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形成和维系,决不能仅仅依靠情感纽带。美国革命彻底打破了母国与殖民地的隶属关系,割断了殖民地与英国的民族情感。革命也使“美国人几乎一夜之间,成了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最具有经济头脑以及最现代的人民”。根据戈登·伍德的解释,独立战争后,最终能够把各邦人民联系起来的纽带性因素是共同商业和产业利益。[10](p357~362)所以,任何能够维系各邦与人民团结的文件必须恰如其分地体现当时人们的利益要求。 不过,革命过程中依据《邦联条例》建立起来的邦联政府却没有担负起保护各邦共同利益的使命。当初努力使各个老殖民地在一个新的中央权威当局下联合起来时,大陆会议代表根本不是想要建立新的“政府架构”或制定宪法。13个拥有主权的邦都有自己的政府,它们所谋求的不是一个中央政府,而是一个暂时的联盟。用罗得岛邦长库克的话来说,“邦联”不是一个永久性的联盟,而是(有些人认为完全是)作战联盟。尽管如此,《邦联条例》虽然没有创建起一个现代意义的国家,却创建了一种新型的国家体制和新型的高等法律。美国历史学家布尔斯廷评价说,《邦联条例》是从各邦联盟走向联邦国家的重大一步。[6](p508~509) 综观邦联时期的社会情况,一方面,13个邦之间的政治、文化联系日益紧密,要求建立一个行使国家主权的、和谐的政治利益联盟。当时,一些政治领袖已经认识到维护联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制宪会议上分析邦联面临的形势时,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认为,无论从原则和历史来看,联盟应该先于邦而存在,邦政府也是在第一届邦联国会后成立的,“现在我们是一个由同胞兄弟组成的国家,我们必须摒弃地方私利和地区差异”[11](vol.1,p116)。另一个联邦主义者、历史学家戴卫·拉姆齐(David Ramsay)在南卡罗来纳邦会议上提到13个邦的人民时指出:“作为一个使用共同语言、信仰同一宗教、居住在一个不可分割的国家、被上帝创造的同一个民族,13个邦的人民是一个整体,因此,绝不能允许歧视、损害任何有缺点的、其他邦的兄弟。”[12](p456)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强力有效的中央政府的管理和调控,13个主权邦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独立倾向危及联盟的存在。首先,由于各主权邦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邦在没有强大的中央权力当局维持邦际平衡的情况下,联盟面临崩溃的危机。经济利益纷争导致各邦政治上相互不信任,这样的情况在北部商业邦和南部农业邦之间尤为突出。由于《巴黎和约》签订后,美国获得了大量的新土地,如何处置西部土地问题又引起了东部邦与西部邦之间的矛盾和敌视。同时,切萨皮克湾及其相关河道的航行权问题、口岸贸易问题等等,都成为引起相关邦之间相互仇视和冲突的不利因素。其次,战争对经济的破坏、币制不统一造成的通货膨胀以及各邦之间持续的经济摩擦,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经济凋敝,债务危机,阶级分化,导致了阶级对立与仇视情绪严重,各邦都普遍存在人民暴乱的危险。利益纠纷、政派仇视逐渐成为危及“联盟”的严重问题。再者,因为邦联缺乏统一的主权,在与英国、西班牙等国进行贸易时不能协调关税,各邦的对外贸易处处受到限制,难以与欧洲列强达成有效的贸易协定,而邦联却无贸易管制权对此进行管理,致使各邦商人对邦联的存在失去了信心。[13](p1~7)因此,《邦联条例》生效不久,扩大邦联国会权力,赋予其充分的管制商贸权力以协调邦联各邦商贸问题、赋予其解决邦际经济纠纷权力的呼声日益高涨。修订《邦联条例》已成为当务之急。 整个邦联时期,究竟如何改革邦联体制、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13个邦的联盟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改革派内部有不同的意见,反对改革的政治势力也存在不同的主张。在随后的邦联改革中,以汉密尔顿等人为代表的激进改革者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加强中央集权,赋予邦联政府以至高无上的权力。[14](p137~141)1782年,以汉密尔顿为代表的纽约邦议会提议修改《邦联条例》,马萨诸塞附议支持,但是其他邦没有响应。一些革命时代的领袖人物,如华盛顿、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富兰克林·哈里森(Franklin Harrison)、詹姆斯·威尔逊、戴卫·拉姆齐、塞缪尔·彻斯(Samuel Chase)、约翰·杰伊等,也观察到《邦联条例》的缺陷,就如何修改条例而进行着激烈的辩论。[7](vol.1,p238~268)由于1786年的经济危机而引发一系列社会危机,邦联国会每年从各邦获取的财政收入不及邦联所欠债务利息的三分之一,[15](p14)一些邦因债务问题而导致农民暴动,如谢斯起义。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邦联条例》,稳定经济秩序显得更为紧迫。6月27日,约翰·杰伊写信给华盛顿说明他对邦联面临的社会危机的忧虑,“反对公众偏见、挑战现有的秩序、收回邦拥有的不适当的权利,的确不是一件使人兴奋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这样做。我们的行动可能导致些许危机或革命活动,甚至其他我们难以预期的结果”;但如果不采取行动,“我更担心那些本性较好的人,即那些勤劳、循规蹈矩、安于现状、知足常乐的人,也会因此失去对财产的安全感,丧失对统治者的信心、对公众利益的信任以及对正义的期盼,进而把自由的魅力看做是一种虚幻”。[16](vol.3,p63~64)华盛顿在8月1日的回信中赞同杰伊的分析:“就如你看到的一样,对于那些对当前现状不满的、本性较好的人的随时准备革命的情况,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预料、阻止这样的灾难性的偶然事故的发生是明智之举,也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16](vol.3,p64~65)但是,一些过激的行为(如谢斯起义)引起部分人对民主、自由的恐惧,由此产生了一些过激的改革思想,诸如实行新的暴力专政,建立君主统治等,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已经严重威胁到北美人民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因此,保全联盟实际就是保全革命所获得的独立和自由,保存革命所创建起来的各邦联盟,维护所有北美人民所追求的民族团结。 综观当时一些政治家的信笺和文章,修改《邦联条例》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改革邦联体制的同时,存在一个如何保全“合众国联盟”(the Un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问题。美国学者C.S.托马斯指出:“从革命一直到美国早期的所有问题中,没有比维持殖民地内部联盟以及后来的邦际联盟更为重要的了……围绕联盟问题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长期困扰着联邦主义者。”[17](pⅠⅩ)围绕着如何保全联盟的问题,改革派分化为“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s)和“国家主义者”(Nationalists)。尽管他们主张改革的措施不同,但是都主张一个稳固的“美利坚联盟”。从这个意义上说,《安纳波利斯会议报告》提出的“保全联盟”、“加强联盟共同利益”的思想,团结了不同的改革派别,有效地维护了美利坚民族的团结。另一方面,无论反联邦主义者还是国家主义者,都主张改革现存的邦联体制,建立一个有效的中央政府。因此,安纳波利斯会议代表在确认“邦联面临危机”的前提下,向邦联各邦发出了“加强联盟”的号召,遏止了各邦现存的分裂思想。这样,《安纳波利斯会议报告》就以“保全联盟”的名义团结了不同的爱国力量,也真实反映了各邦人民的共同政治理想。只有如此,政治家们才能在一个“美利坚联盟”的框架下,进行邦联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努力。 从某种程度上说,《安纳波利斯会议报告》所发出的“保全联盟利益”的号召,意味着在众多改革邦联体制的方案中“联邦主义”(Federalism)(注:联邦主义,是一种州政府和中央政府分权与共享权利的复合政体,它依赖于三个概念: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和双重公民身份。(Stephen L.Schechter,ed.Roots of the Republic:American Founding Documents Interpreted.Madison:Madison House,1990.pp.267~269.)在安纳波利斯会议报告中,已经明显体现出联邦主义所包含的三重意思:以各州的代表的身份采取措施,加强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权力要加强,但仍然是有限的,并且要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改革、加强联邦措施的权力来源都必经各州人民代表的同意或者授权,同时这里的人民既是州权力的来源,也是这个中央政府的权力之源。)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从美国历史的发展来看,联邦体制就是解决各州之间关系的一种政治体制,它的基本前提是有一个维持各州团结、合作的“全国政府”(General Government),促进全体美利坚联盟的共同事业,维护美利坚人民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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