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张废除私兵以推动裁兵的同时,《大公报》特别强调了民众对于社稷江山的捍卫作用,其实际也是“民惟邦本”意识的体现。传统的民本思想认为,民众既是社会的主体、国家的所有者,也有义务充作士兵,直接成为国家的武装力量,成为国家安全的保护者。《礼记》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下乃天下人共有之天下,广大民众不仅在社会资源和国家利益上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样也应具有对于国家和社会尽责尽力的义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是表达了这样一种责任意识。 其实作为国家防卫力量的军队中国自古就有,只不过北洋军阀兴起以来,军队变成了军阀们的私军,在外国人眼中成了“土匪团”、“苦力团”,而不被认为是国家的军队。那么如何废除私兵、使军队国家化呢?《大公报》认为,首先要“由中央派员,分别点验,得其确数,齐其编制。易兵而将,易地而驻,统一教练,勿分畛域”,从根本上改变军阀拥兵据地的痼习,使士兵彻底消除私兵的意识;其次要做到“军需独立,悉隶中央,并顾统筹,无分厚薄。典兵者毋庸有筹饷之烦,从军者不再有绝粮之虑”,真正增强军队的士气和战斗力;再次要提高“军队教育程度,使人人有国士之抱负,而其学识修养又足以副之”[26],最终养成士兵的国防思想,这样才能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军队。 进入20年代,由于世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战争的胜负已不再取决于人力的角逐,而更注重于对先进军事设施的拥有和使用。从国防的角度上讲,国家的军队不仅应是优秀的部队,更应拥有精良的装备,有鉴于此,《大公报》认为建立一支“近代式之国防军队”已刻不容缓,“中国苟不欲造成近代式国家则已,苟其欲之,则非有近代式军队,不足以捍卫国家,巩固国防”。既然建立国家军队的目的在于国防,而国家的军队本身就是民众的武力,国防也是为了民众的利益,那么广大民众理所应当以精神物质的总动员为其后援,做到“全国青年,胥受军事训练;全国工业,胥有动员准备;粮食供给,胥有统计节制;交通机关,胥有联络组织。所谓一发牵之,全身皆动者”[33]。 与此同时,《大公报》还指出:“中国今后建设国防之前提,在对国防问题有明确正当之认识,而打破过去之错误的国防观念。一言蔽之,苟欲建设国防必须大裁军队,使中国维持国内治安之精锐军队,缩至二十师至三十师。”[22]尽管《大公报》的这一裁兵愿望,较国民政府编遣会议的裁兵目标更为激进,但其将国防与裁兵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不无道理的。从减轻民众负担来讲,裁兵是必须的。因为国家的军队必须核定员额,其军费的开支应由国库承担,如果军队过多过滥,势必财政力所不及,到头来巧立名目,多方转嫁,受苦的还是民众。而从提高国防水平来讲,裁兵又是必然的。因为军事科技的进步,使得衡量军队强弱的标准由过去人数的多寡发展为军备的优劣,同样的军费开支,如果军队的人员减少,用于建设军事工业、加强军事教育、强化军事训练的份额就增加,从而提高军队抗敌御侮的能力。 编遣会议的流产,非但使裁兵成为泡影,军队国家化的主张也基本没有得到实现,各地方实力派的长期存在,标志着国民政府始终未能建立起一支真正集中统一、完全听命中央的国家军队。 【收稿日期】2001-02-20 【参考文献】 [1]武汉陷落与孙蒋开战[N].天津:大公报(下同),1926-09-08. [2]妥协与和平[N].大公报,1927-08-02. [3]文武主从论[N].大公报,192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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