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所有人在人生命运面前的平等。 沉浮升降,兴衰荣辱,在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不可改变的命运。而根据基督教神学 ,决定命运的当然是冥冥中的上帝了。所以,在命运面前的平等,也就是在上帝面前的 平等。在整个中世纪,尤其是中世纪晚期,西欧有无数的贵族破落沉沦,也有无数的小 人物崛起高升。在13世纪平民地位上升时,意大利城市就有许多穷人获得权势的例子。 比如,一位出身农民家庭的裁缝被他的城市奖励,“曾经贫穷的他,被变为富人,(并 被给予了)一位贵族出身的妻子”(注:威廉·J.波斯马:《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代的 自由》(William J.Bouwsma,“Liberty in the Renaissance and Reformation”),戴 维斯编:《近代自由在西方的起源》,第131页。)。中世纪西欧人不乏对命运变化的感 受。著名的人文主义小说家拉伯雷在他的《巨人传》中说,我想世界上今天有不少的皇 帝、国王、公爵、王侯和教皇就是从挑担子的、卖柴火的祖先来的,反过来说,救济院 里的穷人,还有乞丐和受苦的人,也很可能是过去国君和皇帝的直系后代(注:拉伯雷 :《巨人传》,成钰亭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1页。)。死亡,是所有人必 然的命运。在基督教那里,它意味着人生的归宿。而死亡又有两种意义--在这两种意 义上,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一是生命的终结。乔叟说,草民同权势人物一样会死亡 。二是上帝对灵魂的奖励与惩罚。善良的灵魂徐徐上升,被天使直接带进天堂;罪恶的 灵魂被魔鬼抓进地狱。乔叟说,草民同权势人物一样能得到拯救(注:杰弗里·乔叟: 《坎特伯雷故事》,第761页。)。在一封1163-1168年间的私人信件中,一位主教说: “你已经听说过那些穿着紫袍和亚麻布衣服,每日大吃大喝的富人,是如何被可怜地带 到了地狱,在那里,当他身陷惨境,被烈火焚烧的时候,他甚至连用一滴水来打湿他的 舌头也做不到。”(注:凯瑟琳·莫里亚蒂编:《私人信件里的中世纪的声音,1100-1 500年》(Catherine Moriarty,ed.,The Voice of the Middle Ages In Personal Letters 1100-1500),牛津1989年版,第40页。)但丁在《神曲》中,把教皇、皇帝、 农奴和土匪们放在一起受难。那真是铁面无情的平等啊!中世纪法国乡村蒙塔尤的农民 认为,天堂就像一所硕大的房子,充满着爱,又像一个兄弟姊妹共同居住的家,彼此平 等,相互亲热。任何一个灵魂都享有同样多的幸福,大家打成一片,不分你我,彼此相 爱(注: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蒙塔尤》,许明龙、马胜利译,商务印书馆1997 年版,第629页。)。天堂在尘世的体现,就是平等的理想社会(注:参见本斯编:《剑 桥中世纪政治思想史》(J.H.Burns,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 c.350-c.1450),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85页。)。 二、基督徒身份面前的平等 在中世纪西欧,随着基督教的普及,上至王侯,下至农奴,绝大多数人都成为了基督 教徒。理论上,作为基督徒,人们之间在两种意义上是平等的。一是上文所说的,作为 上帝的子孙后代,作为人的平等。二是作为追随基督的人的平等。这种平等观主要包含 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基督的肢体”论。《圣经》说,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互相联络 作肢体(注:《新约·罗马人书》第十二章。)。尽管肢体之间有分工,但是它们之间是 平等的。神圣的基督身上,难道还有什么低贱的部分吗?因此,作为基督的肢体的共同 的身份,确定了基督徒之间的平等地位。这种平等的观念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比如 ,1436年,有一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国人说,在神圣的基督教里面,从来就未听说过 一个人敢骄傲地对别人说,“你是我的”。因为无论是谁,贵族或非贵族,富人或穷人 ,一受洗礼,一信基督,他就成为了基督的肢体。因此,凡敢说其他基督教为他所有的 人,即不是基督教徒,他即是反对基督。还有人说得更明确,“为主的,和为奴的,在 耶稣面前都成为一了”。(注:杨昌栋:《基督教在中古欧洲的贡献》,第112、95页。 )著名的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说:“应这样想别人:他也是我主的兄弟、同一身体的成 员。同一个主、同一个信仰、同一个洗礼、同一个上帝……他是同一市镇的公民,是同 盟者,是我的表兄妹,是我熟悉的朋友,是我父亲的朋友,值得信赖……差异是忌恨之 母。”(注:伊拉斯谟:《基督的肢体》(Erasmus,“Members of One Body”),詹姆斯 ·布鲁斯、玛丽·马丁·麦克劳琳编:《袖珍文艺复兴文献》(James Bruce and MaryMartin Mclaughlin,eds.,The Portable Renaissance Readers),纽约1962年版,第71 9页。) 伟大的德国农民战争中著名的平等主义者们的文件《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在论证 “真正的基督徒不需要建立世俗政府”时,就引用了《圣经·加拉太书》中的句子:“ 这里没有领主也没有仆人,因为你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注:朱孝远:《神法、 公社和政府:德国农民战争的政治目标》,第211页。) 第二,耶稣的言行。《圣经》中,耶稣有许多非常明确的言行体现了这种平等观念。 他说,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他的弟兄姐妹和母亲(注:《新约·马可福音》第三章 。)。这体现了信仰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那一个可算为大。耶稣 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 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谁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 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吗?然而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注:《新约·路加 福音》第二十二章。)这有点类似民主理论中关于公仆(执政者)与主人(公民)之间关系 的理论:它否定了专制政治体制下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耶稣为弟子们 洗脚的故事更是生动地表现了他的平等观。耶稣洗完了弟子们的脚,就对他们说:“我 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 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注:《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耶稣作为穷人和不幸者的代表,与他们成为一体,这是对现实世界中贫富之间不平等 的否定。《圣经》告戒信徒们说:若有一个人带有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 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 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 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圣经》用动情的语言问道:“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 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你们反倒羞辱贫 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 吗?”(注:《新约·雅各书》第二章。) 耶稣对待穷人的态度影响深远。比如,乔叟笔下的人物对贵族们说,要知道,你们称 之为你们农奴的那些人是神的子民,因为卑贱者是基督的朋友,他们同我们的这位主是 很熟的朋友(注: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第761页。)。 早期基督徒之间的社会关系,充分体现了他们之间的平等。比如,教徒之间的财产权 利平等,即财产公有。《圣经》记载,在早期,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 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注:《新约·使徒行传》第二章、第四章。)。 又如,教会中的负责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信徒在宗教会议中集合,平等地商讨宗教事 务(注:J.A.布朗基:《欧洲中世纪经济思想史》,巫宝三主编:《欧洲中世纪经济思 想资料选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8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