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果解明保为伯禽,无法解释“尹三事四方”的人。谭戒甫先生曾经指出“成王命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士僚,可谓是总揽内外诸政,其权极大,其位崇高”。这是很重要的意见,这种地位在当时也只有周公相当,他是“相王室以尹天下”的人,不会有周公、伯禽同时两尹天下的事。《令彝》说: 佳八月,辰在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K10521.jpg}寮。丁亥,令矢告{K10522.jpg}周公宫,公令{K10523.jpg}同卿{K10521.jpg}寮。佳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K10522.jpg}成周{K10523.jpg}令。舍三事令,众卿{K10521.jpg}寮, 众者尹,众里君,众百工,众诸侯侯田男,舍四方令。既咸令。…… 这是说周公尹三事四方后,对于“三事”“四方”下的两道命令。只有“相王室以尹天下”的人,才能“尹三事四方”。“三事”是对朝廷臣工说,“四方”是对“众诸侯”说。我并且以为“三事令”就是今传《尚书》中的“立政”。《立政》云: 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立政:任人、準夫、牧作三事。…… 呜呼!孺子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準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乱,相我受民,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準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兹乃俾义。国则罔有立政,用{K10524.jpg}人,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勿以{K10524.jpg}人,其惟吉士,用勱相我国家。……以上“三事”或曰“三事大夫”,《诗》中多有之,如《小雅·雨无正》有“三事大夫”,即立事、牧夫、準人,或者是:任人、準夫、牧。这是周公返政后,成王当政,周公“戒成王以任用贤才之道,而其旨意,则又上戒成王专择百官有司之长”(19)。用现代语言说,这是周公返政,告诫成王治国的纲领,这是大事,所以周公说,“呜呼,孺子王矣!”又说“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周公放下这个担子,成王接受这个担子,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成王如果不能立政,则不能完成文王、武王、周公已经完成的统一大业,而且这是世界史上首先成立的封建王朝!这明明是周公旦,也就是“周公子明保”发布的命令,也就是“令彝”中的“明公朝至于成周出令,舍三事令”的原文。这命令的发布者决不是伯禽!他没有这么高的地位说:“孺子王矣!” “四方令”就是《尚书》中的“多方”,《多方》说: 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 所以它的全称应当是“四国多方令”,简称“四方令”,《诗豳风·破斧》有“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以为“四国,管蔡商奄也”。后来蔡沈《集传》说“成王即政,奄与淮夷又叛,成王灭奄归作此篇”。又引苏氏曰,“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八篇虽所诰不一,然大略以殷人心不服周而作也”。其实是周公东征返政后,告诫东方各国的殷人(主要是殷人)“臣我宗多逊”,这样还可以“宅尔宅,畋尔田”;否则要“致天之罚。”东征践奄的是周公,颁布三事四方令的也是周公。他虽然返政,仍是“相王室以尹天下”的人。如果把他说成伯禽,是伯禽相王室以尹天下,伯禽出三事令、出四国多方令,无论在历史上无徵,而且何以处周公?伯禽并没有承袭他父亲的职位,并没有父子同时并尹天下,也没有先后两尹天下。 我们同意王国维的解释,他解释《洛诰》中的“明公”为周公,但他没有说出这种主张的理由和根据,我们只好替他补足起来。 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也是经常有人称道的好文章。典章制度与征伐战斗或年代世系不同,这往往牵涉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问题,仅凭考证方法没法从根本上弄清这些问题。我们比较郭沫若同志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和《殷周制度论》就可以看出他们在方法上的根本区别。也正如郭老在本书《自序》中指出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在中国的新学界上也支配了几年,但那对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形,几曾摸着了一些儿边际?社会的来源既未认清,思想的发生自无从说起”。王与胡当然还有所不同,但他们同是对社会的来源弄不清楚。比如王氏在文章一开头提出虞、夏、商、周文化系统时说: 自五帝以来,都邑之自东方而移于西方,盖自周始,故以族类言之,则虞夏皆颛顼后,殷周皆帝喾后,宜殷周为亲。以地理言之,则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起于西方,故夏商二代文化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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