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书真迹释录》第2 辑第289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书目文献出版社。(以下简称《释录》)。 [10][11]、[12]、[13]《释录》第二辑第26、468、450、27页。 [14]参阅刘进宝《从敦煌文书谈晚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5]参阅刘进宝《从敦煌文书谈晚唐五代的“布”》,见《段文杰敦煌研究五十年纪念文集》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16]参阅张译咸《唐五代赋役史草》第164页。中华书局1986 年版。 [17]《释录》第2辑第372页,经缩微胶卷对照,“掉直”乃是“掉逍”之误,李正宇先生认为“掉逍”应是指“掉逍渠”而非“调销”之意。 [18]同[16]第17-20页。 [19] 参阅郑炳林《唐五代敦煌畜牧区域研究》, 《敦煌学辑刊》1996年第2期。 [20]《释录》第3辑第618页。 [21]参阅雷绍锋《P.3418背〈唐沙州诸乡欠枝夫人户名目〉研究》,《敦煌研究》1998年第2期。 [22]《释录》第1辑第404页。 [23]《释录》第2辑第427页-436页,参阅雷绍烽前揭文。 [24]《释录》第2辑第426页。 [25]参阅王克孝《дх。2168号写本初探-以“蓝”为主的考证》,《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2期。 [26]《释录》第2期第460页。 [27]《全唐文》卷400任璆《对菜田不应税判》。 [28]《宋高僧传》卷18《僧伽传》 [29]《代宗朝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卷1。 转引自谢和耐著、耿昇译《中国五一十世纪的寺院经济》第162页,甘肃人民出版社。 [30]参阅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第98-101页, 中华书局1987年版。 [31]参阅郝春文《敦煌的渠人和渠社》,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 [32]《释录》第1辑第408页。 [33]《释录》第4辑521-522页。 [34]参阅冯培红《P.3249背〈军籍残卷〉与归义军初期的僧兵武装》,《敦煌研究》1998年第2期。 [35]《金石萃编》卷41《秦王告少林寺主教》。 [36]《续高僧传》卷99《智满传》。 [37]《续高僧传》卷24《智实传》。 [38]参阅土肥义和《归义军时期(晚唐、五代、宋)的敦煌》(一),《敦煌研究》1986年第4期。 [39]录文转引自李并成《归义军新城镇考》。《瓜沙史地研究》,甘肃文化出版社1996年版;并参照荣新江《英国图书馆藏敦煌汉文非佛教文献残卷录(S.6981-13624)》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4年版。 [40]《释录》第4辑第156页。 [41]参阅卢向前《关于归义军时期一份布纸破用历的研究》,《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2]、[43]《释录》第2辑第125、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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