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及其意义(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张旭华 参加讨论

北魏时期,凡中央所置州郡中正,对于人选条件也有严格要求,其大要略有三端:
    第一,须以在职朝官兼领,这是魏晋以来的通例,北魏亦循而未改。严耕望先生曾说,北魏中央所置中正,“须现任中央官兼领之……至兼领者本职之高下则无定准”[1]。不过,由于时代的发展变化,北魏时期也有一些变例。一是有单独除授为州郡中正,而非以现任中央官兼领者。如《魏书》卷二四《张白泽传》,张白泽本燕州上谷人,子伦,宣武时“出为后将军、肆州刺史。还朝,除燕州大中正”。二是有以地方行政长官兼领州郡中正者,且情况较为复杂。如《魏书》卷五七《崔挺传》载,崔挺在孝文时为光州刺史,“高祖将辨天下氏族,仍亦访定,乃遥授挺本州大中正”。这是以他州刺史兼领本州大中正之例。卷七七《辛雄传》载,辛雄本陇西狄道人,父畅,“汝南、乡郡二郡太守,太和中,本郡中正”。这是以他郡太守兼领本郡中正之例。三是有以州府上佐治中、别驾兼领本郡中正者。《魏书》卷三七《司马楚之传》载,司马金龙子纂,“历司州治中、别驾,河内邑中正”。治中、别驾虽由朝廷任命,但皆为地方政府属佐,而非中央朝官。司马纂以州府上佐兼领本郡中正,亦极罕见,当为特例。
    第二,须与本人籍贯相符,即是本地人。核之史籍与墓志,凡称本州本郡中正者,多与其籍贯相符,然由于种种情况,也有不甚符合者。例如,日本学者宫川尚志《六朝史研究·政治社会篇》一书考订中正制度颇为详赡,但其所附北朝中正表中,所列中正与本贯不合者即多,且未作解释。周一良先生尝对此详加考证,指出“中正之州郡与籍贯不合者究属少数也”[4](P362)。且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从南朝归魏,特别是以扬州之地归属北魏者,或即以扬州为其本贯,故可兼领扬州大中正。如河东闻喜人裴植、裴炯、裴灿,琅邪临沂人王肃,河东解县人柳僧习等,归魏后均曾领扬州大中正,即属此例。二是有以侨居地为其本贯,并可担任侨居地之中正。如陇西狄道人辛纂,侨寓洛阳,遂为河南邑中正。三是北魏有任高丽国大中正者,盖与其家族曾避难高丽有关。四是所任中正之州郡与籍贯不合,或因其家族早已定居其地。如安定朝皇甫琳,任广州大中正,其父洪度为鲁阳邑中正,类皆属之。五是拓跋鲜卑出自代北,自孝文帝迁都洛阳、改定籍贯之后,拓跋勋贵可以“从班例”而任旧都恒州之大中正。如于景为河南洛阳人,宣武帝时领恒州大中正,即为其例[4](P362-365)。
    第三,州郡中正多以汉族门阀与拓跋勋贵充任,具有浓厚的门阀色彩。严耕望先生曾就北魏中正的“荐任标准”立论,指出“第一须本州世家大族,此不待例证”[1]。实则,北魏中正的选任也可分为前、后两期,选任标准略有不同。前期中正选任既重家世,又重才德。杜佑《通典》卷一六《选举四》载北魏清河王元怿上表说:“自置中正以来,暨于太和之日,莫不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允于俱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所谓“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允于俱瞻”,即一重家世名位,一重道德才能,此亦孝文帝所说“然中正之职,必须德望兼资者”之意。但是,自孝文帝改革官制、分辨清浊和建立门阀制度以后,中正的选任标准也随之出现了门阀化、士族化的倾向,并成为恒久的历史趋势。除汉族门阀外,拓跋宗室、勋贵担任中正者也不少。据前揭汪征鲁表统计,北魏中央系统的州郡中正154人,其中汉族高门75人,占总数的48.7%;拓跋新贵(包括拓跋宗室勋贵与内附各族之权势新贵)23人,占总数的14.9%;一般士族45人,占总数的29.2%;寒门庶族11人,占总数的7.1%[2](表325,表326)。综合汉族高门、拓跋新贵和一般士族三项统计,已高达总数的92.9%。这一统计数字虽然还不够准确,但也大体反映了汉族门阀士族和拓跋宗室勋贵共同控制选举的事实,以及北魏九品中正制所具有的门阀化、勋贵化等时代特征。
    二、北魏地方中正组织的建立
    北魏在恢复九品中正制的同时,又对这一选官制度做出重大变革,正式建立起地方中正组织。严耕望先生曾指出:“北朝自魏迄齐,中央置州郡大中正或中正,州府则置州都,郡府县府亦置中正。”“中央所置州郡中正,与州都及郡府县府之中正截然不同。”[1]依照严氏所说,北朝自北魏以历北齐,地方中正组织均分为州郡县三级,即州置州都,郡县分别设置中正。其实不仅北魏、北齐如此,即使是严氏认为“北周无考”的西魏、北周,也同样建立有地方中正组织三级制[5]。但是,由于史料匮乏,以往对北魏地方中正组织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作进一步的补充与说明,以下就略予述之。
    北魏州都设置于何时,史无明文。严耕望先生曾据《皇甫驎墓志》所记“刺史王公,辟君为州都”,以及其下有“延兴中,泾土夷民,请为统酋”数语,认为“驎任州都当在延兴稍前,即献文时”[1]。但是,据北魏《寇演墓志》记载,早在献文帝之前,北魏已有州都的设置。墓志云:
    君讳演,字真孙,上谷昌平人也。……曾祖讚,绥远将军、魏郡太守、安南将军、领护南蛮校尉、雍州刺史、河南宣穆公。太夫人天水杨氏,父寿,本州都、别驾。[6](图版二二六)
    墓志所载寇讚历官,与《魏书》卷四二《寇讚传》多合。值得注意的是,志称寇讚夫人为天水杨氏,而杨氏之父杨寿,就曾任本州(秦州)州都之职。关于杨寿担任“本州都”的时间,汪征鲁先生在其所制北魏地方系统中正表中,将其标注为“文成帝”时[2](表328,P598),或有不确。因为据《魏书》本传,寇讚归魏的时间为后秦灭亡之年,亦即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年)。若按寇讚 “太平真君九年(448年)卒,年八十六”计算,寇讚归魏之时已经55岁。再以寇讚的岳父较其年长15岁推算(注:北朝女子的婚龄一般为13岁左右,男子的婚龄一般为14岁左右。参薛瑞泽《嬗变中的婚姻——魏晋南北朝婚姻形态研究》,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13、119页。),这时的杨寿已达70岁高龄,即以常情常理衡之,亦决无再历明元、太武两朝,到文成帝时(452-465年)复以年逾百岁之龄被辟任为州都之理。所以,如果杨寿是跟随寇讚以及“秦雍人千有余家”同时归顺北魏的话,则其担任州都的时间也应在归魏之后不久,即在明元帝泰常二年至八年间(417-423年),而不会延至其后。如果再考虑到拓跋珪皇始三年(398年)就已恢复了九品中正制,而且杨寿担任州都的时间也不可能恰好就是北魏设置州都的起始之年,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北魏在恢复九品中正制后不久,就创造性地建立起地方中正组织。因此,北魏州都的设置,以及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有可能出现在道武、明元之际,至迟不出明元帝时。
    下至文成、献文之世,墓志所见担任州都者渐多,及孝文帝励行汉化,改革官制,此职犹存。如《北史》卷三六《薛辩传》载,孝文初,薛湖“三召州都,再辟主簿,州将倾心致礼,并不获己而应之”。《魏书》卷二七《穆崇传附子弼传》:“高祖初定氏族,欲以弼为国子助教。……会司州牧、咸阳王禧入,高祖谓禧曰:‘朕与卿作州都,举一主簿。’即命弼谒之。”则州都之辟用、地位与职掌,已昭然可晓。
    北魏末季,文献与墓志中所见“州都”亦多。如《魏书》卷六六《崔亮传》载,亮为清河东武城人,“弟隐处,青州州都”。卷七七《辛雄传》载,辛雄陇西狄道人,“从祖昙护,以谨厚见称。卒于并州州都”。
    须指出的是,州都虽由刺史辟任,为地方政府属佐,但北魏也偶有以现任中央官兼领州都者,且不止一人。如《魏书》卷五六《郑道昭传》载,孝文帝时,迁国子祭酒,“广平王怀为司州牧,以道昭与宗正卿元匡为州都”。类似的例子,又见于北齐,而且所任州都也是司州牧属吏。
    州都之下,郡府亦置中正,由太守自行辟任,为郡佐吏,对此正史、墓志均有记载。如《魏书》卷六九《裴延k22p224.jpg传》:“延k22p224.jpg族人瑗,字珍宝。太和中,析属河北郡。少孤贫,而清苦自立,太守司马悦召为中正。”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