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城市中也有过显贵阶层在政治上专权的现象。比如,12世纪时,法国的诺曼底就是由 贵族集团统治着的。(注:小杜泰利:《中世纪法国公社》(Charles Petit-Dutaillis,The French Communes in t he Middle Ages,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1978),第32页。)在卢昂,一个百人显贵寡头集团任命长老和议事会成员。普罗文斯(P rovins)的市长在退休前向其上级香槟伯爵(Count of Champagne)提交了一份继任市长人选 的名单。(注:莫莱特和沃尔夫:《中世纪晚期的民众革命》,第28页。) 显贵阶层靠什么赢得了下层人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其政治特权地位的默认呢? 首先,不管是当作一种政治手段抑或出自本意,显贵们在谋求城市公共利益方面往往作出 了独特的贡献。皮雷纳指出,自11世纪起,富有的商人们通过公益活动赢得社会威望。比如 ,建造教堂,从领主那里买断城门过门税,维修桥梁,等等。富有商人还是领导市民反抗早 期的主教统治、获得城市自治的领袖。其次,在城市治理方面,自12世纪中叶至13世纪末, 城市显贵保持了出色的统治。他们设计的行政管理系统即使在14世纪的民主革命中也被保存 下来了。财政系统最为出色。对市场的管理具体入微。建造城墙、街道,从附近的溪流中引 来饮用水,建造仓库、码头、桥梁、邮政以及一切商业设施,挖深河流,开凿运河,等等。 在外交事务方面,也经验丰富。(注:罗利格:《中世纪城镇》,第155页。)再其次,善于笼络民心。比如,美弟奇家族的权力如此之 大,使得那些心怀不满的人只好默然忍受。(注: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01页。)但由于该家族头面人物不但生活朴素,行为检 点,对人和蔼可亲,而且,最重要的是,精于以施舍、赠与、借贷等方式周济别人,(注:吉尔伯特编:《马基雅维里:主要著作及其他》第2卷,第783、417页。)因此 当一些反对其专制统治的人试图以“自由”来号召人民推翻其家族统治时,都只能在民众的 冷淡态度中悄然作罢。(注: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第416-417、411-412页。) (2)经济特权 同政治特权相比,经济特权不具有法律依据,但的确是一种事实上的经济垄断权或者特权 。这是城市社会等级现象不同于当时封建等级现象的特点之一。它更接近后来资本主义时代 资产者的事实上的特权。具体可分为下面几类: 就业的特权(事实上的)。高贵的出身和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教育条件,使他们理所当然地享 有优越的择业地位。青少年时代,他们除了在本城接受各种正规教育外,还到国外接受最好 的教育。威尼斯是许多南部德国商人的儿子们的学习之地。他们在此学习语言、实物贸易和 意大利的记帐方式。有一位奥格斯堡(Augsburg)的大商人子弟,年仅17即去意大利,首先去 米兰,然后去热那亚,最后去威尼斯。3年之后,他便成为奥格斯堡一位重要的会计。年轻 的 商人们周游世界之广让人吃惊。比如,一位德国富商的儿子,首先被送往他父亲在克来科(C racow)的朋友处稍事实习,然后又去了亚美尼亚(Armenia)和鞑靼(Tartary)。整个中世纪都 有德国的富有市民去意大利学习。1299年,两位卢比克议事会成员家族的成员在波洛尼亚学 习。还有许多德国学生在法国学习。在1400-1405年之间,德国北部城市伦堡(Luneburg)控 制了议事会的23个家族中,有一半多家族成员曾在布拉格大学学习过。1467年任汉堡市长的 人就曾在德国的艾福和意大利的帕多瓦学习。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其他一些城市的市长也 有博士学位。从显贵家族成员的职业看,除了商人、土地经营者、官员外,还囊括了几乎其 他所有的好的职业。比如,律师或法官:由于接受法律教育所需时间极长,费用极高,因此 ,他们大部分都来自贵族家庭。(注:韦利:《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第12页。) 在同政府的关系中的经济特权。如果说经济实力是政治特权的基础的话,那么,政治特权 又成为经济特权的基础。13世纪时一个人说:“我们观察到,在一些城市,穷人和中等阶层 在政府中没有位置。政府由富人垄断……一个人作过1年市长或市政官员或收税人,他就要 设法让其亲属和亲戚来继承其位置,这样的话,10年或12年内,富人将控制所有重要城镇的 全部政府职位。那么,当平民要求公开帐目时,他们就会说他们已经互相对过帐了。以此隐 瞒他们的行径。”(注:莫莱特和沃尔夫:《中世纪晚期的民众革命》,第28页。)显贵们把握了城市政权,这个政权就必定要为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好处。 制定、执行有利于自己的经济政策,无疑是谋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最大的经济特权 。不过,一般地说,显贵们从总体上控制了城市的经济命脉,他们的经济政策主要是针对外 部的。同城市内部其他等级人们之间,往往存在着相当密切的经济合作关系。比如,大商人 往往同手工人之间存在着原料、资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尽管在这种合作关系 中存在着不平等。因此,在同外部竞争中,显贵同本城其他阶层往往是荣枯与共。在与政府 的关系中,显贵相对于其他城市人的经济特权,主要体现在财政、税收和政府提供的获利机 会上。例如,佛罗伦萨显贵或其富有的亲属以一种不太直接的方式从税收制度上大获其利。 共和国的财政收入部分来自直接税,它是在各城镇及辖区的农村中征收的,由郊区或外地运 进佛罗伦萨销售的粮食也征这种税。这些税对于辖属各地区,以及对城内的穷人剥削最重。 但是,城内的富人却可逃避直接税。(注:莫莱特和沃尔夫:《中世纪晚期的民众革命》,第24页。)而且,由于他们每年夏天回乡避暑期间在他们的农村 别墅消费农庄自产粮食,他们也就不像城内穷人那样负担酒、肉、粮食的重税。为了弥补预 算赤字,公社政府对城市居民发放强制性的债款。这些债款可积累成一股一股的国库公债, 它按时支付较低但恒定的利息,这样,公债的投资在15世纪就成为显贵家族收入的一个重要 来源。在1427年,大家族帕拉·斯特罗齐的公债股额达10万佛罗琳,从其中他每年可收入1 千佛罗琳,这笔钱足够15个中产之家过小康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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