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其统治权力大多由土地贵族阶层把持着。以他们为主体的议事会 是最高权力机构,民众大会实际上形同虚设。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早期“贵族共和国”。下 面简单介绍一下几个共和国的情况。 佛罗伦萨1382年建立了以显贵家族为主的新政府。它通过法案把担任公社官员的资格局限 于厚实人家,即那些他本人或其父辈曾连续交税达30年之久的人。佛罗伦萨显贵家族成员占 据了绝大多数的公社政府官职,他们垄断了那些在佛罗伦萨辖下最有油水的外地督办和军事 长官的职务,例如驻比萨等城市的长官。(注:坚尼·布鲁克尔:《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第184页。)有时是一个显贵家族,有时是一些显贵家族,控 制了共和国的政治生活。在贝鲁诺(Belluno)和费尔特莱(Feltre),分别是4个和3个家族控 制了共和国的各种职位。1267年的一文件记载,“根据贝鲁诺传统的法令及已为人们认可的 习惯,属于贝鲁诺之诸大家族之荣誉称号、职位和显爵之1/4,归于诺沙达尼家族。”1180 年比亚桑查的一议事会由130名显贵构成。曼多瓦1199年的议事会成员约100人,其中约80人 出生于显贵家族;只有两位屠户和一位兑换钱币者作为下层人民的代表。最早期上层人物还 是封建贵族和骑士,比如,1180年,皮雅森扎(Piacenza)的立法机构议事会由130位“贵族 ”参加。在12世纪下半叶,比萨的执政官和其它官员中有30个贵族家庭的代表,所谓贵族, 是指这些家庭的前辈们曾经列于封建贵族之列。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视显贵为一个家族群体 的成员之一,而不是单个个人。有时,就是一个显贵家族长期主宰了一个城市的政治生活。 而在有些城市,则是一群显贵家族分享了城市政治权力。(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第9、97页。)佛罗伦萨的卡斯提兰尼家族在整 个14世纪地位极高。其财富是奠基于呢绒贸易之上的,同时,它的成员拥有长达两个世纪的 参加公务活动的传统,担任过公社政府的所有最高官职。(注:坚尼·布鲁克尔:《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第122页。) 威尼斯在13世纪末最后形成了贵族(也就是显贵)等级。1297年,大议事会公布了资格公报 ,只有200家大贵族拥有进入大议事会的资格。14世纪以后,甚至在贵族之间也出现了等级 ,官职人员的入选资格越来越高。平民极难进入贵族阶层,只有1403年的一项法律才允许少 数极为重要的平民进入贵族阶层。(注:参见施治生、郭方主编:《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 03-404页。) 在许多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为捍卫自己的政治特权,显贵们都有自己独立的自治机构--军 事同盟(Societas militum)。比如,克雷莫纳共和国于1200年就与布雷其亚共和国的贵族军 事同盟结成同盟。贵族们还拥有众多的堡垒。一旦相互间或与平民冲突起来,就以之为据点 进 行战斗。(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第95页。) 自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开始,直到共和制度消亡之日止,在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中,人们为 防止本地人执政滥用权力,采取了一种从外地聘请行政长官总监(podesta)执政的方式。总 监可能为邻近地区的封建主,比如曼多瓦任命的总监就属这一类;不过,大多数总监均是来 自不相邻的一个共和国的有公民身份的显贵。他们受过法律训练。有的专门以任总监为职业 。(注:康帕尼:《编年史》(Dino Compagni,The Chronicle of Dino Compagni,London,1726) ,第46页。)总监是拿薪金的,佛罗伦萨早期聘任的总监的具体薪金数额现已不知,但15世纪末佛罗 伦萨之此职之薪金高到甚至让富有的人都为之羡慕。(注:巴特斯:《16世纪早期佛罗伦萨的统治者和政府》(H.C.Butters,Governors and Govern ment in Early Sixteenth-Century Florence 1502-1519,Oxford,1985),第13页。) 这就是说,连从外部聘请的重要行政职位都由显贵们垄断了。 英国绝大多数城市中并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城市显贵阶层,但寡头集团的统治却是频繁 可见。约克自1399年到1509年的85任市长中,至少有68人是商人和丝绸商。(注:这方面情况,可以参见刘景华:《城市转型与英国的勃兴》,中国纺织出版社1994年版 ,第15-19页。)自1127年起, 伦敦的长老们就可能是支配集团的主体。13世纪的约克自吹拥有一个稳定的精英集团统治着 城市。他们拥有城内和绕城的土地,部分还兼营海外贸易。(注:苏珊·雷诺兹:《简明英国中世纪城市史》,第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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