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颉刚的古史研究,是新的思想观念建立,以及对旧史观批判、质疑的具体表现。1920年始,他参加了“整理国故”活动,在历史进化观念的指导下,运用考据方法整理古书、古文献,考证古史。在研究中,他首先认识到:旧的古史系统中,“三皇五帝又各有各的事实,这里边真不知藏垢纳污到怎样!”⑧进而发现尧、舜、禹诸位,“越是起得后,越是排在前面”,古史“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反背”⑨。从而得出了中国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结论。显然,如果没有新的观念和新的思想方法,那么顾颉刚很难认识到中国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 (二)对历史学功能和范围的重新认识自古以来,史学就是被统治阶级控制和利用的工具。史学的目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史学的内容也是以统治阶级为中心的。这一旧的史学模式,已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借助西方史学的新观念和新方法,五四时期的学者对历史的功能和研究范围进行了再认识。 传统史学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功能体现在“垂训”和“资治”方面。史学的“垂训”作用,即史学是为了“劝善惩恶”,“记功书过,彰善瘅恶”。《二十一史重刊序》也明白指出:“史者,辅经以垂训者也”。作为“资治”的作用,则以司马光《资治通鉴》为代表。宋神宗在给《资治通鉴》的序中写到:“其所载明君良臣,切摩治道,……威福盛衰之本,规模利害之效,良将之方略,循吏之教条,……良为备矣”。古人也知道史学的功能在于为“今”。“明镜所以照形,观古所以知今”。然而,无论是“借古鉴今”,还是“借古治今”,都是基于要用古代来规范现在。 五四时期的学者,对旧的治史目的进行了抨击。陶孟和在《新历史》一文中明确指出:历史既不是“贵族阶级、知识阶级的装饰品”,“也不是我们的借鉴”。因为古与今不同,“不能以古事为今事之榜样”⑩。旧的史学功能,体现了一种倒退的历史观。五四时期的学者对史学功能进行了重新的认识。陶孟和认为:“现代与过去相衔接,明古代过去之事,即可帮助我们明白我们的现在,我们自身和我们同胞;明白人类现在的问题和将来的希望。”(11)衡如认为:“研究过去之事实,正所以为应付今日之事务”(12)。何炳松也认为:“研究历史者,当推求过去进化陈迹,以谋现在而测将来”(13)。“根据历史的知识来明白现在的问题”(14)。他们都把史学研究作为认识现在,预测将来的工具。 究竟史学能为我们提供那些帮助呢?陈训慈说:“史之范围与价值,断不仅前事之纪载;其在学术上之地位,与对于社会之关系,且远过其他社会科学也。”他认为历史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事物发展的源流,“助成完全之智识”;可以在观念、伦理等方面“影响人类之心理”;可以使人们了解过去,利用前人的经验,免除前人的错误,成为“进化之指导”;可以促进“人类共同了解”。“历史既能助成完全之智识,又于人心大有裨益;近可为进步之指针,远足任大同之前导。可知史断非繁重孤僻之学,而为最普遍之学识,与社会息息相关。”(15)陈训慈的上述观点,表明了五四时期学者们对史学功能认识的加深。 旧的治史目的导致了治史范围的狭窄。时人梁绳筠就尖锐地指出:“古人修史,因为他抱了垂训主义,所以那非‘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材料,简直不取。……又因为他们抱了资治主义,所以那‘无裨治道,不关理乱’的材料,一概置而不录。”(16)以统治阶级的需要与否,为作史的取舍标准,结果许多真实的历史材料,被丢掉和湮没。而与统治阶级有关的政治等内容则成了历史记载的中心。因而旧历史所记者,“率为帝王之更迁,国势之兴衰,战争之胜负”等等。“历史之唯一基础即为政治事实”,“凡非与国家生活有直接关系,或其间关系为不易发见者,均为无研究之价值。”(17)历史成了统治阶级的历史。 五四时期的学者对历史研究的范围重新作了规范。陶孟和认为:“历史记载人群各种的行为,并不限定政治一种。”(18)衡如也认为:“人类之行为,无一方面无注意之价值;……与人类之存在与发展有莫大势力之活动--如经济活动、社会关系、工程学、自然科学与政治、法律、宗教诸制度者,尤当以相当之注意。而注意经济、社会关系则尤为新历史特殊之点。”(19)梁启超也认为:“欲知历史真相,决不能单看台面上几个大人物几桩大事件便算完结;最要的是看出全部社会的活动变化。”(20) 对历史学的功能和范围的再认识,是建设新的史学体系的需要,也是五四时期史学思潮的主要内容。 (三)摒弃主观、注重客观的历史研究注重客观的历史研究,是五四时期史学思潮的一个主要表现。它与这一时期科学在中国的影响密切相关。当时的史学研究者一致认为:研究新历史“应具的精神-科学精神;应用的方法-科学的方法。”(21)这是当时的时尚。 陶孟和认为:“我们的新历史观,应该象照像的对光一样,对于所看的应该清楚、正确,不能支离恍惚。把一桩事情看得畸轻畸重,都是不当。历史上的事实各有比较的关联的位置,所以我们不能用主观的、神学的、玄学的或国家主义的考察去研究历史。我们要采用客观的、科学的方法考究历史的真象。”(22)梁启超也指出:“吾侪今日所渴求者,在得-近于客观性质的历史”,过去的历史研究“从不肯为历史而治历史,……其结果必至强史就我,而史家之信用乃坠地”。并且认识到,“欲为纯客观的史,是否事实上所能办到,吾犹未敢言。虽然,吾侪有志史学者,终不可不以此自勉,务持鉴空衡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故吾以为今后作史者,宜于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23)。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历史研究也应象科学研究那样,“无论是材料、是判断,全是客观的态度,并不敢妄下武断的言论”,所以我们“新历史家应当采取客观的研究,不掺主观的成见才是好。”(24)研究历史,“要与古人争辨是非的,不是将古人的剩话、遗事,在我脑子上画几道印痕就完了”,要“求真确的知识”,“求明晰的线索”,“求研究之程序”(25)。 五四时期史学研究者对历史研究中的客观与真实非常注重,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具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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