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我们在肯定土著人的生产和生活对北美环境的影响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增大的同时,也必须对这种影响有一个度上的把握,既不能缩小,也不宜夸大。从总体上看,印第安人对北美环境的影响是局部性的,比白人到来后所造成的环境破坏要轻得多。在白人到来前,除了个别聚居点以外,北美的人口密度普遍比较低。以新英格兰为例,北部林区印第安人的人口密度大约是41人/100平方英里,南部农业部落的人口密度则达到287人/100平方英里。⑤ 环境史学家默乾特的研究显示:在白人到来前,缅因州的阿本尼凯人(Abenaki)大约有1。19万人,平均每平方英里0。2人;新英格兰南部地区6。5万人,平均每平方英里2人。⑥ 林区狩猎部落相对较低的人口密度使得他们对所居住的生态系统的影响相对较小。南部农业部落虽然人口较多,开垦的森林面积较大,但他们由于定期轮换居住地而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易洛魁联盟的中心从1610年到1780年间共迁移了9次,平均每20年一次。⑦ 村落地址的流动性以及不同季节食物来源的转换减少了对任何特定生态系统的潜在威胁,使人类“对环境的总体压力变小。”① 一般在印第安人迁移一个世代后,东部的许多村落旧址就会重新恢复为森林。② 总之,自全新世以来,随着北美土著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和社会的进步,他们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是北美环境变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素。虽然他们对北美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没有达到1492年以后那样的强度和速度,但从总体而言,北美土著人作为生态变迁的使者,在过去1。5万年的时间里,其对环境的影响在不断增大。从这一意义上讲,支撑“生态的印第安人”假说的处女地理论是不能成立的。著名的环境史教授丹·弗罗里斯指出:“同其他所有人群一样,印第安人也总是在改变着他们的环境。”③ 詹宁斯则批判道:“美洲土地不是处女地,更像是一片寡妇地(widowedland),欧洲人在这里发现的不是一片荒野,但不管是多么地不情愿,他们在这里制造了荒野。”④ 维奇教授甚至认为:“处女地论调或许更像是白人用以侵占印第安人已经占据和耕种了上千年的土地的一个阴谋,而不是对当时实际情况的描述。”⑤ 相关的研究还进一步证实:由于白人的到来导致了北美印第安人人口大量消失,1850年的北美洲甚至比1650年更接近荒野状态。⑥ 三、从“高贵的野蛮人”到“生态的印第安人” 无论是从印第安人的环境伦理,还是从他们对北美环境的影响来看,“生态的印第安人”假说都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它为什么会在20世纪60-70年代以后受到社会舆论的青睐而风靡全球呢?其实,这一神话与其说是印第安人的生态伦理及其与自然关系的反映,还不如说是白人社会对北美土著人的传统偏见与当代环境危机相结合的产物。 欧美白人主流文化长期形成的对印第安社会的片面化和刻板化的认识偏见,是“生态的印第安人”形象产生的文化和历史基础。白人社会在认识和考察美洲土著人时充满基督教文化中心主义的偏见和简单化、定型化的倾向,虽然几经历史变迁,这种倾向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 众所周知,美洲土著人至少可以分成上千种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群体,各种文化与社群之间的差异很大。早在白人与土著人接触不久,欧洲人就认识到了各个部落之间的差别,但他们宁愿使用哥伦布所发明的“印第安人”这一错误的词汇来称呼他们。其实,欧洲人所注重的是异己的土著文化与自己的基督教文化之间的差别,至于北美土著部落之间的差别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无论是以野蛮人、异教徒,还是以印第安人来称呼,都仅仅是与欧洲文化区别开来的一个抽象符号。小罗伯特·伯克胡佛在研究了白人社会对印第安人认识观念的演变后指出:“白人主要根据那个时代他们自己所推崇的一些信仰、价值和体制而把印第安人作为一个整体的类别来衡量。”① 不同社会集团出于不同目的而塑造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印第安人形象,即“高贵的野蛮人”(noblesavage)和“邪恶的野蛮人”,并把白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评价贯穿于两种形象之中。欧洲人对于美洲印第安人的观念其实是以欧洲文化中一些先入为主的成见为基础,以早期探险者的描述为材料,经过那个时代的文人和思想家的加工而形成的混合体。② 法国探险家拉斯卡伯特被认为是最早使用“高贵”一词来描述印第安人的欧洲人,③ 拉洪坦男爵则是“高贵的野蛮人”这一概念的最为积极的倡导者,他借休伦人酋长阿德里欧(Adiro)之口歌颂了休伦人远离“诡计和奸诈”、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以此来批判欧洲社会的腐朽和堕落。④ 霍布斯和卢梭可以说是上述两种主张的代表:前者从其理性主义的性恶论出发,认为印第安人代表了人类本性中野蛮、暴力等恶的方面;而后者从其浪漫主义的性善论出发,认为印第安人代表了人类没有被现代社会所污染的纯真、善良的本性,过着“自由、富足、真诚和幸福的生活”。⑤ 其实,无论是“高贵的印第安人”还是“嗜血的印第安人”形象,都是其塑造者和使用者笔下的工具,其主要功能就是提供一个模板,用来投映欧洲社会与文化的价值评判。简单地说,如果认为文明是好的,那么印第安人的形象就是野蛮的,需要加以征服和驯化;而如果认为人类本性是好的,文明社会是腐朽和堕落的,那么印第安人的形象就是高贵的,他们所过的淳朴生活也是令人羡慕的。⑥ 虽然不同的白人集团对于土著人的印象和说法千差万别,但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不同的印第安人形象反映了不同白人集团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相比较而言,毛皮贩子、耶稣会士和浪漫主义者,或者出于猎取毛皮和传播福音的需要,或者出于对大自然的热爱,比较倾向于刻画印第安人的良好形象。而英国殖民者和后来的美国人,出于掠夺土著人土地的需要,则更倾向于传播“嗜血的野蛮人”观念。比如在清教徒传教士罗伯特· 库什曼(RobertCushman)看来:印第安人“不勤奋,即没有艺术、科学、技术或手段来利用他们的土地或上面的商品,仅仅是糟蹋和破坏,而且因为缺乏肥料、采集和其他活动而损害了土地……他们仅仅像狐狸或其他野兽那样穿过草地。”⑦ 其实,鼓吹印第安人野蛮和落后在这里变成了白人殖民者夺取前者土地、进行殖民征服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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