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及其意义(3)
郡府所置中正,类多辟召世家大族子弟,职主品第人物及郡府僚吏选用之事。如北魏《寇偘墓志》: 寇偘字遵乐,上谷昌平人也。……曾祖讚,魏雍州刺史河南公。祖臻,幽郢二州刺史。顺阳大守轨之第三子。……河南帝乡,冠冕百辟,以君懿望,遂辟郡中正。品镜惟允,彝伦载叙。……孝昌二季十二月十二日殒于家。[6](图版二五六之二) 寇偘为寇讚曾孙,上谷寇氏自寇讚归魏后世代为官,延绵不绝,故寇偘以“冠冕”之族、郡里“懿望”被辟为河南郡中正。 郡府所置中正,依制由太守辟任,例用本郡人(注:严耕望指出,北魏郡僚佐中除了“郡丞为正式品官,由中央敕除,不限用本地人”外,“至于功曹、中正、主簿以下……皆为本郡人,由太守自辟,故未释褐也”。见严著《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B,1990年版,第618-620页。),但从上引寇偘墓志来看,则与其籍贯不符。如寇偘墓志称其为上谷昌平人,特简为“帝乡”河南郡中正。对此,周一良先生颇疑河南、汝北二郡乃“寇氏定居之地”[4](P364),其说可从。 如同州都一样,郡府中正之设,其员也非止一人。如《金石萃编》卷二九北魏《鲁郡太守张猛龙清颂碑》碑阴题名中就有“郡中正爰孝伯,中正颜文远”二人,此碑刊立于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年),为鲁郡太守张猛龙故吏以及鲁郡士望、各县族望为其颂德之作。该碑题名中除郡中正外,尚有郡功曹、郡主簿多人,可知皆为郡属佐。 北魏县府是否设置中正,碑传记载甚少。严耕望先生尝谓“县府亦置中正,如州郡职”,并列举东魏《武德于府君义桥碑》碑阴题名中有州县中正兼郡主簿一人,指出“是县有中正也”[1]。不过,此碑刊立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翌年高洋即禅代称帝,建立北齐,故以此碑所记立论不免牵强,难以作为北魏设置县中正的确据。但是,若从历史发展的继承性与延续性这一角度着眼,东魏、北齐之制多系沿用北魏之制而来,地方中正组织的设置,自然也不例外。如《通典》卷一四《选举二》云:“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即明言北齐选举是承袭北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可见北魏确有县中正的设置,下迄北齐仍沿用不废。再者,所谓“州县皆置中正”,实即“州郡县皆置中正”的省文。如同书卷三三《职官一五》总论郡佐“中正”条云:“北齐郡县皆有之。”即明言北齐“郡县”皆有中正,此为郡府亦置中正之明证。又据《隋书》卷二七《百官志》载:“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其下详述北齐地方官府设置州都、郡中正等职,以及邺、临漳、成安三京县及外县各置中正的情况,亦足证北齐的地方中正组织确为州郡县三级。另外,《通典》卷三三“总论县佐”条云:“隋以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正、县正以下,皆州郡将县令所自调用,理时事。”这里所说的郡正、县正,乃是郡中正、县中正的省称(隋朝避文帝之父杨忠讳而省“中”字),这表明北齐所置州都及郡县中正,也例由地方行政长官自行辟任,与北魏之制一脉相承。总之,历史的发展有其继承性与延续性,东魏、北齐的地方中正组织之所以恰好区分为州郡县三级,就是承袭于北魏之制而来,并非偶然。这就从逆向证明,北魏的地方中正组织确实分为州郡县三级,即州置州都,郡府县府分别设置中正。因此,所谓“县府亦置中正”之说,可以确认无疑。 三、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分张的意义 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是对九品中正制的一大发展,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进入南北朝以后,九品中正制便开始分道扬镳,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在南朝,九品中正制一遵魏晋之旧,中正组织惟有中央一个系统。在北朝,当拓跋鲜卑入主中原之初,一方面恢复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一方面又对这一选官制度做出重大变革,从而使北魏的中正组织一分为二,正式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两大系统。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不仅是魏晋以来选官制度发生的重大变化,而且也对此后选官制度的发展流变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此以后,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相继沿用了北魏九品中正制的制度模式,率皆建立起州郡县三级地方中正组织。由此可见,当历史的车轮驰入南北朝之后,九品中正制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最终演变为组织形式迥然不同的南朝、北朝两大系列。而北魏地方中正组织的建立,实为北朝一系九品中正制形成发展的嚆矢,也是区分南朝与北朝九品中正制的重要标志。 其次,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以往州郡中正听信流言、随意定品等弊端,使九品中正制的品评机制更趋合理与完善。 自曹魏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于州郡中正例以在职朝官兼领,他们高居朝堂,对乡党人士颇为隔膜,加之所管辖的州郡地域广阔,人物众多,因而中正在品第人物时,也往往以传闻为据,不能客观公正地品评人才。曹魏时应琚在《新论》中即说:“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闾与郡县,希疏如马齿,生不相识面,何缘别义理。”[7](卷二六五引)西晋初年,刘毅在《论九品有八损疏》中也明确指出:“今一国之士,多则千数,或流徙异邦,或取给殊方。……而中正知与不知,其当品状,采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则有不识之弊,听受则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8](卷四五《刘毅传》)正因为州郡中正对乡党人士了解甚微,在品藻人物时多凭道听途说,乃至随心所欲,蔽善抑才,所以一些有识之士也不断地对九品中正制进行抨击,甚至要求废除九品中正制。但是,由于这是九品中正制与生俱来就存在的先天缺陷,是其制度本身存在的一大痼疾,要克服这一弊端又谈何容易! 当北魏建立地方中正组织之后,由于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从而有助于克服这一顽疾。一方面,州都与郡县中正都是地方政府属佐,他们长期在地方官府任职,对乡党人士比较了解,双方之间不存在隔膜,这就多少可以避免“采誉纳毁”之类流弊的发生。另一方面,在州郡辟召制下,地方属佐例用本地人充当,乡里清议近在咫尺,褒贬之声清晰可闻,因而州都及郡县中正在品藻人物时,也很难有徇私舞弊、为所欲为的机会。如据前揭墓志载,其时州都、郡中正大多能够奉公守法,比较公正地选拔人才。如寇偘为河南邑中正,“品镜惟允,彝伦载叙”。当然,墓志所言不免溢美之词,但是作为主持地方选事的州都与郡县中正,其品第人物是否公正,荐举僚吏是否允当,都要直接对府主负责,而且还会影响到日后的仕途升迁。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为“铨才举第”的公正性、客观性提供了制度保证,可以克服以往中正制度的一些不足,使九品中正制的品评机制更趋完善。 其三,在传统的选举格局中,地方属佐例由刺史、太守辟任,受中正制度的影响较小,当北魏建立地方中正组织之后,州郡辟召也被纳入到九品中正制的选官体制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