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司马卓滑”至“为左尹贞”为前辞,说明年(大司马卓滑将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月(刑尸之月)、日(己卯之日)、筮者(陈乙)、筮具(共命)、求贞者(左尹 )等;从“出入侍王”至“躬身尚毋有咎”为命辞;从“占之”至“少有忧于宫室”为 占辞;“以其故说之”以下,为说辞。关于“说辞”,详下。 这种结构,是包山楚简卜筮类记录的典型结构。湖北江陵望山等地楚简的卜筮类记录 ,基本上也是此类结构。 8.前辞 + 命辞 + 占辞 + 卦画 + 说辞 卦画是占断的基础,记于占辞之前,是理所当然的。但包山简中也有卦画记在占辞之 后的例子。卦画记于占辞之后,似乎更多追记的意味。如包山第209至211号简: 东周之客许致胙于纪郢之岁,夏尸之月,乙丑之日,五生以丞德为左尹贞:出 入侍王,自夏尸之月以就集岁之夏尸之月,尽集岁,躬身尚毋有咎。占之,恒贞吉,少 有忧于躬身与宫室,且外有不顺……以其故说之。(下略)……囟攻解于盟诅, 且除于宫室。五生占之曰:吉。三岁无咎,将有大喜,邦知之(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 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 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 3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前辞从“东周之客”至“为左尹贞”,依然是说明占筮的时间(东周之客许致胙 于纪郢之岁,夏尸之月,乙丑之日)、筮者(五生)、筮具(丞德)等项;命辞从“出入侍 王”至“躬身尚毋有咎”;占辞从“占之”至“且外有不顺”;说辞为“以其故说之” 以下。 说辞中并有占辞(如“五生占之曰:吉”),其结构详下节讨论。这里需要提出的是“ 三岁无咎,将有大喜,邦知之。”此句明显有占断的意味。《左传》僖公十四年八月, 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注:《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第101页,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与此相似。但楚简此句在书写上与前句留有相 当长的空白,似有追记之义。第215简末句“期中有喜”(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 “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4页, 文物出版社,1991年。)同例,两者性质也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期中有喜”句前, 又有一段前后故意留白的记录:“太、后土、司命、司祸、大水、二天子、坐山既皆成 。”(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 ,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 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此语虽非验辞,但与第202 简简背“新父既成”、“新母既成”(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 《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 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3页,文物出版社,1991 年。)性质一样,皆属祷祠结果的记录。“期中有喜”记于其后,当有追记的性质。“ 三岁无咎,将有大喜”亦然。本式中,卦画置于占辞之后,不知是否在结构上与这种追 记的性质有关。 (三)卦画后置类 9.人名 + 卦画 殷墟卜甲有: 上甲。六六六(注:《殷虚文字外编》,448。)。 10.前辞 + 卦画 目前所见的此类材料,多见于铜器铭文。所谓“前辞”即指铜器制作缘由的铭文。之 所以称铭文为前辞,是出于从卦画的角度进行考察的原因:铭文后有卦画,故铭文的性 质与前辞有相近之处。可举二例。一是铭文中有“贞”字之例,如周初的中斿父鼎: 中斿父作宝尊彝。贞:七五八(注:《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18页。)。二是铭文中 没有“贞”字之例,如周初的堇伯簋: 堇伯作旅尊彝。八五一(注:《三代吉金文存》,卷六,第39页。)。 11.前辞 + 命辞 + 卦画 本式结构在铜器铭文中仅见一例,即安州六器之一的中方鼎: 惟十又三月庚寅, 王在寒次。王令大 史贶土。王曰:“中, 兹人入事,锡于 珷王作臣。今贶畀 汝珷圭,作乃采。”中 对王休令,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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