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七《户部十四·会计三·漕规》,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02页。 (68)高拱:《高文襄公集》卷一七《铨题稿·覆南京户部尚书曹邦辅参张振选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8册,第226页。 (69)毕自严:《度支奏议》四川司卷五《覆南京屯政条议清厘疏·禁需索》,第478页。 (70)倪冻:《船政新书》卷三《买给料价之法》,续修四库全书第878册,第191页。 (71)章守诚:《敬陈仓场末议疏》,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三三《奏议七·京仓类》,第52、57页。 (72)李廷机:《李文节集·仕迹》,明末刻本。 (73)《明神宗实录》卷四六八,万历三十八年三月癸未,第8830~8831页。 (74)傅宗皋:《奉差事竣谨陈急切仓务事》,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三三《奏议七·京仓类》,第61~62页。 (75)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一八《职掌十一·留台总约巡务类》,第11页。 (76)毕自严:《度支奏议》山东司卷一《题参解官钟原菽等挂欠钱粮疏》,第576~581页。 (77)参阅胡铁球《“歇家牙行”经营模式的形成和演变》、《明及清初“歇家”参与赋役领域的原因和方式》和《明清贸易领域中的“客店”、“歇家”、“牙家”等名异实同考》。 (78)同治《祁门县志》卷二五《人物志·宦绩·倪思辉》,清同治十二年刊本,第35页。 (79)胡铁球:《“歇家牙行”经营模式的形成和演变》。 (80)于成龙:《于清端政书》卷七《两江书·兴利除弊条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8册,第7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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