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家族不仅控制经济,甚至染指政治。几乎每个城镇的统治集团都通过联姻紧密连接在一起。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一世时期的伦敦,邦德家族和戈尔家族,戈尔家族和坎贝尔家族、李家族(Lees)相互通婚。参议员詹姆士·坎贝尔的三个内兄弟都是大商人:克里斯托弗·克里瑟罗爵士、约翰·戈尔爵士、安东尼·阿布迪爵士。托马斯·坎贝尔通过婚姻与爱德华·布赖特成为亲戚。1580年有4名参议员的内兄弟也在参议院。乔治·维特莫尔有7名亲戚是参议员,奥夫利集团与12个参议员家族都有亲属关系,并与其他19个家族都有联系。[10](P305) 这种商人家族彼此联姻极易形成商人寡头政治,各市政当局都为少数商人家族控制。不仅伦敦如此,曼彻斯特、诺里季、布里斯托尔、埃克塞特、剑桥、金斯林、利兹,甚至爱丁堡、纽约也是这样。一些地方城市的商人不仅相互通婚以维持并扩大自己的经济政治利益,甚至还通过婚姻关系或其它各种途径渗透到伦敦等大城市,以扩大经营范围,谋求更大的发展。如1599年担任伦敦市长的尼古拉斯·莫斯利实际上就是曼彻斯特呢绒制造商世家莫斯利家族在伦敦的常驻代表。[17](P120) 对整个商人阶层来说,其婚姻取向的变化进一步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商人的社会流动。随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海外贸易的扩大,商人无论其数量还是财富都大为增加,不少城市政权为商人寡头集团所控制,伦敦便是一个典型例子。商人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高。16世纪时人们仍然认为绅士有辱身份,17世纪这种态度发生了转变。以往商人成为绅士一般要积累足够的资金,买田置地,然后脱离商业才能成为绅士。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被认可,商人成为绅士并不一定需要购买地产,特别是英国内战后土地市场越来越封闭,商人对购买地产也不那么感兴趣。现代学者朗通过研究发现伦敦城商人很少购买地产,因为这些商人与伦敦城休戚相关,他们在伦敦城取得成功殊为不易,一旦离开伦敦,归隐乡间就会籍籍无名,因为在伦敦城获得的尊敬、特权、荣誉不能象资金一样转移到其他地方。[18](P47) 此外,随着贵族的日趋衰落,乡绅的兴起,出于经济等因素的考虑,与商人联姻变得越来越普遍。笛福早在18世纪初就写道:“在英国,商业虽然同绅士地位决不相容,但却创造了绅士。在一两代以后,商人的儿子,不然,至少是他们的孙子,变成为一些和悠久世家出生的人们同样好的议员、政治家、枢密院顾问、法官、主教以及各等级的上流人士。”[1](P105) 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承认,例如,巴林顿子爵是一位名叫舒特的麻布商的儿子;格兰维尔勋爵、康韦勋爵和罗伯特·沃波尔大臣本人都愿意与商人女儿结婚。伏尔泰在寓居英国时,惊奇地看到旧贵族不仅同商人阶级混在一起,而且还参加他们的事业。[1](P105) 伴随商人地位提高,商人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有些商人在各种场所,如马车、救济院、住宅窗户甚至葬礼上公然使用某种标志,就像乡绅佩戴纹章一样,以显示自己的身份。暴发的托易斯·多尔曼想以古典名句装点他新近落成的宅邸入口。他选择了一段显示自信的名言:“无齿者嫉妒进食者的牙齿。”[12](P129) 斯通认为商人社会地位提高有三个后果[19](P52-53):1. 土地所有者阶层与地位相当的商人阶层通婚更为频繁。如沃里克郡105个有纹章的乡绅家族三分之二都与商业有联系,大部分和伦敦有商业联系;2.乡绅不再为把某子送去经商而犹豫不决,学徒中出身乡绅的比例上升;3.商人不必购买地产或脱离本行业就可获得“绅士”甚至“缙绅”的头衔。1689年伦敦巡行(London Visitation)认定所有市长、市参议员、郡守都是缙绅,这些“城市乡绅”是一些土地阶层的非长子们。有时候商人与乡绅之间界线模糊。如1633-1635年伦敦巡回把上述人等称为商人,但把这些商人中第二代担任公职或成为骑士的人称为乡绅。[9](P143) 这三个后果归结为一点,就是商人和乡绅的相互渗透更为普遍。我们注意到,商人和乡绅之间的社会流动基本上是一种代际流动,这种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婚姻得以实现的。商人和乡绅的相互渗透、和谐共处是转型时期英国社会结构的一大特点,这对英国向工业社会平稳过渡具有积极意义。尽管近代早期商人婚姻取向的变化也有其消极作用,如在商业经营和政治活动中任人唯亲等,但由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所产生的信任是经济活动得以良性运转的润滑剂,婚姻恰恰能起到类似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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