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诗论》说《唐风·有杕之杜》解 《诗论》简20+27记孔子云: 吾以《杕杜》得雀(爵)□[,20][□□□□□□□□□□□□]女(如)此可(何),斯雀(爵)之矣。邐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已。……[,27] 简27“可斯”二字,原释文连读为“何斯”,以为《诗经》篇名,谓指《殷其雷》(15)。另外,李零、许全胜等先生谓指《何人斯》(16),李锐先生认为是《鳷弁》别名(17)。又廖名春、李锐先生疑“邐其所爱”以下三句说的是《秦风·渭阳》(18)。唯李学勤先生于“可”字绝句,不以“可斯”为篇名,并将简27系于简20之后(19)。虽然李先生没有明确解释这样做的根据,但我们可以推测,他大概感觉到二简中的“雀”应该是有联系的。笔者认为,李先生的系联是合理的。而且此二简当可紧密相接。简20断折之处为第三道编绳的位置,其下可估计为9字;简27第一道编绳之上存5字,故其上约缺4字。整段话都是在说《杕杜》。 《诗论》简18也论及《杕杜》: 《杕杜》则情憙(喜)其至也。 两处《杕杜》指的应该是同一篇。然《诗经·唐风》和《小雅》都有《杖杜》,二诗之得名皆由于起首之“有杕之杜”,而同以“有杕之杜”起首者尚有《唐风·有杕之杜》,《诗论》所指盖其中之一。马承源、李学勤先生归之《小雅》(20),李零、周凤五先生谓指《唐风·有杕之杜》(21),廖名春先生以为《唐风·杕杜》(22)。今按,《小雅·杕杜》乃写思念征夫之情,所念之人“其逝不至”,显然与《诗论》“情喜其至”之说不合。而《唐风·杕杜》写无兄弟者孤独求助,更是难以联系得上。所以,可能性最大的只有《唐风·有杕之杜》了。其文云: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有扶之杜,生于道周。彼君子兮,噬肯来游。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该诗实写“我”心中仰慕的“君子”竟然“适我”、“来游”时,主人公的欣喜和热情。高亨先生云:“这是统治阶级欢迎客人的短歌。”(23) 庶几近之。《诗论》“情喜其至”之说可谓贴切之至。 现在,回过头来看简20+27那段话。古书中“雀”、“爵”通用之例甚夥,无烦赘举(24)。楚简中借“雀”为“爵”者亦复不少,如包山简202、204及郭店《鲁穆公问子思》6的“雀立”即“爵位”,郭店《缁衣》28二“雀”字亦读为“爵”。禄爵义为酒爵义之引申。或谓酒爵因象雀形而得名,然则“雀”、“爵”同源。故李学勤先生读“雀”为“爵”之说可从(25)。不过,李先生并未作进一步的解释。按,“爵”为酒器,故赐人饮酒可谓之“赐爵”,《诗经·邶风·简兮》:“赫如渥赭,公言赐爵。”引申之,单言“爵”也有饮人以酒之义。《国语·鲁语下》:“宾发币于大夫,及仲尼,仲尼爵之。”韦昭注:“爵之,饮之酒也。”简文“斯爵之矣”,乃就诗中“曷饮食之”而言,指主人公以酒食款待来访的君子。简20“爵”下一字已残,从残存的上部笔划看,李学勤先生补为“(服)”并不可信,且“爵服”于文义亦不合。其实,尽管文有残缺,还是不难推知此“爵”当与下文“斯爵之矣”之“爵”相应,是指爵饮的礼节。周凤五先生读“雀”为“釂”(26),已注意到此字与诗意的关系,然“釂”虽亦“爵”之孳乳,而其字义却偏指自饮一面,故不若读“爵”于义为合。 “邐”字原作,又见于简11、13,分别作、,字从“离”从“辵”,字书所无,学者多隶定为“”,是也。字盖以“离”为声。按离、丽二系的字古多相通,如“醨”之通“彲”,“缡”之通“纚”,“离”之通“丽”、“俪”、“鹂”、“骊”,“螭”之通“影”等,其例至夥(27)。准此以推,疑“”为“邐”字异体。论者多读为“離”,作“离别”或“去舍”解,于义皆有不洽。窃谓字读“離”者虽无不可,然应训“遇”。《玉篇·隹部》:“離,遇也。”《周易·小过》:“飞鸟離之。”江藩《述补》:“離,遭也。”“離”之古训有“两”、“偶”、“并”、“附”等(28),亦皆与遭逢、遭遇之义相因。而这一类意义实都源于“麗”。“麗”金文作,为鹿有两角之形。《小尔雅·广言》:“麗,两也。”《说文解字系传》:“麗,所谓俦儷也。”字孳乳为“儷”。《古文苑·扬雄〈太玄赋〉》:“载羡门与儷游兮,永览周乎八极。”章樵注:“儷,偕也。”要之,简文之“邐”可读“離”若“麗”若“儷”,为逢遇、偕伴之意。简11、13二“邐”字,周凤五先生已读为“儷”,黄德宽、徐在国两先生则读为“麗”,皆作匹、耦一类意义理解(29),显然是可取的。正可与本简“邐”字含义合证。“爱”义为仰慕。《鹖冠子·能天》“圣者贤之爱也”,陆佃注:“爱,犹慕也。”《论语·宪问》“爱之能勿劳乎”,皇侃疏:“爱,慕也。”故“邐其所爱”意即遇到或偕伴所仰慕之人,亦即诗中所言的“彼君子兮,噬肯适我”、“彼君子兮,噬肯来游”。“舍”,当训“予”,古文字习见,此点孟蓬生先生已经指出(30)。“必曰吾奚舍之”实就“曷饮食之”引申而言。 “宾赠”,或读“濒憎”,或以丧礼说之,皆不合。廖名春先生以为即“赠宾”,指聘礼中的赠宾之礼,意稍近之,然以“宾”为宾客字则可商(31)。孟蓬生先生指出“宾”亦为赐与义,与“赠”为同义连文,并举金文“宾”有赐义为证(32),甚是。按《说文》云:“宾,所敬也。”敬的对象为“宾”,敬的行为也是“宾”。《白虎通义·五行》:“宾,敬也。”敬意常通过物质来表达,故“宾”又引申出敬献之义。《国语·楚语下》:“公货足以宾献。”韦昭注:“宾,飨赠也。”是“宾”与“赠”义涵相近。古书有“宾”、“赠”并举之例,如《国语·周语上》:“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简文“宾赠”连言,义亦如之。 所以,简20+27孔子论《唐风·有杕之杜》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我从这首诗看到爵饮(等礼节是很重要的。人的本性原就如此,……)怎么办呢?于是就以饮食款待他;会遇自己仰慕的人,一定会说我拿什么来送给他呢?这就是“宾赠”之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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