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唯物史观理论研究述评(2)
(二)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复杂性 1、历史发展有没有规律可寻?这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那里是不言而喻的。那么何为规律、何为历史规律?则是有争议的。王和、周舵认为,根据传统的解释,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这种定义是不恰当的,往往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模糊、误解和滥用。所谓事物的规律性,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所具有的可重复的一一对应及多一对应的变换关系或概率性重复的变换关系的特性。而历史规律则是历史学家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描述和归纳,即对多次出现的具有相似性的历史现象和过程的描述,以及对导致这些现象和过程的内在因素和外部联系的归纳总结。历史规律的基本属性是重复性、层次性、不确定性(《试论历史规律》,《历史研究》1987年第5期)。姜锡东对此提出不同观点,指出把规律看成人们的描述和归纳,看成人们的认识,而不是看成一种客观联系的观点,严重混淆了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客观规律本身的区别;而这种对历史规律的理解,是误把研究的方法、过程等同于研究对象本身(《关于规律和历史规律的几个问题》,《河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苏双碧认为,历史规律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历史规律,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揭示过的规律;二是相异的历史现象的其必然的内在联系,历史研究者可以从零碎的复杂的历史资料中概括它们的共性,找出它们的规律。规律不是一层不变的,历史工作者应揭示新的规律(《历史规律与史学方法》,《史学理论》1987年第1期。)启良认为,历史规律是人们从自身千百年来的历史实践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并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法则。它的实质是人们对以往诸多相类似的历史现象的抽象和概括。其基本特征是重复有效性和普遍适应性(《社会形态理论与历史规律辩异》,1988年3月23日《光明日报》)。以上几种见解,显然都是以动态的、变化的角度来考察历史规律,从而得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有的学者还把自然规律与历史规律作了区分,汝信认为,前者不受人的影响,而后者则是人的创造,要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历史规律与人的意志、思想、感情、愿望有关,但过去受到了不应有的忽视,没有得到认真的研究(《关于历史哲学两个问题的思考》,《世界历史》1988年第2期。)穆怀中认为,历史规律固然与人们的活动有关,那么能不能就把历史规律看成人们行动的合力呢?显然不能,因为历史规律是一种稳定的必然趋势,人们行动的合力则是一条波动着的曲线;历史规律的方向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行动的合力方向却受“分力”的影响;历史规律常常为先进阶级所代表,人们行动的合力却不会为某一个人、集团、阶级的力量所代表;历史规律的必然趋势可以被人们所预见,而人们行动的合力是无数个人力量的总的平均数,所以合力结果总是出乎每一个人的预料。如果把历史规律看作是人们行动的合力,势必在理论上造成混乱,在实践中带来危害。(《历史规律是人们行动的合力吗》,《晋阳学刊》1985年第4期)。把历史规律与人的行动的合力相区分,在理论上是必要的,是人们积极参与的结果,这正是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之所在。刘森林总结了新时期以来理论界对社会历史规律的研究经历了四大转变,一是从理性到实践本体的转变,二是从本体到方法的转变,三是从不注重时空效应到注重时空效应的转变,四是从在社会历史系统内的视域到着眼于自然与历史的统一系统的视域的转变(《历史规律研究的四大转变》,《江海学刊》1993年第5期)。 2、由于长期以来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刻板的教条,把马、恩某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作出的某些论断当做永恒的规律,从而使史学理论失去了活力和生气。进入80年代,学者们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复杂性、多样性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丁伟志认为,多样性、具体性是历史的普遍性格,而从多样性的历史中探讨其内在的统一性,则是历史学得以成为科学的前提,历史学根本任务在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具体分析具体历史的特殊性(《历史是多样的统一》,《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杜玉亭通过对云南少数民族前资本主义诸形态进行考察后,得出结论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既难以只用单线性来概括,也不宜只用多线论来概括,而应是历史的规律性与变异性的对立统一(《试论历史的规律性与变异性的对立统一》,《社会科学研究》1985年第5期)。佘树声认为,历史的常规性与变异性在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具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只有常规形式与变异形式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才构成历史发展规律纵向性的完整的历史内容。如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国家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中国封建社会的双重变异性质,即封建社会停滞的性质和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历史发展的常规性与变异性的统一》,《社会科学评论》1985年第1期)。董进泉指出,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在纵的方面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态是决定各个时代的政治历史和精神历史的基础;在横的方面表现为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只要具有本质上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就会具有本质上相同的上层建筑;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依次更替的自然历史过程。历史发展的多样性表现在,具体历史过程的非共时性;各国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发展速度;相同的历史现象具有不同的具体原因和内容等(《论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2期)。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多样性问题的讨论在80年代中期形成了一个高潮(参见李安民:《论历史的规律性与变异性的对立统一》,《争鸣》1987年第5期;庞卓恒:《历史的统一性、多样性与历史的比较研究》,《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丁伟志:《试论历史的暂时性、延续性和变异性》,《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2期;马啸原:《试论历史发展的曲折性,思想战线》1986年第2期,等)。在基本问题上取得了原则性的一致,人类历史只有一条路可走的观点,几乎没有人再坚持了。 (三)社会发展形态问题 社会形态问题一直是史学界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五六十年代,学术界绝大多数人持“五形态”说,较少有人提出异议。到80年代,这个问题被重新提出出来讨论,有许多新的见解发表。 1、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一元多线还是一元单线?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几种生产方式学说是不是历史规律(“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马欣认为,在我国理论界和史学界,长期以来误解了马克思在《序言》中提出的“四种生产方式”说的原意,把它与苏联学术界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五阶段”单线发展论混为一谈,马克思的“四种生产方式”说的主旨是揭示人类历史演进的一个网络系统和逻辑序列,以便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源流,并非给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历史发展确定一个统一的模式。马克思本人不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单线论者,而是一个一元多线论者(《论马克思的“四种生产方式”说与古史分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罗荣渠认为,摩尔根以生产技术的发展为基础,提出的人类从朦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的理论,是典型的单线式历史发展观或单线式社会发展观。从马克思关于世界史的许多具体论述来看,特别是从他晚年的著作来看,马克思的历史发展观是多线式的而不是单线式的,至少他晚年的观点是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论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启良认为,在历史分期上,马、恩本人也并没有把他们的历史分期当作规律来看待。在他们众多的有关论述中,只是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论断当作历史规律。马、恩历来主张人类历史的发展没有预定的道路可走(启良前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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