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历代契约资料的蕴藏及其史料价值
中国使用契约的历史很长,其开始时间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今天已发现的有文字可证、有实物可考的最早的契约资料为西周中期的铜器铭文。西汉以后,此类资料历代都有发现。契约资料主要有三种类型:其最可贵者为契约原件,次为见于青铜器、碑刻或一般文献中的录文,再次为含有契约内容的文字资料。契约原件以西汉时的为最早,从那时到民国时期的两千年间,几乎每个朝代都有发现,其数量超过十万件。以汉文的为最多,也有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契约原件的大部分仍在国内,只有一小部分流到国外。这些契约原件和有关资料是今天正在兴起的“中国契约学”的基础或重要条件。 中国契约学作为一门现代学术,发轫于民国初年。王国维在1914年出版的《流沙坠简》一书中,曾对少数汉魏券契类简牍进行过诠释性的考证。至本世纪中期,傅衣凌教授收集了大量的明清契约,并用之研究明清时期的历史和社会,成就很大。其主要著作有《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①等。1961年,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编辑、由中华书局出版的《敦煌资料》第一辑;近十几年来,各出版社先后出版的由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辑的《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至九册,安徽省博物馆编的《明清徽州经济史料选编》,自贡市编的《自贡盐业契约档案选辑》(1732-1949),四川新都县档案史料组编的《清代地契史料》和《民国地契史料》等。这些著作著录的内容或部分为契约原件,或全部为契约原件,这为进一步研究契约的历史及有关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继之而来的是不少有关契约的研究性著作问世。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杨国桢的《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傅衣凌与杨国桢主编的《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叶显恩的《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章有义的《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张学君与冉光荣的《明清四川井盐史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的《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孔府研究》及拙著《秦汉问题研究》中有关契约的部分论文。此外,当时在各种报刊杂志上还发表了若干篇有关契约的资料或文章②。这些情况说明了“中国契约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已开始摆脱其原来混沌或附庸于其他学科之中、不为人们所挂齿的状态,而在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脱颖而出,茁壮成长。 应当指出,“中国契约学”不仅已为中国学者所重视,而且在更早的时间即已为外国汉学家所重视。在这一方面,日本学者的情况尤为突出。日本学者在四十年代即大力开展对中国古代契约的收集与研究,而且取得了重大的成绩。此后,研究队伍在不断扩大,论著发表的也很多。著名研究专家有玉井是博、清水金二郎、天野元之助、戒能通孝、仁井田陞、天海谦三郎、堀敏一、山本达郎、池田温、寺田浩明等。仁井田陞所著《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买卖法》、《中国法制史研究奴隶农奴法·家村族落法》和《唐宋法律文书之研究》等书,都是一代名著,影响很大。日本所编契约资料主要有东洋文库:《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金--清)》(1975)、浜下武志等编《东洋文化研究所所藏中国土地文书目录·解说(上、下)》(1983-1986)、东洋文库:《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资料集》三《契约》(A、B,1987)、科大卫等编《许舒博士所辑广东宗族契据辑录(上、下)》(1987-1988)等。这些著作所收宏富,史料价值很高。 中国契约学的任务首先是要研究中国契约自身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进而要研究与之直接有关的中国社会史、民法史、商业史、财政赋税史、土地制度史、阶级关系史、宗法制度史等。此外,契约在政治史、民族关系史、宗教史、民俗史、语言学史、文学史、文字学史上的史料价值及其反映的重要问题也要研究。可以这样说,如此门学术发展起来,定会成为一门重要学科而跻足于学术之林。为此,我想谈一下今天已知的有关中国历代契约原件和重要契约资料的蕴藏情况及其史料价值,以便于关心此门学术的同仁共同开发、经营这一新的园地。 一、现存的契约原件 “契约原件”是指历史上曾实用过的契约原物而言。此类原件今天能见到的,为自西汉中期至民国时期的遗物。总的说来,这些遗物属于西汉至元代的较少,件件俱称珍品;属于明代以后的较多,但也是宝贵资料。今按时代先后,结合发现地点,依次简述如下: 1、居延、敦煌汉代契约 在居延和敦煌发现的汉代契约原件,我称之为“居延、敦煌汉代契约”,是今天已发现的汉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居延,西汉置县。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额济纳旗东南哈拉和图。其地区在西汉时分属于张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东汉属张掖郡居延属国,都为边防要地。近六十年来,考古工作者在这里采集或发掘到的汉简约有三万余支,已公之于世的是1930年由西北科学考察团掘得的一批,约有一万余支。其他两万支为甘肃省博物馆所收藏,已整理考释,不久将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