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研究期待研究方法的创新 为了深化当代中国史研究,国史研究的方法也需要不断创新。 我认为,国史研究的根本方法也是所有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这里的理论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党在建国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历史学以及其他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这里也包括引进的有助于深化国史研究的外国理论。所谓实践包括:建国以来整个中国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实际的历史发展情况;反映这些情况的各种类型的史料,包括民间的各种资料。国史研究者既要眼睛向上,密切注意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种决策的过程;同时又要眼睛向下,密切关注这些精神在下面贯彻的实际情况。缺乏任何一个方面,都不会有真正好的国史研究。 史学研究新领域的开拓、新课题的研究,如果没有方法的突破、方法的更新是不可能的。当代中国史研究是史学领域里最适合进行跨学科研究的领域。现在,与历史学相邻的各个学科都在向历史、特别是当代史方面渗透。比如现在社会学学者十分活跃,他们研究现实中国社会,也涉及当代中国的历史,这对史学工作者来说是最大的挑战。我觉得史学工作者应该和他们结合,共同来研究,或者史学工作者掌握其他学科的方法,做到不同学科的结合。最近看到三联书店出版的周晓虹写的书《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作者是医学学士、社会学硕士、历史学博士,所以在他的书中,将历史学和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他以江浙两个镇为突破点,从近代写到改革开放,其中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8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是最精彩的。这样的著作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值得重视。历史学者也应该像社会学者、文化人类学者那样,注重进行田野调查,注意搜集民间资料,注意剖析社会各种类型的典型,注意搜集口述史料,注意进行比较研究,注意进行社会心理分析。只有在方法问题上真正有所突破,国史研究才能逐步深化,使之成为史学工作者和广大群众都很关注的一门学科。 关于国史研究方法论的几个问题 关海庭 (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教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方法论问题,我想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1.目前国内外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方法论,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第一,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这是最重要的研究方法。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是关于人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的理论。它包括辩证决定论方法、历史本体论方法、群众路线方法、阶级分析方法等。这些方法的综合应用能够把杂乱无章的历史现象梳理得十分清楚,使人们对历史现象有一个准确地、宏观地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至今没有任何一种宏观的研究方法能与之相比。当然,任何方法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第二,比较现代化的研究方法。现代化是指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从比较的角色来立论,中国的现代化就可以看成是一个回应西方现代化模式挑战的过程,也就是挑战--应战的过程。这种研究方法的优势,在于它建构的宏观研究框架比较完整,同时这种研究方法的应用,同目前中国的经济建设联系更为紧密,能够有效地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即难以跳出“欧洲中心论”的模式,把现代化的过程当做向西方模式演变的过程。第三,国家--社会关系分析方法。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通常被概括为市民社会理论。国家和社会的二元性质为基础来建构的社会发展的历史,关注的是相对于国家的“私人自治领域”,在这里,市场经济以及日益完善的法律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是互动的关系。市民社会理论复兴的直接导因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东欧和前苏联的民主化运动。这种理论受到中国国史研究学者的关注,则是1992年以后的事。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政治民主化必将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日益受到关注。目前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就显示出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借鉴意义。第四,新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西方经济学家主张把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分析中以解释经济增长,从而形成新制度经济学。20世纪80年代,西方的政治学家把这种研究方法引入政治学,形成了新制度主义。目前这种方法已在中国政治学和史学研究中广泛应用,它有两个中心概念:“产权”与“交易费用”,主张历史的进步和经济政治的发展应该从制度变迁中寻找原因,并且特别强调制度因素中“无形规则”对“有形规则”的制约。 2.由此可见,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因此到底采用何种方法,要取决于特定的国情背景、时代特征和学科特点。具体来讲,中国的基本国情可以概括为:国家特别大,历史特别长,人口特别多,发展特别不平衡;而我们所处的时代可以理解为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时代,经济发达国家的制度和文化无疑对我们有着极强的示范效应;就学科特点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定位,本身性质是属于专门史,但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方面面,所以又是综合性的。基于上述分析,中国是一个严重受传统制约的国家,历史上一直没有形成系统的法治文化。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日期的日益临近,迫切要求我们建立和健全全民族的法治意识。因而,国史研究更应该关注现实问题,为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主义的某些观点、主张,对我们今天的借鉴意义更为明显,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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