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史乘著录《元朝秘史》考略(4)
明代、清代的许多史家都曾将蒙古祖先与匈奴联系在一起,直至今天也还有类似的观点。王圻全然着眼於图腾崇拜,将匈奴分而为五,把《元朝秘史》中记载的传说也归属于此,自堪称奇。所谓帖木真都长安等等显然是谬误,清末学者李文田在《元朝秘史注》中删除了这段话,并将“山阴”改作“阴山”,以正之。 王圻显然直接或间接的见到过《元朝秘史》。至于他何时得见笔者不敢武断言之,但大致时间仍可考求。著者于万历十四年(1586)撰成《续文献通考》(27),而后竟搁置十六年之久。万历三十年(1602)三月由松江府移文刊刻,首载周家栋、许维新二序,分别撰于万历壬寅(1602)岁季、万历癸卯(1603)五月。据此可知该著早于《三才图会》和《稗史汇编》者约二十一年。《续文献通考》卷之一百八十九为帝系考,元代部分顺序排列了蒙古诸帝,关于元太祖的记载如下: “太祖讳铁木真,姓奇渥温氏,蒙古部人。其十世祖孛端叉儿,母曰阿兰果火,夫亡,阿兰寡居,夜寝帐中,梦白光目天窗中入,化为金色神人来趋卧榻。阿兰警觉,遂有娠,产一子即孛端叉儿也。……元年丙寅,帝大会诸王群臣,建九游白旗,即帝位于斡难河之源。诸王群臣共上尊号曰成吉思皇帝。寿六十正。……太祖在位二十二年,是岁皇子拖雷监国。”(28) 显然,此段文字与《元史·太祖本纪》基本一致。所不同者此处书元太祖崩年“寿六十正”,与《元史》相差六年。著者关于蒙古先世以及成吉思汗姓氏等的记载均采撷自《元史》,可见当时尚未得见或获闻《元朝秘史》的内容。那么,得见《元朝秘史》,并据其在《三才图会》等史著中纠正、充实以往的论述当在此间的二十一年中。作为一位学者,如果见到有补其立言之著的稀世秘籍断不会舍而弃之。既使其论史巨制业已开刻,犹可挖补,更何况书稿依然在手,笔之又有何难?所以我们尚可从这二十一年中抛除《续文献通考》撰成待梓的十六年,余下的也只有《三才图会》问世前的五年而已。尤应注意的是,此时王圻并非身居京华的朝廷史臣(他从未入值史馆,曾一度擢御史,也因忤时相而出为福建按察佥事),他早已由陕西布政使参议乞养归乡,远离京师数千里,筑室吴淞江边,矻矻经史,以著书为事。“年逾耄耋,犹篝灯帐中,丙夜不辍。”(20)我们自然可以由此联想到《元朝秘史》经过学者和藏书家之手,辗转抄传,流布日广,为大江南北的学人同好提供了展阅、研讨隔世秘籍的机缘。 《元朝秘史》第一卷开篇之语是苍狼白鹿的传说。它既反映了蒙古祖先从额尔古纳河西迁的史实,又反映了蒙古人远古的图腾观念。学界对此开篇之语历来众说纷芸,莫衷一是。清末学者李文田在《元朝秘史注》中引据《通典》等史著,荟萃群言,认为元人所述“于史有徵。”(30)丁谦在《元秘史地理考证》中说,当时的蒙古史家将《北史》中关于突厥祖先的记载“增损其词,引为发祥佳话而不知其丑。”(31)沈曾植倾向图腾说,谓:“今据狼种推之,又当与突厥高车同种矣。域内之国各有所尊。中国尊龙,天竺尊牛,北狄尊狼,皆非倮虫之类。各以所敬畏者为神明,因尊所敬畏之人为神明之胤。北俗言狼种当犹中国龙种耳。嗤鄙隐讳,均陋识也。”(32)民国时的学者陈彬和为此传说作注说:巴塔赤罕“就是苍色狼和白鹿交感所生的。二十五世生帖木真,是称大蒙古,称皇帝。”(33)我们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早于李文田等三百多年前的学者凌迪知对久著史册的苍狼白鹿之说作了迥然不同的注解。 凌迪知,字稚哲,号绎泉,浙江乌程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历官工部营缮清吏司员外郎、兵部员外郎,秩阶奉直大夫。虽官微职小,学问却宏博淹贯,以丰赡的著述显名文苑。《明史·艺文志》曾著录其《历代帝王姓系统谱》六卷、《姓氏博考》十四卷、《万姓通谱》一百四十卷、《名臣类苑》四十六卷。此外尚有《左国腴词》、《太史华句》、《两汉隽言》、《名公翰藻》等。他在《历代帝王姓系统谱》第五卷中叙述了蒙古帝王的世系,按语曰: “按元朝秘史云,元朝的人祖是天生苍色人与惨白女相配了,同渡过腾吉思水到斡难河源头不儿罕山前,生一人,名为巴塔赤罕。巴塔赤罕生塔马察,至十二世生孛端察儿,十三世生帖木真,以孛儿只斤为姓,是为元朝太祖。始太祖帖木真丙寅称帝于斡难河,居沙漠为胡主,四代五十七年,世祖癸亥迁都燕京,十三年丙子混一,终顺帝戊申,十主,居中国九十三年。共十四主,通共一百六十三年。顺帝归沙漠,国亡。”(34) 凌迪知未曾将苍狼白鹿视作动物界的真狼真鹿,亦不曾归属图腾崇拜而论之,恰恰相反,他认为这是古老传说中的两个具体的人。这一认识不仅远远超过了《大明一统志》的编纂诸公,而且也使其身后的李文田等学者名流难能望其肩背。笔者认为,凌迪知的独特见解在明代《元朝秘史》研究中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历代帝王姓系统谱》卷首有作者撰于万历己卯(七年,1579)秩八月谷旦的叙文一篇,我们可以将此年作为该著成书时间的下限。笔者曾持王圻的《三才图会》中的案语和成吉思汗小传与凌迪知的记述详为比勘,发现除了“苍色狼”变为“苍色人”、“惨白鹿”改作“惨白女”之外,其余文字完全一样,格式亦雷同。我们不可能想象具有不同经历、处于不同环境而又生活在不同年代的两个人对某一共同事物的反映(具体化为文字记述)竟会一致到近二百言而无丝毫之差的程度。这里不外乎两种可能性:一是所据史料来源是同一的;二是相互抄袭。假设援据同一史料,那就可解释为二人对苍狼白鹿之传说分别阐述了各自的看法,同时亦可印证当时社会上尚有另一部论及《元朝秘史》的著作先于他们的史著而存在。如果属于抄袭,理所当然是王圻为编纂史书抄录了近三十年前成书的凌迪知的著作,况且还不是一般的抄袭而已,竟至用一己的偏见将前人的研究成果抹杀殆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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