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及家,不吉。罪人不解。·初九,履错然, (第152简) 敬之,无咎。卜临官莅众 (第153简) 敬其下,乃吉。 (第154简) …… (下略)(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画,以往的报道及引用皆不准确或有误 ,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市博 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易>摹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 第32~33页。) 第151简清楚地是“卦画 + 卦名 + 卦辞”的结构。第152简是“卜辞( + 圆点) + 爻 题 + 爻辞”的结构。此简上的卜辞“居官及家,不吉。罪人不解”,只能是“离”卦 卦辞后的卜辞,因为此简上的爻题是“初九”。从第152简的“初九”开始,至第153、 154简,即是“爻题 + 爻辞 + 卜辞”部分。其“初九”爻辞:“履错然,敬之,无咎 ”,与今本《周易》同;爻辞后的卜辞:“卜临官莅众,敬其下,乃吉”,与该爻爻辞 若合符节。在略去的诸简中,第158简:“差若吉卜”(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 画,以往的报道及引用皆不准确或有误,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 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市博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摹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第33页。),也是残存的“爻辞 + 卜辞”的结 构。“差若吉”,即“六五”爻辞的末三字,今本《周易》作:“(六五,出涕沱若, 戚)嗟若,吉”。“卜”字,即卜辞的首字,下残。可见阜阳汉简《周易》的结构是非 常明确的。 4.3.1与4.3.2两种细类也许可以不加区分,皆以4.3.2式来表示,因为4.3.1式可能仅 仅是竹简残断的结果。 4.4卦画 + 卦名 + 卦辞 + 符号 此类材料尚未发表,见于上海博物馆购藏的战国楚简《周易》。其符号的具体形式与 位置不详,暂且列在卦辞之后。我们曾经推论,简文中的红色与黑色的符号,最有可能 与《周易》中非文字性的东西关联,应该与《周易》的卦画、卦序这类形式性的因素联 系起来考虑(注:廖明君《中国简帛学:走向世界的民族之学--邢文访谈录》,《民 族艺术》2000年第3期。)。我们对于早期筮占类文献的结构形式加以综合整理与分析, 也是希望能够对于新出易类文献所见形式特征的认识,有一些帮助与启发。这一类型的 准确描述与具体分析,尚待材料公布后进行。 (二)卦画居中类 5.…… + 卦画 + 人名 商末周初的父戊卣: ……六六六。父戊(注:于省吾编《商周金文录遗》,253,中华书局,1993年。)。 其卦画前的符号不知何义。 6.前辞 + 卦画 + 占辞 湖北江陵天星观楚简有一例: 盘习之以长苇,。盘占之:长吉宜室,无咎无祱(注:饶宗颐《殷代 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20辑,第7页引。)。 前辞即首句,说明了筮者(盘)、筮法(习之)与筮具(长苇)。简文记录了卦画,但无 卦名。占辞即“长吉宜室,无咎无祱。”祱,读为崇(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 “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6页, 文物出版社,1991年。)。这种结构省略了命辞。 7.前辞 + 命辞 + 卦画 + 占辞 + 说辞 带有命辞的结构,湖北荆门包山楚简颇多其例。如第228、229号简: 大司马卓滑将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刑尸之月,己卯之日,陈乙以共命为左尹 贞:出入侍王,自刑尸之月以就集岁之刑尸之月,尽集岁,躬身尚毋有咎…… 占之,恒贞吉,少有忧于宫室。以其故说之。举祷宫、行一白犬、酒飤。囟攻除于宫 室。五生占之曰:吉(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 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 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5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按释文除 用通行字外,引用时对标点符号稍有改动;原释文考释第454条,误以晋卦卦画为剥卦卦画,见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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