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尔根·哈贝马斯(Juergn Habermas)是德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在1961年提交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系统地勾画了一个“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的理想范型。但这本书在当时并没有受到学界过多的重视,直至1989年,苏联和东欧出现了严重的政治纷争、社会动乱和民族冲突(这被哈贝马斯称为“追补革命”)时,人们才深刻地意识到公共领域理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针对性,随即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关于“公”与“私”的大讨论。1999年,随着《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被译成中文,公共领域理论立即受到中国知识界的普遍关注,该书也被称为“第一部在汉语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广泛运用于各个学科的哈贝马斯著作”。①本文将考察的重点集中在近三十年来的中国史研究领域,探讨在该理论的影响下中国史研究的发展历程。 一、“公共领域”的理论阐释 虽然哈贝马斯使公共领域理论具有了跨文化、跨学科的影响力,但最早发掘并系统阐释这一概念的却是德裔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阿伦特的青年时代恰逢纳粹在德国的极权统治,作为犹太人,她曾一度遭受迫害。正是这种经历,促使她毕生致力于研究公共自由和人的处境,公共领域的概念正是基于这种关怀而形成。在其看来,人们必须要开辟并捍卫一个公共领域,这个领域使人们能够超脱“幽暗的”私人生活和纯粹为生存而展开的活动,使一个人的行动和言辞为他人所看见和听见。 与阿伦特相比,哈贝马斯更加强调理想化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他将这个公共领域的成熟形态置于17世纪后期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在这一时期,一个在政治上独立并拥有经济实力的市民阶层已经形成。他们没有政治权力,但是他们可以通过宴会、沙龙、咖啡馆、报刊等渠道对于文学、艺术进行评论和鉴赏,形成“文学公共领域”。随着公众的日益成熟,这种公开讨论逐渐转移到对公共权力的批判,从而形成了“政治公共领域”。 虽然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呈现了各不相同的“公共领域”图景,但他们的内在关怀却颇有相通之处: 首先,他们都强调公共领域的建构从本质上是一个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问题。阿伦特所倡导的公共生活就是要突破“一己的个别体验的主观性”;②哈贝马斯所追溯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每一步都是通过“公开讨论”、“批判”、“公共意见”、“公众舆论”实现的。在他看来,“只要公共性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作为一种原则而发挥作用,那么公众的自我想象和个体行为就是一种意识形态。”③ 第二,他们都坚信理想形态的公共领域应该具有超然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活动之外的独立性格。阿伦特认为近代社会一旦产生就使人们陷入“只有为生存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相互依赖关系”,④于是多样化的行动和言辞,以及追求永恒的公共关怀就变得越来越不可能;而哈贝马斯也用大量的篇幅论证,现代福利国家如何利用政治权力和经济干预挤压和侵占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生存空间。 第三、他们都怀抱着对社会正义和公共自由的诉求,而公共领域独立和批判的性格,正是针对着现实生活中极权的统治、个性的丧失、文化的失堕以及合法性的缺损。 “公共领域”的理论原型大致如此,在本文的下一个部分,我们将看到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被赋予了什么样的意义。 二、“公共领域”--中国史研究的新线索 最早将“公共领域”概念用于中国史研究的是萧邦齐(R.Keith Schoppa)。在1982年出版的《政治变迁与中国精英:二十世纪初期浙江省的例子》一书中,他探讨了在清末民初的浙江省,以商人、商会和民间自愿团体为主的“地方精英”(local elite),怎样通过咨政、教育、防卫、慈善等公共事务,逐步分享地方社会的管理权。得出的结论是:在20世纪初的浙江省内,核心区的制度化进程相对较快,形成了类似于公共领域的机制。⑤ 1986年,玛丽。兰金(Mary B.Rankin)的著作《精英动员与中国的政治转型:1865-1911年的浙江省》正式出版。这部著作更加关注“社会精英”行为的“体制化”倾向,即他们所从事的慈善事业、爱国运动、教育事业、保路运动等是在争取短期政治目标的同时,不断调整与国家的权力边界,促成一种新的政治运作方式。作者进而概括了“公共领域”在这一历史时段的特定含义:即“对于一些社会和政府共同重视的事务,进行制度化的、超官僚化的管理。这种管理既不同于完全的官府治理,也不同于任何不能完全等同于社区的个人、家庭、宗教、商业、组织的活动。”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罗威廉(William T.Rowe)关于清代汉口的两部著作,⑦则从一个商业城市的运作中寻找公共领域存在和发展的线索。通过对贸易、金融、同乡团体、行会、公共事业、社团组织、社会冲突、治安控制等各个方面的考察,作者认为:在西方势力到来之前的汉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会为中心的、实质层面上的市政管理机构”,“官僚机器在汉口实际进行的所有官方与半官方行动中的作用已大幅度降低”。⑧ 1989年,大卫·斯特朗(David Strand)的《北京人力车:1920年代的城市民众与政治》问世。与上述关注社会精英的研究不同,这部著作则聚焦于那些“生活在伟人的阴影中的、普通的、默默无闻的人们”,⑨包括人力车夫、警察、商会、普通市民、民间团体等等,在这些人群的冲突、协调、合作、竞争中,民国北京城的“公共领域”图景逐渐浮现出来。 上述几部著作研究的时段从18世纪末延伸到20世纪初,研究的对象包括士绅、商人、知识分子、社会团体以及形形色色的基层民众,研究的地域跨越江南、华中和华北,基本上确定了“公共领域”范式的研究对象、研究思路和问题意识,但也随即在中外学界引起了一场关于“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是否适合于中国研究的大讨论。⑩时至今日这场论战仍然未见分晓,但是将“公共领域”理论用于中国研究的新一轮尝试却很快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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