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殖民地政策”及其反响 按照通常的论说,北美反英运动肇端于1763年以后英国对殖民地政策的调整,因此, “新殖民地政策”就被认为具有更强的“殖民压迫”性质,迫使殖民地不得不走上反英 独立的道路。可见,如何理解1763年以后英国对北美政策的演化,乃是解释独立运动起 因的又一个关键。 英国以往对殖民地的管理松散而缺少成效,其弊病在“七年战争”中得到更充分的暴 露:殖民地商人交通敌国,走私贸易十分活跃;各地议会和居民对英军不予配合,有的 甚至在司法、人事、教士薪俸等问题上直接挑战母国权威;英国任命的海关官员,不是 无能低效,就是贪污自肥。另一方面,随着“七年战争”结束,北美的殖民格局发生了 根本的改变,如何处置新近获得的北美领地,如何协调13个殖民地和新殖民地之间的关 系,如何防卫如此广阔的地域,如何处理和西部印第安人部落的关系,如何削减战争负 债和筹措殖民地事务开支,都是摆在英国政府面前的严峻任务。在这种情势下,调整对 北美的政策,确为必要的、而且是惟一的办法。但此时因缘际会,使得这种调整和改革 完全不合时宜,因而引发了大规模的反英运动。 英国调整对北美殖民地政策的第一个举动,是在1763年10月以国王名义发布公告,宣 布在北美建立4个新的行政管理区,将大片西部土地保留给印第安人,由英国军队执行 西部地区的法令和维持秩序⑥。这个公告在两方面损及13个殖民地居民的利益:一是将 他们一直向往的西部土地划归加拿大或保留给印第安人,极大地限制了土地投机,而当 时北美许多重要人物均热衷此道;二是剥夺了殖民地当局对印第安人事务的管理权。 注释: ⑤Miller,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p.206. ⑥Proclamation of 1763.In American Colonial Documents to 1776.In English Hi storical Documents,vol.9,pp.639-643. 英国的第二个重大决策是在北美保留常备军。由于从法国和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处 取得大量土地,扩大了需要防卫的地域。维持一支10000人的正规军所需的费用,决非 一个小数目,这就促使英国政府从殖民地税收上做文章。另外,根据1765年的《驻军条 例》,殖民地必须为驻北美的英军提供驻扎场所,供应指定的物资。尽管英国政府一再 声称,驻军的目的是保障殖民地居民的安全,但殖民地居民却把军队看成是实施暴政和 剥夺自由的工具,英国军队采取任何行动,特别是向中心地带移动时,人们就更为疑惧 。英国当局不了解殖民地居民对军队的微妙态度,轻率地在北美驻扎庞大的军队,不仅 要增加当地居民的税收负担,而且加深了他们对母国的不信任。用于保卫殖民地的军队 ,结果成了导致失去殖民地的一个重要因素。 引发更大反抗风潮的是为增加岁入而向殖民地征税的措施。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 时,英国的国债达到135000000英镑,另外,北美的防务每年还需要支出400000英镑① ;而英国国内税收已经高达20%,英国政府和纳税者自然就将目光转向殖民地。1764年4 月英国议会通过《糖税法》,其每年的预期收益可达45000英镑。实际上,在1768-177 1年间,每年进口糖蜜的关税仅有14000英镑②。《糖税法》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宣布为 保卫北美有必要向当地居民征税,为一系列针对北美的税收法令发了先声。次年3月, 英国政府决定将在本土施行已达数十年之久的印花税推广到北美,但税额轻于英国,合 人均1先令。这项法令标志着英国对殖民地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以往英国对殖民地的 征税仅涉及对外贸易,而该法则首次使英国的征税权渗透到内部税收的领域,触及殖民 地在大英帝国内的宪法地位,从而使问题超越了单纯的税收,而成为关乎殖民地地位的 政治问题。英国议会在被迫取消《印花税法》以后,于1767年6月根据查尔斯·汤森的 提议制定新法,拟在北美各港口对进口的外国货物征税。该项税收每年至多可得到3500 0-40000英镑,将用于支付管理殖民地司法的开支、政府官员的薪俸和防卫费用。在所 列征税的货物中,茶叶、葡萄酒、蜜、糖等商品为殖民地居民的日常生活所必需③。 英国政府的“新殖民地政策”有多重目的:筹措税款以维持北美的防卫开支和减轻本 土财政负担;确立固定岁入以解决王家官员的薪俸,使其免受殖民地议会的控制;加强 英国法令的权威和执行的力度,以维持对殖民地的有效控制。为了执行这些政策,英国 政府推出了一些配套措施。这种状况和以往的松散管理形成对照,在殖民地引起巨大的 震荡。 英国政府的这些改革和调整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争执双方对此有着截然不同的看 法。英国决策者从政治主权和殖民地的性质出发,坚持母国管理殖民地的权利,强调议 会对殖民地主权的绝对性。英国议会下院议员索姆·詹宁斯于1765年发表一本小册子, 针对殖民地以“自由”的名义否认英国议会的征税权的主张指出,“自由”无论如何也 不意味着可以免于议会施加的税收;英王的特许状所赋予殖民地的权利,不能超越英国 议会的权威;殖民地和英国的其他法人团体一样,没有摆脱议会主权的更多借口④。殖 民地人士则从个人权利和自治要求着眼,否认母国有权干预殖民地内部事务和侵害北美 居民的自由权利。他们认为,“任何立法机构,无论是最高的还是下属的,都没有权利 使自己任意专断”;英国议会未经本人或其代表同意不得夺走其财产的任何部分;除非 得到本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不得向人民征税⑤。英国的举动使他们相信,“他们已经形 成了一个迫使我们非常有效地服从他们的绝对命令的计划,甚至我们的言论自由也要遭 到剥夺”;若该计划实现,北美居民就要告别自由,北美的土地就会被英国人占领,北 美居民就要为英国人服役⑥。在这种针锋相对的想法和情感支配下,辩论和对抗就不可 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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