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看明代士大夫对商税征收的认识,关于关市建置缘起,他们大都重申其防奸除暴、控遏垄断的古意,在可以满足政府正常开支情况下,征商并不被视为国务之必需。然从崇本抑末、杜绝专利的角度说,征商有助于缓解农劳,减轻农负,故而明代士大夫看待商税问题时,又多有适当调节农商关系以均平赋役的考虑。同时,他们也能体会到商税借以资国济民的价值功用,且把商人作为社会普通一员与其他庶民一样平等同视,指出设关立市旨在互通有无,裨益民生,绝非徒为剥削百姓,敛财攫利,更谈不上抑制阻断商贸往来。为保障商人日常生计,保证国家财政需求,明代士大夫在商税政策上几乎一致主张常怀仁惠之心,寓抚于征,无论对商对民均一体宽恤。他们批评机构冗迭、重复勒索等病商苛政,提倡爱养民力,取用有节,并建议强化榷政监管,慎选官吏,严稽详考,重惩贪渎,裁免浮费,以期达到官府与商民双赢共利之效。明代士大夫的征商观念是对中国古代榷税思想继承中的发扬,他们在强调防范民众汲于逐末而损害生产的同时,亦未否认通商鬻货所具有的供应地方用度及增益社会财富的合理意义。其基于商品经济在全社会广泛蔓延的事实,将“讥而不征”的传统观点转化为“足国裕民”、“富国利物”等顺应时需的解释,力图改进商税缴纳方式,并以社会全民的公义公利为准则,重新统合了农业与商业、国家与商人之间的关系,阐发了诸如“厚农资商”、“农商交重”、“国商两利”、“工商皆本”等折射时代新质特征的理念,以促进商人、商业于当时国家体系框架内发挥更有益的作用。总体而言,明代商税收入呈增长趋势,且越到后期份额愈显突出,但始终未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心位置。同时不少士大夫也持守着“天地生财,止有此数”的一般看法,经济上多关注节流而非开源。这样,明代士大夫虽本着“通商裕国”的精神对推动商业发展以拓充税源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态度,然其在国家经济管理层面要适应与接受商品市场化的榷税模式尚须作出更大调整。即便如此,从他们有关恤商惠民的言论及对国家、商人、农民三方关系的思考中,已能反映出在既有社会体制下农商二者仍有充分的活动空间且彼此均可同国家达成共生并荣的广阔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