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中世纪也间断地出现过一些官方修史活动。如加洛林王朝在查理曼统治时期(768-814年),不仅要求每个寺院将历年大事记载下来,还组织一些教会人士在宫廷内编写了《大洛尔什年代记(741-829)》,这部“宫廷日志”,充满了对加洛林王朝特别是查理曼大帝的颂扬之词。不过这种趋势并未一直持续下去。九世纪中叶,随着加洛林帝国的衰落和解体,其官方修史也就此终止。英国西撒斯国王阿尔弗烈德统治时期(871-899年),也下令编纂过一部具有官修性质的宫廷编年史--《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十三世纪时,德、英、西班牙等国还设立了王家正式史官(Historiographersroyal)。 尤其是法国卡佩王朝以后,此制持续时间较长。但是,由于西方中世纪未能形成中国那种较长时期的中央集权统一王朝,尤其是一个个在政治制度、文化、疆域上差不多完全前后承继的所谓“正统王朝”,因而始终未能建立中国那种规模完备而延续不断的史官制度。即使断续设置过一些史官,其作用也绝不能与西方史学发展过程中蔚为巨流的私史相匹敌。 再从文化演变的背景加以审视,中西古代史学也存在很大的不同。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极强的凝聚同化和自我修复力,虽历经数千载朝代兴废和民族斗争的巨大震荡,依然绵延不绝。其发展主流,以独特的蜕变式自我更新演进,由原始巫文化,一演而为殷周时代的史官文化,再变而为汉以后的儒家文化。这些文化尽管各具时代风貌,汇入过各民族、各地区乃至外来文化因素,但其主体精神实一脉相承,始终为同一华夏文化源的延展。用某些西方学者的话来说,“独特的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连续地发展为独特的中国文化,这一文明从商时期一直持续到现在。”〔17〕而“就语言和文化的一贯性和独特性而言,它的历史可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长。”〔18〕 同样,中国古代史学也具有这种文化特征。自周以后逐渐形成的史学传统,包括其史学功能观、治史态度、方法和有关制度的设置,显示出极为顽强的延续递传力,即使在少数民族取代汉族成为统治民族时期,也未能中断这种趋势。因为这些少数民族原本就生活在华夏文化的辐射区内,在未进入中原之前,本民族的文化一般均较落后,早就向慕先进的汉文化,并受到汉文化不同程度的影响;故其在文化建设上的走向,总是通过自觉或不自觉的“汉化”,以自融于这一主流之中。如“五胡十六国”时的汉主匈奴人刘渊,早年便师事上党崔游,学习儒家经史,“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19〕其子刘聪亦通经史。连目不识丁的后赵主羯人石勒也“雅好文学,虽在军旅,常令儒生读史而听之,每以其意论古帝王善恶。”并在建国之初,创设史学祭酒之职,专掌有关史学传习之事〔20〕。北朝以及金、元、清等少数民族统治集团也无不尊重并接受这种传统。这种情况,使整个史学的发展呈现一种“道统相继”的方式。 西方的情况,则大异于是。西方文明的发祥地希腊地处欧、亚、非三洲结合部的地中海北岸,这里产生过古代爱琴海伟大的米诺斯文化和迈锡尼文化,又是古埃及、两河流域、赫梯、腓尼基诸文明的交汇点。近代以来的考古发掘证实,早在公元前2000年,爱琴海古文明就与埃及文明有相当密切的关系〔21〕。西方史学鼻祖赫卡泰厄斯和希罗多德也说:“希腊人长期以来就认为自己是埃及文明的子孙,他们相信埃及寺院的教士档案中有可以说明希腊早期历史的文献。”〔22〕在西方古代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叙利亚、波斯、犹太等文化也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其内涵很早就具有多元结合的特点。 其次,从纵向看,西方文化的主流,也非一以贯之,而是经历了希腊→罗马→基督教多种文化交替为主“各领风骚数百年”的过程。希腊人祖先创造的上古迈锡尼文化尽管一度发展到相当高度,但到公元前十二世纪便遭到毁灭,连其时通行的文字(线型文字)也完全湮没无闻。当希腊文明再度崛起时,其全盛期也不过持续了几百年。 到公元前300年,“代之而起的是来自希腊和近东代表各种成分相融合的新文化,这是希腊化文明。”〔23〕罗马时代,虽然继承了希腊文明,但其主体文化构成已渐起变化。而且这种进程,到公元五世纪时,随着日耳曼蛮族的大迁徙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也被打断,“古典文明被砸得粉碎,无法复原。”〔24〕从此进入了由基督教文化统治的中世纪。作为文化意识形态的史学,其发展途径也不能例外。 西方古代史学的基础是由希腊人奠定的。但罗马时代的史学,却并不全是希腊史学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在相当程度上综合了新的文化因素形成的。单就作为统治民族的罗马人而说,其史学传统便与希腊人不同。首先,它“有着一种与希腊人全然不同的历史意识。在罗马人看来,历史意味着连续性:即从过去继承了以他们所接受的那种形式而小心翼翼保存下来的各种制度,按照祖先的习惯来塑造生活。罗马人敏锐地意识到他们本身与他们的过去这二者之间的连续性……而且他们保存他们集体历史的古老传统到了希腊人所从不了解的程度。”〔25〕罗马早期制度也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其最古老的祭司团之一彭提菲克斯除监领一切与宗教有关事宜并拥有某种筹措治安之权外,还负有掌历法节期和搜集史料轶事加以记录之责。祭司公署和神庙中往往藏有法令、条约等文献档案,并编有《高僧团记事录》、节期历和年代记等。此外,还有官方编的《元老院意见录》、执政官年表等。即使对公元前390 年之前无文献可征、仅有传说的罗马古史,罗马史家也表现出比希腊人更大的热情和兴趣,极力加以搜讨。如毕克托的《罗马史》、老伽图的《罗马历史源流》、李维的《罗马史》,都是如此。其次,希腊的历史编纂方法,本以叙事体为主;但罗马人则因十分注重历史连续性,且有祭司记事和编录年代记的传统,使得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编年体在其史学中占据了显著地位。在罗马人心目中,“annal ”(编年)这个词比“historia”要更符合历史的本意。故有人认为,编年史实为拉丁历史编纂学中的正宗史体。〔26〕老伽图、安替帕忒以后,这种满足于抄录资料和按年代排比的旧式年代记撰写虽不再独盛,但其影响仍不可低估。柯林武德曾批评罗马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李维的史著不过是“剪刀加浆糊”之作,“是搜集早期罗马历史的传说记录并把它们熔成为一篇单一的连贯的叙述。”〔27〕美国学者汤普森也说,在研究和使用资料方面,罗马早期的先例是“满足于相当准确地写出资料内容,不知羞耻地抄袭。这是拉丁文作家普遍的习惯。”〔28〕显然,这种方法在相当程度上正来源于罗马自己的传统。更何况,罗马帝国幅员辽阔,境内居住着好些古代文明程度很高的民族,故其时的史学还汇入了来自犹太等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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