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Jack P.Greene (ed.),Great Britain and the American Colonies,1606-1763.Ne w York,1970,p.252. 既然殖民地是英国人建立和统治的海外领地,那么殖民地英裔居民自然就是英国国民 ,而非受异族统治的“二等臣民”。他们和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这在特许状中也有明确的规定。1584年英王授予沃尔特·罗利的特许状中指出,移 民殖民地的人以及在那里出生的人仍然是英王臣民,享有英国的一切特权和豁免,而且 可以自由返回本土①。类似的行文此后反复出现在其他殖民地的特许状中。如1632年的 马里兰特许状用一大段文字特意说明:移居马里兰的英国人及其子女、已经在那里出生 或将来出生的人,乃是英国的“土生居民和忠实臣民”,他们应和英国本土出生的臣民 得到同样的待遇和尊重,同样享有英国本土臣民的全部特权、公民权和自由权②。不仅 英裔居民在理论上拥有和英国本土居民平等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即使是进入殖民地的非 英裔移民,亦可通过适当的入籍程序而成为英国国民。1740年英国议会首次制定了殖民 地的入籍法,允许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经过一定的程序而归化为臣民③。在各殖民地, 除犹太人和天主教徒外,非英裔居民和英裔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法律保护。这 样,在白人居民中间就没有出现西属美洲那种“半岛人”和“土生白人”之类的身份等 级差别。 在现实生活中,北美居民的权利和利益确实受到了法律的保障,弗吉尼亚在1619年废 除了军法统治,开始实行英国式的法治,居民的权利得到承认。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16 41年制定了《自由权法典》,1648年又编成《法律与自由权》,确立了基本的法治与保 障人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原则④。1639年马里兰议会制定了一项关于人民自由权利的法 案,明确宣布保护自由民的权利,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其财产和将其放逐⑤。另外, 在英国实行的陪审团制和人身保护制也被引进,并被赋予特别的意义。尤有甚者,殖民 地居民享有比英国本土居民更为广泛的选举权。据美国史学家杰克·格林所论,在新英 格兰的多数村镇,享有公民权利的自由民,在成年男性人口中的比例高达60%-70%⑥; 英国学者R.C.西蒙斯谈到,18世纪中期北美成年白人男子中有50%-80%的人拥有选举权 ⑦。 注释: ①②F.N.Thorpe,The Federal and State Constitutions,Colonial Charters,and Ot her Organic Laws of the State,Territories,and Colonies Now or Heretofore For ming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pp.53,1681. ③Herbert L.Osgood,The American Colonie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vol.2.Ma ss.,1958,pp.528-529. ④Max Farrand (ed.),The Laws and Liberties of Massachusetts.Cambridge,Mass. ,1929,pp.1,50. ⑤William Hand Browne (ed.),Archives of Maryland:Proceedings and Acts of th e General Assembly of Maryland,January 1637/8-September 1664.Baltimore,1883, p.41. ⑥Jack P.Greene,Pursuits of Happiness:The Social Development of Early Moder n British Colonies and the Formation of American Culture.Chapel Hill,1988,p. 25. ⑦R.C.Simmons,The American Colonies:From Settlement to Independence.New Yor k,1976,p.248.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1763年以前,英国在和平时期没有在北美驻扎常备军,殖民地居 民对英国主权的承认与服从,并非出自武力威慑和暴力强制,而是基于国家认同和利益 需要的一种自愿选择。北美居民自认是英国人,并且以此为荣。他们感到,能够受到英 国宪法的保护,享有“英国人的权利”,实在是一件幸运至极的事情。即便是激进的反 英人士詹姆斯·奥蒂斯也曾承认:“我们作为人和生而自由的英国臣民所拥有的权利, 足以使所有殖民地居民在和任何其他君主治下的臣民相比,显得生活十分幸福。”①固 然不能否认,英国本土居民在观念上对殖民地居民是带有歧视倾向的,他们认为殖民地 就是母国的臣属,应当无条件地服从母国的意志,为母国的利益服务。在殖民地反英情 绪高涨以后,这种看法在英国更加流行②。另外,1696年英国关于殖民地海事审判的决 定,剥夺了北美居民在海事案件中的陪审权,也是一项歧视性的措施。但是,这些并未 从整体上改变殖民地居民的实际地位和权利状况。 总之,北美13个殖民地和欧洲国家在亚非地区的殖民地完全不同,甚至也有别于西属 美洲,不存在异族统治问题。印第安人虽然受到白人的驱赶和虐待,但从法律上来说, 土著部落是独立于英国管辖之外的主权实体。英属殖民地乃是英国主权范围的延伸,它 们是英国人、特别是居住在北美的英国人自己统治的海外拓殖地,其政治和经济控制权 主要掌握在北美居民手中。当地居民并非受到英国人奴役的劣等臣民,而是享有充分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英国国民。所以,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谈不上是“民族压迫” ,北美独立运动也不是“民族解放运动”,而是日益成熟的英国海外领地脱离母国的政 治分离运动。约翰·迪金森在1774年大陆会议后说过,殖民地居民认为,如果母国不做 出让步,“就难免卷入一场内战”③。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独立运动领导人在武装冲突 爆发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对于脱离母国的正当性仍然没有充分的信心。在独立问题上表 现得犹豫迟疑,希望通过联盟或联邦的方式来重新界定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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