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风俗是长期相沿、积久成习的社会风尚①,是一定时代、一定群体社会心理的外在表现。相对于法律、政令等强制性控制形式,风俗对社会统治的整合是潜移默化的,是一种软控制。正由于此,风俗往往为当时英明的统治者和有识之士所特别关注。 在目前的学术研究中,有关风俗的研究成果已很突出。然而有关两汉风俗研究的专著并不多,且多集中于对风俗史料的搜集上②;探讨两汉风俗观念的专题论文虽有一些③,但往往对政治文化和风俗观念的密切关系重视不够,从政治文化角度对两汉风俗观念进行考察分析者更难得一见。这种研究情形很难分析出古代风俗观念与政治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对古代风俗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对两汉风俗观念的政治文化特性做一初步探析,不当之处,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 变与不变的和谐:两汉风俗观念内涵与主题的统一 两汉时期,人们已比较注意探索风俗变化的规律,对风俗内涵的认识有着一个从整体到抽象最后再归于具体的过程,而且这一过程随着两汉统治思想的变迁而变化发展。不过,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两汉风俗观念“广教化,美风俗”的主题却一直没有发生动摇。两汉诸子普遍重视风俗与政治的关系,主张通过礼乐教化来美化风俗;两汉统治者也深受其影响,在不同时期或主张顺应社会风俗,或倡导施行教化,采用各种方式移风易俗,以求化民成俗。 1.风俗内涵的正反合:从风到“风俗”再到风俗 风俗是一个在历史传承中不断更新的概念,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文化事项。古人在对风俗进行观察和表述时,往往又使用各种不同词汇,诸如风俗、风土、风尚、风教、流俗、民俗、世俗等。再加上不同时期、不同层面的人们出于各自的语境,对风俗进行的解释与评论也不完全相同。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决定了中国古代风俗的内涵一直处于不断地变化和发展当中。 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并无“风”而有“凤”字,如卜辞中有“于帝史凤,二犬”。王国维《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考释》一文从词源学考证“风”曰:“从隹从凡,即凤字,卜辞假凤为风。”关于以“凤”代“风”,郭沫若解释为:“是古人盖以凤为风神……盖风可以为利,可以为害也。此言‘于帝史凤’者,盖视凤为天帝之使,而祀之以二犬。”可见,“风”由“凤”假借而来,殷商时人看到“风可以为利,可以为害”的自然特性,就以凤为风神,把其神化为上天的使者④。 春秋时期,风在指自然现象的基础上,渐次出现风气、民间音乐等义项。在此基础上,先秦官方将先王之乐的教化作用与民众风俗文化直接相连,提出“天子省风以作乐”⑤的命题,使得风俗具备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品格。从“风”到风俗的意涵演进也启发荀子将礼乐并举,使二者真正统一于教化风俗的目标之下,移风易俗作为儒家对先秦礼乐教化政策实质的概括而诞生,也为汉代大一统的意识形态政策准备了充分的历史和理论资源⑥。 两汉时期,儒学昌盛,风的自然性更被广泛借用到社会文化方面。儒家士大夫倡导礼乐教化,他们普遍认为风有特殊的政治感染力,具备化导社会的作用。《汉书·律历志》载:“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⑦从凤鸣中分出十二音调,从而把凤、风与音乐、风气密切联系起来。在这一认识前提下,两汉时人进一步形成了“诗教”理论⑧。他们普遍认为《诗经·国风》是天子派遣乐官到民间各地采集风谣整理而成的,以便通过风谣的内容来考察各地的风土人情,为政府制定或调整统治政策提供相应的依据。为此,他们怀着极大的热情倡导这种理论,并将之较成功地运用到政府日常议政、行政的实践活动当中。 “风俗”一词,较早见于《庄子》、《荀子》等书⑨,但关于其确切内涵,直至两汉时期才开始真正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了比较明确的阐释与解读。在这一时期,人们普遍比较重视风俗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对风俗概念的认识也有着一个随政治统治思想变迁而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从而最终完成了对风俗概念内涵理解的正反合。 汉初,陆贾汲取秦以法为教、苛政而亡的教训,提倡采用无为教化的方式来美化风俗、“正风俗”⑩、“一风俗”(11)。随后,贾谊也在批判秦末汉初风俗败坏的基础上,认为“教训正俗,非礼不备”(12),主张“正身行,广教化,修礼乐,以美风俗”(13),通过兴建礼乐文化制度来移风易俗。他们虽从整体上对风俗已有所认识,但却显得有些空洞,只是意识到风俗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至于风俗的内涵到底包括些什么并不清楚,而且似乎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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