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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高利贷理论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史》 陈志强 参加讨论

路德高利贷理论的人民性如同其宗教改革思想一样,不仅仅源自其个人和家庭生活经历,而是更深刻地反映出他所代表的德国市民资产阶级的思想特征。德国市民资产阶级的发展有其特殊性,表现在德国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早却发展缓慢。德国采矿和冶金部门最先崛起,在1460年以后70年间,其银矿年产量上升五倍,出口白银总量大约相当欧洲其他地区出口总量的三倍半,其"行会手工业和中介商业已达到较高发展水平,而这一点德国超过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注: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267页。 )但是,中古德国长期的政治分裂严重地影响这个阶级的进一步发展,德意志民族直到19世纪初仍陷入大大小小封建割据势力的内部斗争,缺乏王权保护的市民资产阶级因此结成地区性的工商业联盟以自保。在宗教改革运动爆发的时代,德国市民资产阶级自身没有形成统一的力量,还不能独立地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他们不仅处处需要各自为政的地方诸侯的支持和保护,而且在斗争的初期,需要联合德意志其他阶级,团结包括下层民众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实现其改革纲领。正因为如此,作为这个阶级的代表,路德特别关心贫苦民众的处境,为穷人奔走呼吁。路德高利贷理论的人民性部分地反映出市民资产阶级为动员和组织起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的紧迫愿望,要达到吸引人民群众的目的,必须关注他们最关心的紧迫问题,必须在民众贫困化的问题上表示同情和理解,以此获得下层民众的支持。
    路德高利贷理论的直观性主要表现在其理论缺乏深度。路德激烈地攻击高利贷投机家"是窃贼,比不上敢作敢当的强盗。我们对此当怎样说呢?这些人简直不是人,乃是不相信有上帝的豺狼和无意识的野兽",但是漫骂取代不了理论批判,他在高利贷者的分析中显得极无说服力,认为"凡是贷款希望多收回的人,即是可诅咒的重利盘剥者",(注:马丁·路德:《路德选集》,下册,第85、46、72页。)"把酒、谷、金钱和其他的物质借给邻居,叫邻居在一年以内,或在一定时期内付出一笔费用,或应许归还更多更好的东西,这种人便都是盘剥者"。在解释重利剥削的高利贷和合法的贷款之间、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之间的区别时,路德说"贷款而不取费才是贷款,假如要取费就不算是贷款了",换言之,他所谓贷款是无息贷款。路德还提出"贸易的资金和放款的资金完全不同,不能相比。投在买进款的资金有一个常常生利的基础,投在贸易中的资金并不稳固,其利益是偶然的,也是完全不可靠的"。(注:马丁·路德:《路德选集》,下册,第71、79页。)路德从高利贷的表面现象直觉地判断其是非,认为"这种交易乃是建立在虚无上,因为有利无损的交易是不能有的,也是不能发明的",他还从高利贷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提出高利贷投机者"是出卖金钱的好运,而不承担任何坏运"。至于为什么高利贷会长期存在,会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路德无法明了其中的道理,他坦率地承认"我不懂这种买卖如何能持久"。(注:马丁·路德:《路德选集》,下册,第78-80页。)显然,路德作为思想家,不像经济学家那样从经济角度分析高利贷问题,对高利贷的社会作用的评论大多流于表面,显得肤浅。
    高利贷是生息资本在古代的称呼,在高利贷这种生息资本流动中,它转化为一般资本而进入生产阶段的过程被省略掉,但是正是在这个被省略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剥削和吸纳由劳动者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达到自身的增殖,并在其运动的最终阶段表现出大于高利贷原来价值的价值。这即是高利贷增殖的经济奥秘,是路德不能理解的"钱能生钱"表面现象的经济原理。由于高利贷在现实运动中采取了一种"表面的、和现实运动相分离的形态",亦即高利贷只参与利润分割的过程,顾而将其经济运动的实质掩盖起来。(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 卷,上册,第390页。)
    路德不能理解高利贷资本运动的实质,也就不能正确说明高利贷的发展历史,而是错误地以为高利贷的存在还不过一百年,进而将资本主义经济猛烈冲击封建经济时代出现的各种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都归之于高利贷资本。事实上,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的那样,高利贷早在古代罗马共和国末期就"已经--在古代形式范围内--发展到了最高点"。在马丁·路德所处的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高利贷资本又以其特殊作用进入自身发展的近代阶段,由于"高利贷同消费的财富相反,它本身是资本的一个产生过程,所以在历史上是重要的"。这是高利贷长期存在并十分活跃的基本原因,也是令路德始终大惑不解的问题。至于路德所谓"金钱的好运",实际上是资本生息过程的结果,是"高利贷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而又扩大货币的这种职能,即扩大自己的本来的地盘"的结果。(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下册,第671-678页。)在资本主义经济尚不发达的16 世纪前半期,资本的运营规律尚未充分展开,连经济学家还不能明了高利贷的实质,我们还能要求路德在高利贷问题上提出什么高见呢?
    这样,路德高利贷理论的不成熟表现为其直观性,无论在高利贷资本的经济性质,还是在高利贷的历史发展等问题上,他都不能透过表面现象揭示高利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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