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作为一门人类自我反省的最基本学问,曾在许多国家和民族有过辉煌的经历。其中,中国史学和以希腊、罗马为文化源头的西方史学,尤以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称绝于世。值此世纪之交全球学术声息相通、百川汇海之际,回顾和比较两者走过的不同道路,对于进一步认识本民族的史学传统及其在现代史学建设中的地位,扬长去弊,以贡献于世界学术,当不无裨益。 一、中国古代:官、私史学双轨并驰 中西古代史学,曾在相互独立的状态中,历经二千多年演变,形成了各自的传统与范式,而其运行的机制,尤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春秋以后,中国史学的发展,即开始摆脱史官垄断的格局,走上了官、私双轨并举之路,私家史学一时尤趋繁兴。特别是孔门弟子,受孔子重视古代历史文献整理的影响,除注意记录孔子本人言行外,对各诸侯国君与卿大夫的言论行动也颇有搜访记载,如《礼记·檀弓》便记有晋献公将杀世子申生及献公之丧等事。初时这类私史多据史官记载稍加修订或改编而成,如《春秋》、《左传》、《国语》、《铎氏微》之类。以后才渐出现了记载当代见闻或社会上流传的史迹之风气。这一方面是因社会变动日剧,上古三代的历史陈案已难应时局之变,统治集团及知识阶层都急需从当代史事中寻求切用的借鉴之故。如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著《虞氏春秋》,“上秉春秋,下观近势……以刺讥国家得失”。刘邦初建汉朝,为总结历史经验,以利统治,即令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天下者何”〔1〕。陆贾遂作《楚汉春秋》。 《战国策》和《战国纵横家书》一类的史书,也是应战国秦汉间一些知识分子为投身政治、学习游说和谋略需要而产生的。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也表明,私史的编著已不再局限于整理、复述旧史官记载,而是一种眼界更为开阔的历史与现实研究。虽然从数量看,秦汉时私史尚不多,《汉书·艺文志》所载仅寥寥数种,但却具有很大的活力。东汉末起,私史的数量、类别开始增多,除古代史、当代史外,还出现了不少有关制度、人物及地方史志著作。魏晋以后,此种趋势更为明显。 相比之下,官方史学则一度反处落后状况。战国以后,随着新官僚体制的逐步确立,史官权限日趋缩小并单纯化,地位亦转卑。秦汉时的太史令,主掌天时星历、记注和图籍资料,而非撰史。故司马迁身为史官,自称“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2〕他之创编《史记》,原非太史令职内之事。 从现在所知的西汉官修史看,除起居注外,尚有《汉著记》、《汉大年纪》、《汉帝年纪》等年代记〔3〕。这类书,大抵为记注加简单编次而成, 多停留在先秦诸侯国官方国史记载的水平上,有的近于起居注〔4〕, 因而史学价值并不高。及至东汉,官修国史方出现新的面貌。明帝时,命兰台令史班固与陈宗、尹敏、孟异等撰《世祖(光武帝)本纪》与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等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上,以后相沿为制,修成我国第一部官修纪传体当代史《东观汉记》。与此同时,还出现了由宫廷内侍记载帝王言行的《起居注》。惟其时编修国史,并无专官,但“使名儒硕学,入直东观,撰述国史,谓之著作东观,皆以他官领焉。盖有著作之任,而未有官员也。”〔5〕汉魏之际, 始置著作郎之职,以掌资料采访和国史编集。北朝时期,宫廷史官内部逐渐形成注记和撰述两大分工,前者负责随时记录帝王及朝廷之事,作用在积累第一手史料;后者专事国史编纂,具有更积极的史学意义。唐代的史官,不但注记与撰述分途,史官与掌历法的官员也开始明显分途。史馆除修纪传体前代史和国史外,还据起居注、宰相时政记等资料定期编写日历、实录(编年体国史长编)等。并建立了详密的史料征集制度,其“诸司应送史馆事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及地方官府须将相关事项如天象变异、自然灾害、四裔民族关系、礼乐法令因革、州县废置、官员任免、地方政绩、表彰节义、大臣亡故定谥、诸王朝觐等记录,定期报送史馆,“修入国史。如史官访知事由堪入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指事例中未明白开列之事),亦任直牒索,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6〕可见,其时官方史学已在史实记录、史料档案的搜集保存、 大型史书的编纂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操作方法。以后各代,大抵皆沿用此制,或略加变通而已。 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官、私史学的发展处于时相矛盾冲突的境地中。这是因为,两者的史学观点往往代表了封建社会中不同阶层思想。私家编史活动因非官方直接控制,总会出现某种偏离官方意旨的行为或倾向,与官方史学的口径发生或明或暗的朝野之争、上下层之争、正统与非正统之争、专制统治意识和一定程度的民间意识之争,以及民族利益之争,从而引起当权者的不满或不安。因此,历代统治者总是不断地试图对私家史学严加限制,迫使其按官方的意愿行事,在编修国史(当代史)方面,更是一再发布“禁令”,不许私家染指。东汉时班固在家私撰《汉书》,便为人告发下狱。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年), 明令“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7〕直至唐时, 编修国史仍非私人随意所得问津。即使是文化政策相对宽松的宋代,“国朝正史与实录等书人间私藏具有法禁,惟公卿子弟或因父兄得以窃窥……寒远之士无由尽知。”〔8〕南宋高宗绍兴间及宁宗嘉泰二年(1202 年)还屡屡发生禁毁私史事件。〔9 〕清统治者在这方面的控制更为严厉。这种情况,对私史的发展构成了相当阻碍。但即使如此,私家的当代史研究也并未窒息,其势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俟官方的控制稍有削弱,便会冲破封建文化专制的淫威而勃发起来,明清两代后期的情形都是如此。至于前代史研究领域,私家更因受限制较少而一直较官方史学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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