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沉法的主要作用不在于辨析史料的是非,而在于重新发现某些史料以补充不足。它往往对人们加深认识某段历史有很大帮助。比如“江南奏销案”为清初重大事件之一。此案一发,“苏、松、常、镇四属官绅士子,革黜至万数千人,并多刑责逮捕之事”,但由于清政府的有意隐讳,官修史籍中几无反映,以至于“二百余年,人人能言有此案,而无人能详举其事者”。孟森则翻检了大量的清人笔记,比较详细地将此事的脉络钩勒出来,并推断了此案的因由(见《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奏销案》)。这对于清初统治者残酷迫害江南士子的行径,无疑补充了重要的事证。 当然,钩沉法并非只是简单地拾遗补缺,在钩沉过程中也须注意对史料的可靠程度进行审核,否则也会引起一些不应有的失误。 六是溯源法。概括地说,这是通过追索史料的初始形态(源头)进而鉴别记载的真伪,判断其价值的一种方法。训诂中根据较早的字形以推证某字之本义,校勘之重视较早的版本等等,都是这一方法。 所谓史料的初始形态,从不同角度看是略有区别的。如果从史料与其所记事的关系看,史料有记录者所历、所见、所闻和所传闻之分。这里,所历之记录为初始。如从记录时间早晚看,则又可分为同时史料与异时史料。这里,同时史料为初始形态。当然还可以从其他角度作更多的划分,但总的说来,与史实的距离是近是远、相隔的中间层次和环节是少是多是划分史料的初始形态和后起形态的基本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初始形态的史料较后起形态的可信度要高。我国史学家很早便注意及此。司马迁曾以张骞未见为由(亲历),指出《禹本纪》关于昆仑山的记载不可信(《史记·大宛列传》)。刘知几也认为“传闻多失”(《史通·采撰》)。但这些还都是一些简单的认识,更多的考实则是通过理清史料的演化过程,找出某些史料的致误之由。以顾颉刚先生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发现了“累层地造成的古史”这一情形,于是利用溯源法作了大量的考实工作,对中国上古史作了比较系统的清理,可以称为善于溯源的集大成者。其他学者也常用此法进行考实。兹举两例:其一是陈寅恪先生考证曹冲称象之事。此事自《三国志》成书而迄于清初,千余年无人怀疑,乾嘉学者何焯、邵晋涵虽有异议,但未能确考。陈先生则以其渊博的学识证佛经中已有称象故事,由于佛经故事传入中国后几经辗转而多所附会,最终被陈寿写进正文(见《寒柳堂集·三国志曹冲华佗传与佛经故事》)。其二为明末李岩其人事,顾诚同志考订李氏系“乌有先生”,考订过程如次:(1)与明末农民战争同时的一些著作,如顾炎武的《明季实录》、彭时亨的《中兴制寇策》、刘尚友的《定思小记》之中,记有与李岩名字相近的若干人(李炎、李兖、李严、李延),不过这些人均指李自成。(2)顺治初,一些小说中李岩“独立”出现。(3)康熙时,计六奇据小说传闻将李岩写进《明季北略》。(4)至官修《明史》, 李岩就血肉丰满地活跃于史家心目之中了。(《李岩质疑》,载《历史研究》1978年第5期) 可见,应用溯源法的确会取得较为可观的成绩。前辈的史学家们对这一方法的重要性也是有所认识的。乾嘉学者闫百诗就说:“读书不寻源头,虽得之殊可危。”(闫詠《左汾近稿·先府君行迹》)陈垣先生也说:“考寻史源,有二句金言: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史源学杂文》)为此,他为学生特地开设史源学一门课程。不仅如此,有的学者还对于如何溯源进行过一些方法性的总结,如明代胡应麟在《四部正讹》中所提出的“八核”,梁启超在《历史研究法》中提出的辨伪书方法中,都含有溯源法的内容。 当然,溯源法亦非完美,其不足主要在于史源所载也不见得完全可信,对史源本身也还需要从其他方面作一定的分析。 上述六种方法,只能说是考实性认识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的和常用的方法,而且我们又采取的是简单分析的方法加以评价的,实际上,每一个具体的考实过程,并非都是如此单纯。考实家们面对的历史问题,往往是纷杂万状的,因而,更多的考实过程是根据所考问题的范围宽窄、程度难易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加以综合运用。考实家们反对那种“偏举一隅”(戴震《毛郑诗考证》卷二)的作法,而主张在对材料“遍为搜讨”(王引之《经传释词·自序》)的基础上融会贯通,参伍比证,力求考实的成果确凿精当。从我们对以上六种方法的分析来看,每种方法都有其不同的局限,相互之间也的确需要取长补短。不过从总体上讲,考实性认识的一般形式只不过是通过“存疑”——“搜证”——“考求”的三段式,发现史料中的矛盾点与契合点,从而证其是非的过程而已。 三 考实性认识作为一个层次和阶段,它在历史认识的整个过程中处于怎样的地位?我们应当如何对它进行评估呢?这两个问题,需要与历史认识的其他层次和阶段中的一些因素加以比较分析,才能得出明确的答案。 除了考实性认识之外,历史认识的过程中还包含有抽象性和价值性等几种认识形式。这几种认识形式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当然,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可以从各个不同的方面表现出来。若从“任务”的角度来分析,考实性认识可以说是其他认识形式的基础。 考实性认识的任务是确定史料所反映的历史现象是否真实;抽象性认识的任务则是探索历史的各种本质及各种规律;价值性认识的任务又是评估历史从各个层面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意义。明确了这些,我们就可从这一角度探讨考实性认识与其他认识形式的联系了。 从与抽象性认识的关系看,没有史实的确定,不可能准确地认识历史的本质及其规律。历史的本质与规律是通过一系列的抽象才被发现的。但无论哪一种抽象,都必须以准确的事实为始点,离开基本史实的抽象,必定会流于穿凿。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里天天发生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从而才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及价值规律的。反过来看,假若搞不清农民起义的事实和过程,哪里还能再认识农民起义的本质与规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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