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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欧城市社会等级及其相互关系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理论研究》 赵文洪 参加讨论

社会等级是一种存在于中世纪西欧城市的比较普遍的现象。就笔者所知,目前学术界尚缺 乏对这一问题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笔者拟就此作一些初步的探索。
    首先要说明的是,城市的社会等级主要是收入差距同等级观念的结合而造成的,不具有像 封建等级那样明确的制度特征。在本文中,“等级”一词只是笔者对某些具有等级特征的历 史现象的形容。
    经济的发展,居民之间收入分化的加剧,封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的影响,使得中世纪西 欧城市成为事实上的等级社会。
    现代有学者认为中世纪城市人最初可能是从税收目的出发而将公民分为富有、中等和穷困 的。人们,尤其是佛罗伦萨人,通常使用名词“肥人”(fat people;popolo grasso)和“小 人”(little people;popolo minuto)。也不难发现像“中等阶级”(mediocri)这样的词。 英国林肯城的市民在1274-1275年之间分为大人(great)、中等人(middling;secondarii))和 小人(lesser)三个群体。(注:苏珊·雷诺兹:《简明英国中世纪城市史》(Susan Reynolds,An Introduction to theHistory of English Medieval Town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第79页。小人指 平 民,由店铺主和手工人组成,属中产阶级;肥人指商人和土地所有者。见雷恩:《威尼斯: 一个海上共和国》(Fredric C.Lane,Venice A Maritime Republic,John Hopkins Universi ty Press,1973),第103-104页。)林恩(lynn)城的市政记录连续使用着“高级的”(potentiores) ,“中等的”(mediocres)和“低级的”(inferiores)这样的对社会群体的称呼。在贝沃利( Beverley),城市人亦分为高级的和中等的两部分。在某个小城市,有记载提到了“杰出人 物”(worthier)和“低级平民”(lesser commons)。“高级的”等级的核心是商人和土地贵 族。(注:霍洛克斯编:《15世纪的态度:中世纪晚期英国的社会观念》(Rosemary Horrox ed.,Fi fteenth-century Attitudes Perceptions of Society in late Medieval England,Cambri dge University Press,1994),第140、141页。)
    这样一些群体分层,已经体现出了城市居民之间的等级差异。不过,真正就等级而言,人 们看重的是是否是贵族,是否是公民,是否是大行会或小行会的成员。由于封建制度的影响 ,人们非常看重贵族的头衔。比如,意大利一些城市的人就热衷于讨论贵族的定义。1381年 之前,佛罗伦萨人还写了一本书,叫《论真正的贵族》。(注:柏克:《意大利文艺复兴》(Peter Burke,The Italian Renaissance Cuture and Socie ty in Italy,Polity Press Cambridge,1999),第194页。)
    从制度层面上讲,商人行会是城市等级制度的开始,因为最早的商人行会就是由富有的商 人组成的。师傅、帮工、学徒是行会内部的3个等级,大行会与小行会事实上也是不同的等 级。马基雅维里正是在这样一种事实面前,把佛罗伦萨人分为最重要的、中等的和最低等的 三部分人。(注:吉尔伯特编:《马基雅维里:主要著作及其他》(Allan H.Gilbert ed.,Machiavelli,Th e Chief Works and Others,vol 2,Turke University Press,1965),第2卷,第200、241、 1 99、109-110页。)
    社会等级事实上的到处存在,是中世纪西欧城市的普遍现象。但是,中世纪西欧城市最主 要、最基本、最有典型意义的社会等级现象,是显贵等级同非显贵等级的存在。下面将集中 考察这两个等级。
    (一)显贵等级
    城市社会等级形成的核心是从普通民众之中崛起了一个显贵阶层;正是由于这样一个阶层 的存在,才使得城市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等级社会。因此,考察城市社会等级的主要内容, 就是考察这个新的阶层不同于其他城市人阶层的特征。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城市社会等 级同当时的封建等级制度之间的差别。如果说后者具有强烈的政治特征,很多时候可以看作 一种政治制度的话,那么,前者的经济和文化内涵比政治内涵要丰富得多。历史上,不同地 区,不同时代,社会等级的内涵在政治、经济、文化每个方面各有偏重。这正是古代社会等 级现象的复杂性的体现。
    1.法律地位
    研究西欧中世纪历史的近代、现代历史学家们,用“显贵”(patriciate,patrician)一词 来形容中世纪城市中的一个富有而享有特权的土地所有者和商人阶层。他们是慢慢地从大众 中显现出来的,他们的政治统治地位完全是建立在其经济力量基础之上的。财富和婚姻关系 、家世久远、身居要职等等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决定社会身份地位的最重要的尺码。很多 时候,历史学家们又称他们为权贵(magnate)。(注:皮雷纳:《低地国家的早期民主》(Henri Pirenne,Early Democracies in the Low Cou ntries,New York,1963),第110页。)一般地说,并没有明确地把他们规定为享 有特权的上层社会等级的法律;比如,人们就很难从法律上界定何为权贵。(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Daniel Waley,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London andNew York,1969),第96页。)手工人、小店 主和富有的商人阶级之间并没有法律的鸿沟,而只有社会的和经济的鸿沟。(注:罗利格:《中世纪城镇》(Fritz Rorig,The Medieval Town,California University Pr ess,1967),第145-146页。)
    但是,尽管如此,无可争议的是,无论是名义上统治一些城市的封建君主(比如英国、法国 的君主),还是城市人自己,显然都把这些上层人物同那个深深地影响了城市生活的封建等 级制度中的某些等级概念、特权概念联系起来了。同“贵族”概念的联系例见1607年法国皇 家委员会特别通知里昂的商人贵族,说“国王希望他们享有充分的贵族特权,与具有古老贵 族谱系的贵族同等对待。他们可以继承他们的工商活动如经营金融业务或大规模的商业。” (注:转引自朱孝远:《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结构变化》,载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编:《北大史学 》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页。)同“骑士”(当然也就是“贵族”)概念的联系例见意大利克利莫那城(Cremona)的一位主 教 在1210年这样说:“说到平民,我只知道他们并不包括那些大家族:他们虽然也是平民的成 员,但是又属于骑士之列。”这里的所谓“大家族”,就是指显贵家族。皮斯托雅(Pistoia )城的平民在1284年的命令中将权势者,即显贵,定义为“骑士或骑士的儿子,现有骑士或 者曾经有过骑士的家族的成员。……一位骑士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现在或者过去被公认为一 位骑士。”(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第96页。)意大利城市中的骑士,一是早期移居城市的封建骑士,一是后来城市自己模仿 封建制度而封授的骑士。
    2.自我等级意识
    显贵或权贵们自己有着明显的或者说是强烈的高等级意识。
    这种意识首先当然是体现在他们对自己同低社会阶层的区别上。在低地国家的一些城市, 自12世纪初城市成为等级社会开始,显贵们处处都要显示其特权等级身份。他们坚持要别人 称他们为“先生”和“老爷”(sir and lord)。(注:皮雷纳:《低地国家的早期民主》,第115页。)在意大利,显贵家族成员往往穿着“相同 的衣袖的外衣”。(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第97页。)权位和等级意识还体现于在意大利城市曾非常盛行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 ,即主子--随从关系。比如在佛罗伦萨,这些新的封建纽带在1382年后的“寡头”政府期 间 特别时兴。显贵家族一般都豢养着大批家丁,家丁们由显贵提供衣食和武装,保卫主人,并 从事其他活动。(注:坚尼·布鲁克尔:《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27页。)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代表了西欧封建社会早期那种领主与扈从之间的封 建关系的继续和延伸。某城的编年史记载:在显贵眼中,平民是狗,比毛驴更愚蠢,唯一适 合于关进吵吵闹闹的地牢。(注:莫莱特和沃尔夫:《中世纪晚期的民众革命》(Michel Mollat and Philippe Wolff,ThePopular Revolutions of the Late Middle Ages,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73),第2 4 页。)
    显贵还试图借助于上帝来论证其地位的优越。纽伦堡的一个显贵是这样来论证显贵等级的 政治特权的:人们劝说普通民众祈祷上帝,因此上帝就赐福于他们,保障让那些禀赋聪慧, 具有理解力,敬畏上帝的人来从事统治。因此,政府职位应当给予热烈地敬畏上帝的人,而 不是那些自己想当官的人。对于平民的无权状况,他是这样论证的,(权力)不属于他们的等 级,因为所有权力都来自上帝,好的统治仅仅属于那些具有造物主赋于的特殊的智慧的人。 (注:格雷尔兹编:《宗教,政治和社会抗议》(Kaspar von Greyerz ed.,Religion,Politicsand Social Protest,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84),第43、44页。)换言之,显贵天生就是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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