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对门户开放政策的背景、内容、性质、作用等方面作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对这项政策的评价虽有过争论也逐步趋于接近。但对门户开放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以及各实施阶段的形态和特征尚缺乏系统研究。本文试图从20世纪上半期美国对外扩张的宏观历史角度,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过程作初步的动态研究,并揭示、分析其在不同实施阶段表现出来的特征和性质。 一、从中国东北到战后世界的扩张历程从20世纪的宏观角度看,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过程正处于美国从海外扩张到全球称霸的过渡阶段。它随着美国实力的变化相继从东北三省、中国全境逐步向亚洲太平洋地区拓展,直至最终实现美国主导下的全球“门户开放”战略目标,其运作方式基本上是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手段交替并用,时间跨度大致囊括整个20世纪的上半期。 门户开放政策在中国东三省的推行,大致从1990年沙俄入侵东北,到1913年初威尔逊(woodrow wilson)发表《对华政策声明》。美国为争取打开东北门户,先后采取了“助日抑俄”和“金元外交”两种策略。 1900年7月,就在美国发布第二次“门户开放”照会不久,沙俄即以保护中东铁路为辞出兵15万入侵东北。11月8日,胁迫奉天将军曾祺签订《奉天交地暂且章程》,攫取东北三省的军事、行政权。次年2月又向清政府提出十二条约稿,企图使东三省成为沙俄实际独占的殖民地,并进而确立蒙古、新疆和华北为其势力范围。消息泄露列强哗然:英国当即向中国驻英公使罗丰禄表示,未得各国同意,中国不得批准俄约; 美国驻华公使康格(e.h.conger)当年9月报告,称美国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东北全境开放;日本外相青木周藏则分别电示驻英美诸国公使,商议共同向中国发出拒约警告。其中日本驻美公使还特地向美国强调,日本政府认为这项约稿违反了有约国间关于维护中国完整的谅解,亦即违反了“门户开放”原则,拟同美国采取联合行动阻止沙俄独占东北。美国一方面表示不准备单独或与它国联合以武力来实现在中国的目标,另一方面又分别照会中国和其他各国,声称凡中国以在满洲开矿、敷设铁路或其它发展实业的排它的权利和特权让给任何公司的协定,美国都将以最严重的关切看待──这样的协定明显地破坏了中国和各国间的条约。 对日本表示外交声援。但自甲午战争后即控制朝鲜、进而觊觎东北的日本并不满足,当时的外相加藤高明声称:“俄国占领满洲,其本身虽不会直接与我国利益发生重大冲突,但其结果则俄国势力将统治朝鲜半岛,有进而危及帝国自卫之虞”。 为了解决所谓“满韩问题”,1902年1月日本与英国结盟。沙俄迫于压力遂于4月与清政府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允诺分三期撤军。美国则趁机向中国提出签订新商约,增开东北两个口岸,企图向俄军撤出地区经济渗透。沙俄闻讯便以拒绝撤军要挟中国,美国又与英、日联合抗议沙俄对华所提七项撤兵新条件违反“门户开放”原则。日本凭藉美、英的支持遂直接与沙俄交涉东北问题。谈判期间,为牵制沙俄对东北的独占,美日均于1903年10月8日(《交收东三省条约》规定完全归还东北给中国的日期)迫使中国签订《通商行船续约》,增开奉天和安东两口岸。日俄战争爆发后,美国一面向德法宣布不得重演联合反日的“干涉还辽”事件;一面对日本提供4.5亿美元低息贷款及大量物资器材,保证了日本的军事胜利。 日俄战争后,日本控制了东北南部,俄国退据东北北部。美国遂改“助日抑俄”为势力均衡,竭力为战后东北的“门户开放”创造条件。为此,美国首先于1905年1月13日再次发布“门户开放”声明,重申“门户开放”的完整概念;继而于7月27日与日本交换《塔夫脱──桂太郎会谈备忘录》,以承认日本对朝鲜的自由处置权,换取日本对菲律宾安全和远东“门户开放”的承诺;接着又于10月12日与日本交换《桂太郎──哈里曼(e.h.harriman)备忘录》,企图以收买南满铁路分享日俄战争的果实,打开东北的门户。尽管9月签订的日俄《朴茨茅斯条约》规定有关中国权益的移让“须商请中国政府允诺”, 日本也公开声明尊重在华机会均等原则,但这已是对“门户开放”的阳奉阴违。当年12月的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附约》谈判,日本即强指“中日全权大臣会议东三省事宜节录”为“秘密议定书”,与条约同等生效。其中第11号“中国政府为维持东三省铁路利益起见,将来收回该铁路之前,允于该路附近不筑并行干路,及有损该路利益之枝路。” 正是日本后来多次阻止中国在东北自筑铁路的依据,显示出它“在南满洲对非日本控制的铁路事业实行关门的意图。” 次年1月,日本又正式通知美国废除《桂太郎──哈里曼备忘录》。从1905年底至1907年春,日本在《朴茨茅斯条约》规定撤军期限前的18个月内,对东北南部实行军事独占统治,事实上关闭了东北的门户。 针对日本在东北南部的“关门”,美国一方面进行政治斡旋,继续敦促日本重申对“门户开放”原则的承诺;另一方面推行“金元外交”,以经济渗透推开东北门户。1908年11月30日,经多次会晤,美国国务卿罗脱(elihu root)与日本驻美大使高平小五郎就“门户开放”问题达成总体谅解。双方“决定运用一切能用的和平手段,支持中国独立与完整及各国在华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以保持所有国家在华的共同利益。” 与此同时,美国驻奉天总领事司戴德(willard straight)继提出法新路修筑投资计划后,又策动东北地方政府借助美国资本开发东三省。在塔夫脱(william howad taft)总统“金元外交”方针指导下,1909年10月2日,他与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巡抚程德全签订《锦瑗铁路借款草合同》,拟由美国出资、英国承建修筑锦州至瑷珲铁路;为进一步跻身东北,美国国务卿诺克斯(philander knox)还于11月6日提出“满洲铁路中立化”方案,企图与英、法、德合作迫使日本和沙俄吐出南满铁路和中东铁路,彻底打开东北门户,实现美国主导下的国际共管;1910年5月23日,经塔夫脱政府力争,美国终于跻身湖广铁路借款,成为“四国银行团”成员,并于10月27日与中国订立5000万美元借款合同,用于“整顿国家及东三省财政,暨办理东三省实业事务”。次年又将此借款权转给“四国银行团”,借此加强与日俄竞夺东三省斗争的地位。直至辛亥革命爆发,门户开放政策在东北始终以曲折的方式推进。以后随着日俄再次勾结并且加入“四国银行团”,美国逐渐丧失在银行团的优势。同时,坚持“门户开放”传统的威尔逊认为,六国银行团对袁世凯政府的“善后借款”,其条件有可能侵犯,“中国本身行政上的独立”,并有“对于刚刚觉悟到对其权力和人民具有义务的伟大的东方国家的财政方面,甚至政治方面进行粗暴干涉”的危险 ,亦即违背了“保全中国”原则。遂于1913年3月18发表《对华政策声明》,表示不再支持美国财团留在六国银行团内。又于5月2日单独宣布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以示恪守“门户开放”原则,“金元外交”随之中止。 门户开放政策向中国全境的拓展,大致从1915初美日围绕“二十一条”的外交斗争,到1917年11月两国就中国的“门户开放”达成重新确认的《兰辛──石井协定》,美国囿于自身在远东实力,采取了“政治确认”、“将来再议”的外交策略。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日本在远东的扩张提供了天赐良机。1914年9月,日本借对德宣战出兵山东。先后攫取太平洋德属马绍尔群岛、加罗林群岛及其它德属各岛,对美国在夏威夷、关岛的基地及菲律宾构成威胁;次年1月18日,又向中国递交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备忘录,将扩张的矛头从东北指向中国全境。当时美国正密切关注着欧洲战争,对日本在远东挑战“门户开放”的最初反应是尽力使之不致发展到公开的冲突。国务院顾问豪斯上校(edward m. house)在讨论中国问题会议的当天日记中即坦言:“目前我们还不能为中国的门户开放问题同日本作战。” 威尔逊总统则决定对华采取“谨慎朋友”的政策,既不予中国以任何直接劝告,也不为中国进行任何直接干涉,只是同在华有重大利益并且与日本有盟约关系的英国磋商,企图通过与英国的合作抑制日本扩张。在陆续获悉“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尤其是第五号要求的内容之后,美国才于3月13日正式照会日本,强调重视中国的独立、完整及贸易自由,保护美国在中国的合法权益;但不反对日本对山东、南满和东部内蒙所提要求:“美国坦然承认由于领土的邻近,使日本与这些地区建立了特殊关系。” 仅反对第五号要求中违背“机会均等”原则和有损中国“政治独立和行政完整”的一、三、四、六诸款。此后,美国又采取了向日本驻美大使珍田传阅备忘录,对国内报界发布新闻稿等方式,重申日本对美国就“二十一条”不会损害中国的政治独立或领土完整,不会排斥其他缔约国妨碍门户开放所作的保证,从外交和舆论两方面向日本施压。日本迫于压力决定暂时搁置第五号要求并对中国发出最后通谍,美国即劝中国“本着忍耐友好的精神” 与日本交涉。5月11日,中国接受日本最后通谍的三天后,美国为补偿东北和内蒙东部即将受损的条约权利照会中日双方:“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政府间已经缔结或行将缔结的任何协定或约定,凡有损美国及其在华公民的条约权利或中华民国之政治或领土完整或通称为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对华政策者,一概不能承认。” 15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paul s. reinsch)又奉命向中日两国声明:“现在交涉中之条约,其中任何条款经中国政府承认,而对在华外人之地位有所变更者,在最惠国待遇之下,美国政府亦将享有其利益。” 从而预先埋下维护自身在华权益、打破日本对华独占行动的外交伏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