,增加“土地”,这反映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作出这样的论述:“中国人民欢迎许多外国政府宣布废除对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并和中国订立平等新约的措施。但是,我们认为平等新约的订立,并不就表示中国在实际上已经取得真正的平等地位。这种实际上的真正的平等地位,决不能单靠外国政府的给予,主要地应靠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争取,而努力之道就是把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建设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否则便只会有形式上的独立、平等,在实际上是不会有的。就是说,依据国民党政府的现行政策,决不会使中国获得真正的独立和平等。”(注:《中共中央文献选集》第7册(1931年),中央档案馆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06页。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重新通过宪法大纲时,曾经作了一些修改。如第八条中规定“一律收回国有”部分,删去“行业”,增加“土地”,这反映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在欢庆废约之时,的确应该作如此深刻的反思,后来事态的发展证实了这个预见。 国民党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条件下虽然在废约方面取得了辉煌成果,但是又因国共对立和分裂而再度同外国签订新的不平等条约。1945年8月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规定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但苏联避而不谈长期被帝俄霸占去的中国大片领土,而且还要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使蒙古正式完全脱离中国,还将大连港口工程和设备的一半无偿租与苏联,将旅顺口海军基地供苏军使用,两地定期都是30年,同时规定中苏两国共有共管中国长春铁路;以此为条件,苏联答应给予中国道义上、军需上以及其它物质上的援助,此项援助完全给予国民党政府,而且日本投降后三个月之内,苏军将解放的东北地区移交给国民党政府。可见国民党政府之所以接受这个新的中苏不平等条约,主要是为了打击中共。为了依靠美国援助打败中共并遏制苏联,国民党政府自1946至1949年,还先后同美国签订中美商约、航空、海军、铁路、农业协定等多项不平等条约,又使国家的主权蒙受重大损害,理所当然地受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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