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乡书手(乡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乡有关赋税征收方面的各类簿账的书算,即宋人通常所说的造簿账。诸如:编造、推排作为各类赋役原始依据的五等版籍(五等丁产簿);编制作为县乡征收夏秋二税具体依据的税租簿账(两税版籍);各税户纳税凭由(纳税单)的派出和完税后的注销认定;民户之间田产买卖交易所关连的税役的过割;依据五等丁产簿(差科簿)分配点派差役等。其他一些与户籍、税役有关的财税事务,如和预买绸绢,各地灾荒蠲免的呈报等,大都也在乡司的职责范围之内。此外,乡司有时还兼管一县之中各色钱物的收支管理,以及各类簿历上的财务出入等审计手续(注:关于宋代乡司的职责及其运作,笔者已另有专文论述,此处仅引结论。)。 宋代乡司的法定职掌,就其专业性质而言,仅仅是负责县乡财税的统计和会计工作而已。其中属于统计的有编制三年一造的版籍簿,属于会计的有编制、登录、注销各类赋税簿账及有关钱物的出纳、审计等。然而,倘若从宋代县乡财税机制的运行来考察,就不难看出,乡司实际上控制了乡村赋税征收的全过程。从编制、推排五等版籍,编制两税版籍,编制和注销税租钞,推割税租直到乡役的点差,和预买绸绢的摊派,灾情蠲免的统计上报等,无一不经乡司之手。因此,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考虑,乡司的这些职能,无疑使其掌握了县乡赋役征收的实权,所谓“县道财赋,本源全在簿书;乡典奸弊,亦全在簿书”(注:陈襄:《州县提纲》卷四《整齐簿书》。)正揭示了这一现实场景。同时,这也就意味着,县下各乡的征税,实际上是由乡书手负责,乡书手的立场地位相当于各乡的征税总管。正因为如此,宋代才有“税赋弊源,皆在乡胥胸中”(注:吴雨岩:《去把握县权之吏》,《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一,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下同。)的说法。诚然,乡司的职掌只是县衙对乡村实施管理中的财税稽征部分,但无论如何,中国古代的乡村管理体制既是以户籍赋税征役为主,这些职掌也就势必使乡司成为宋代乡村管理体制中的关键人物。 二、乡书手(乡司)地位的变化 从唐中期开始,随着两税法(公元780年)的实施, 实行计赀产纳税,国家的赋税征收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作为稽征赋税依据的各类簿籍书账也日益专业化,需要专门的人才才能胜任。乡书手,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开始出现的。唐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 年)元稹《牒同州奏均田状》云: 当州自于七县田地数内均配两税元额顷亩,……,至今已是二十六年。……臣自到州,便欲差官简量,又虑疲人烦扰。昨因农务稍暇,臣遂设法各令百姓自通手状(实),又令里正、书手等傍为稳审,并不遣官吏擅到村乡。百姓等皆知臣欲一例均平,所通田地,略无欺隐。臣便据所通,悉与除去逃户荒地及河侵沙掩等地,其余见定顷亩,然取两税额地数,通计七县沃瘠,一例作分数抽税。自此贫富强弱,一切均平,征敛赋租,庶无逋欠。(注:《册府元龟》卷四九五《邦计部》。) 这是为要均敷两税定额,本应差官吏下乡核实乡村各户家业物力,但“又虑疲人烦扰”,因此只令乡村各户自报家业物力(赀产、土地等),由所辖乡村的里正在傍审查核实,书手登记入账,以便折算分数,均摊两税税额。表明当时开始有负责登记乡村各户家业物力入簿账及确定两税税额的书手。 进入五代后,在《五代会要》卷一九的“县令”中,提到“书手”的条文,如“乡里正、孔目、书手等”甚多,众所周知,毋庸赘举。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发现的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后唐闵帝应顺元年(公元934年)索义成将土地租与索怀义佃种的契约, 也开始出现有关书手的记载: 甲午年二月十九日,索义成身着瓜州。所有父祖口分地参(叁)拾贰亩,分付与兄索怀义佃种。比至义成到沙州得来日,所着官司诸杂烽子、官柴草等小大税役,并兄怀义应料。一任施功佃种,若收得麦粟,自兄收颗粒,亦不论说。义成若得沙州来者,却收本地。渠河口作税役,不忏□兄之事。两共面平章,更不许休悔。如先悔者,罚牡羊壹口。恐人无信,立文凭,用为后验。 种地人索怀义 种地人索富子 见人索流住 见人书手判官张盈□□(注:〔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账研究·录文》(东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5月第1版)第652-653页,“后晋开运二年(945 年)二月河西归义军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勘寻寡妇阿龙还田陈状牒(及关连文书)”。) 在土地转租契约中出现“见人书手”,是因为随着土地的转租,“所着官司诸杂烽子、官柴草等小大税役,并惣兄怀义应料”,有关税役也随之转移。在这里,书手与其说是作为见证人,不如说是作为官方监督赋税转移的代表出现更为恰当。五代时,乡村税户有逋欠赋税一分已下者,“乡里正、孔目、书手等杖七十”(注:《五代会要》卷一九“县令上”。)。不但催驱赋税的里正要科罪,而且造税籍簿账的乡书手也要因此科以同罪。宋代,“税租末限满,欠不及一分,县吏人、书手、户长笞四十,令佐罚三十直”(注:《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揽纳税租”。),与五代条法格流一脉相承。其原因在于无论是唐五代两税,还是宋代二税,都要以乡书手所造的家业物力簿账为依据,逋负赋税与乡书手造赀产物业簿账不实有很大关系。这就表明,乡书手的出现与两税法的实行,征收赋税方式由以人丁为本变为以资产为宗,由计丁征赋变为计田亩、物力征赋相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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