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文化与明清城市的发展(2)
二、城墙的价值体现 城墙是历史的产物,它真实地记载了历史文化的变迁。据考察,早期中国的城墙,大都是夯土版制,有些还只是土墙,只有少数重要的城市才在墙基或墙外贴筑砖石,普遍使用砖石的城墙则出现在明清时期。如福建省漳州府的“长泰县城,旧唯土墙围二百五十三丈,高一丈。宋绍定年间寇至,如入无人之境。端平中,县令郑师申增筑土城为四门……至明初始砌以石,建楼凿濠。”(光绪《漳州府志》卷五)又如四川省龙安府彰明县,“明成化初,县丞邱禺始筑土城”,至清朝“嘉庆四年……改筑石城。”(嘉庆《四川通志》卷二十四)扬州府兴化县城建于宋嘉定年间,“为土城……明洪武五年,千户郭德、蔡德、刘人杰以砖更建之。”(康熙《扬州府志》卷八)再有18世纪来华的英国使团马嘎尔尼一行人所见到的通州城,“城墙是砖砌的,建筑得很坚固。”(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302页,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由此可以断定,在明清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砖的大量生产,大多倾圮的土城墙,在封建政府组织的城墙再修工程中得到了修复,并由土墙变成了砖墙,从而也导致了明清时期城工之役的频兴,出现了我国历史上仅次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大修城墙的热潮。 一般来说,人们在进行物质创造与生产的过程中是伴有文化输出的,生产物可以展现出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是非标准。明清时期再次出现大修城墙的现象,恰恰说明了城墙所具有的巨大生命力,及其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与发掘的文化内涵之丰富。 应当说,明清时期城墙再修工程的首要目的仍出于军事防御的要求。当时的城墙建筑,依然体现了高大与坚固的原则。如“京城周四十里,高三丈五尺五寸”,“基厚六丈二尺,顶收五丈”,又建外城包其南面,南东西三面“各高二丈……基厚二丈,顶收一丈四尺。”(吴长元:《宸垣识略》卷一)府城与县城虽不及京城的城墙高大,但其高度亦多在一丈至三丈之间。如浙江嘉兴府的海盐县城,“城周九里三十五步,高二丈五尺。”(光绪《海盐县志》)江南“松江府城,广袤九里一百七十三步,高丈有八尺”,(嘉庆《松江府志》卷十三)为当时较低的城墙。但再低的城墙也要高过城内所有的房子。 高大的城墙建筑,不仅出于居住者的安全意识,而且它的雄伟气势已成为吉祥的象征。故而城墙的高度向为时人所关注。清人李光庭记载说:“幼时闻诸故老,乾隆三十三年,许邑侯重修(河北宝坻),较旧城低三尺,识者以为泄城内之气,故有城头高运气高,城头低运气低之语。”(李光庭:《乡言解颐》卷二)也许正是这些最浅显、最普通的思想与语言,说明了城墙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可以认为,明清时期的城墙文化已成为城居者的文化。 城墙之所以为人们所依赖、所重视,还因为它确有一套坚固的防御体系,可保城居者的安全。从建筑设施上看,几乎每堵城墙都有楼橹,或在城墙的拐角,或在城门的上边。城角的楼橹多用砖石砌成,并留有射口。而城门上的楼橹则为木制较多,一般有三层楼高,呈长方形宝塔之状,所以这些楼橹又称作塔楼,塔顶有琉璃瓦。楼橹在平时有城守兵丁居住当值,他们可以通过城橹居高观察。战时,楼橹便成为向攻城者进行反击的发射点。与楼橹共成防御体系的还有箭楼、雉堞、月城等等。箭楼建在城门之上,辟有洞户,以备发箭。雉堞是城墙上排列如尺状的矮墙,为掩身之用。而月城则是建于城外以屏障城门的半圆形小城。每个城市的城墙防御体系大体都要有这些防御设施,却又因各城市的地理位置、战略需求以及筑城时的环境而有所不同。如松江府的“金山县城,在府南七十二里,即金山卫城。洪武十九年汤和筑,周一十二里三百步有奇,高二丈八尺,永乐十四、十六年连被倭患,总督谷祥始令砖甃,加高五尺,埤堄六尺,周以楼橹。”成化后,“又修角楼四、腰楼八、敌楼八,间以箭楼,凡四十六。雉堞三千六百七十八。”(嘉庆《松江府志》卷十三)这显然是为战争而备的城墙。 与城墙相依并存的是“城池”,通常我们称之为“护城河”。其形态是沿城墙外围挖出一道很深的濠沟,它们大都注入了水,越过濠沟的惟一通道是架在城门之外的吊桥,而吊桥的起落是由城市管理者严格控制的。可见,城池的功能也是重在防御,它仍是“设险守固,金汤为先”的城墙文化的体现。也许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又被称作“城堑”、“城隍”。特别是“城隍”之称更具有特殊意义。据说,“隍”本是《周礼》中腊祭八神之一,称“水庸”,水即“隍”,庸即“城”。从水庸到城隍,即护城河与神祗在名称上的统一,它再一次反映了城墙文化与传统儒家文化的渊源关系,反映了人们对城池价值认识的尺度。而城池价值的发现,应该说是从它被挖掘开的那一刻起。 城池,即护城河的挖掘,是同城墙的垒筑同步的,即挖濠取出的泥土,刚好用于城墙的堆筑,即所谓“开浚濠沟……垒土为城”。(康熙《扬州府志》卷八)如此一来,城池的深度与城墙的高度成正比。这种情形至少在改筑砖墙的明代以前极为普遍。明清以后,随着土墙的倾圮和砖墙的再筑,城墙多有增高和加固,但城池的改观却稍显逊色。尽管城墙高度与城池深广度之间仍存在着相互照应的关系,但已无法按比例计算。如明初所筑松江府,“城高丈有八尺”,“池广十丈,深七尺”。(嘉庆《松江府志》卷十三)明嘉靖年间所筑宁海县城,“高二丈四尺,厚一丈八尺……于城外凿池,延袤七里,广一丈五尺,深杀三之一”,为五尺。(光绪《宁海县志》卷3 )明正德年间所筑赣县城“崇三丈”,“自西津门起至镇南门有濠,计长五百五十二丈,计宽三百八十五丈,深五尺有奇,阔十四丈。”(中华民国《赣县志》卷十) 不管城池的改造怎样落后于城墙,但有一点却是城墙所不能比拟的,那就是城池,即城隍已经成为传统城市的守护神,而且自唐代开始它便被形象化地移入了寺庙,成为大小城市的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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