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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公司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历史》 何顺果 参加讨论

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出:15-18世纪大批特许公司的建立,是西欧“重商主义”,特别是财富和财富积累观念的改变并由此引发的海外探险和远洋航行热所产生的三大直接后果之一①。但限于篇幅以及该文的主题和任务,当时未能详细展开。鉴于特许公司是当时西方国家推行“重商政策”的主要工具,是西方国家推行“重商主义”原则和政策的急先锋,在西方资本主义兴起过程中产生过巨大而独特的影响,这里特撰专文予以论述,以将对“重商主义”的研究引向深入。主要讨论三个问题。
    一、西方特许公司产生的历史背景、渊源和特点
    15世纪以来,在近两三百年间,特许公司成了西方经济生活中的宠儿,成了西方进行海外探险、远洋航行并进行海外殖民和贸易的“主要手段之一”②,其足迹和影响几乎遍及全世界。
    这类特许公司产生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14、15世纪的资本主义萌芽。因为正是这种萌芽给中世纪西欧的社会经济生活注入了一种新的元素,经济活动不再以自我满足为目标而把赢利与否看得更为重要,“通货”而不是“自然财富”成了一些人积累财富的主要选择,这就强化了传统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早已出现的“商品化”趋势③。结果,在西欧,财富积累的速度在工商业者和土地贵族中间便产生了强烈的反差:一些过去被人瞧不起的、处于社会第三等级的工商业者,以制造和交易为主要手段,其财富的积累迅速地或成倍地增长,成为“暴发户”;而以往高贵无比、处于传统农业社会上层的土地贵族,由于主要依赖地租过活而地租额一般又相对固定,其财富的积累明显处于劣势,不少人因此日益走向衰落,包括大多数王室在内④。这种情况引发了两者的尖锐对立,相互之间的指责、谩骂甚至批判屡见不鲜,社会上、教堂内、团体间、议会中直至宫廷里都成了他们的战场。在传统上,商人们一般被认为是缺乏道德,而今被指责的重点则是贸易导致国家财富流失,特别是在外贸中得不偿失。
    但形势的发展可说是今非昔比。当土地贵族死守着他们的宝贝庄园苟延残喘之时,被英吉利海峡隔离于欧亚大陆之外的英国的商业冒险家们,早已不安于仅仅从德意志商人掌控的“汉萨同盟”及其波罗的海贸易中分得一杯羹了,而是毅然地准备着要独立地去闯荡属于自己的商业领地:他们先是于1555年在莫斯科建立了自己的贸易站⑤,然后又从莫斯科出发经陆路与君士坦丁堡取得了联系,把贸易做到了利凡特地区;与此同时,原先就和西班牙人进行着交易的英国商人,则逐渐绕过西班牙从直布罗陀进入马耳他,进而穿过地中海也与君士坦丁堡取得了联系。从此,土耳其就再也不是英国商业冒险家向东方扩展的终点,而是他们进一步向更远的东方推进的新起点或中转站。1581年和 1592年两度获英王特许的“利凡特公司”⑥,早已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商业的触角伸向了波斯乃至印度,为英国的商业冒险家及西欧各国的商人们开辟出一片崭新的天地,以致利凡特公司的商人们认为,英王给他们的特权已经不能满足他们商业扩展的需要,必须另组一个新的特许公司并请求英王予以批准。这个新的特许公司就是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有了这样的作为、这样的成就,英国的商业冒险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在与土地贵族斗争中的不利地位,可以理直气壮地吐露心声并反击对手们对商业冒险家及其所从事的海外贸易的种种指责了。 1621年发表的由托马斯·孟署名的《贸易论》就是这样一篇反击种种指责从事海外贸易尤其是从事东印度贸易的檄文,其副标题就是:“论东印度贸易:答对这项贸易的常见的各种反对意见”,而作者不仅是一位大商业资本家,还是英国政府贸易委员兼东印度公司董事。他把反对的意见分为四大部分: (1)针对那种认为对东印度贸易“运走了几乎所有金银,而买的是不需要的物品”的指责,他证明这种贸易不仅“每年为基督教世界节省了大量现金”,而且“极大地增加了王国的总财富”⑦;(2)针对关于为满足东印度贸易“浪费了很多船舶和材料,造成这类材料价格上涨”的指责,他证明这种贸易不仅没有造成造船材料涨价,而且因此形成的巨大航运业还为王国准备了可用于战争的物品⑧;(3)针对那种认为东印度贸易导致“皇家造币一直开工不足”因而应当取缔东印度贸易的意见,他证明:即使在东印度公司向外运送小量现金的时期,“皇家造币厂也没有铸造多少货币”,而这种贸易每年都“可为王国节省大约75,000英镑”⑨;(4)针对那种认为对东印度贸易“消耗粮食”、“使很多水手丧生”、“这项贸易赢利不多”的意见,他证明:这种贸易不仅没有造成粮食价格上涨,而且还为成千上万人提供了“救济或就业机会”,并为王国培养了众多水手和优秀人才⑩。此书于1664年彻底修改后作为定本正式发表,被马克思称为“重商主义的福音书”(11),亚当·斯密也说它在英国和一切商业国家被视为圭臬,即“基本准则”(12)。《贸易论》的初版和定本风格完全不同,初版比较务实而定本重在务虚,但二者之间贯串着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关于财富观念和财富积累方式的转变:(1)以重人工财富和货币财富取代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财富;(2)以流动,特别是对外贸易取代以国内自然财富为主的财富积累方式,从而为英国和西方资本的原始积累开辟了新的途径。
    由于观念的转变,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海外探险、殖民和贸易的热潮,而这种热情的集中表现便是一批又一批特许公司的涌现,因为无论是海外探险,还是海外殖民和贸易大多是由特许公司来组织和实施的。特许公司的发展,在16世纪或许还只能说是个别的现象,但在16世纪以后却有一浪高过一浪之势:第一次浪潮以英国东印度公司(1600年)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13)的创立开始,紧随其后组建有法国东印度公司(VOC)(1604年)和丹麦东印度公司(1616年)。在尼德兰,短期的公司组织形式1614年还出现在捕鲸业和哈德逊河开发中。在英国,在东印度公司之后也有一系列特许公司建立,它们是:弗吉尼亚公司(1606年)、萨默斯岛公司(1615年)、吉利和贝尼公司(1618年),马萨诸塞湾公司(1629年)。在法国,黎塞留公司、如莫尔比昂公司和新法兰西冒险公司分别组建于1626年和1628年。但从1629年到1660年没有建立什么重要公司,较值得注意的有1647年建立的瑞典非洲公司、1649年建立的葡属巴西公司和1651年建立的格卢克斯费特非洲公司。1660年以后是特许公司发展的第二个高潮,其主要表现是许多国家加入了创建特许公司的行列。如法国在1664年组建了科尔伯东印度公司和科尔伯西印度公司,并于1674年组建了塞内加尔公司;又如,丹麦在1670年重组了丹麦东印度公司,而在第二年又新建了丹麦西印度公司;再如,荷兰开始关注西非贸易,并于 1674年重建了荷兰西印度公司。此间,英国出现了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商业冒险和海外航行相对而言不太景气,但仍有几个重要的特许公司获得批准,如皇家非洲公司(1672年)(14)和哈得逊湾公司(1672年)。西欧特许公司的发展,在1674年以后进入第三个高潮,在好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首先是勃兰登堡非洲公司在1682年获得特许,接着是英国在1698年组建新的东印度公司,尽管直到 1719-1734年在英国再没有看到大批新公司。这个时期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约翰·劳的公司和南海公司,但属于这一时期的也还有比利时的奥斯坦德公司以及卡拉加斯公司和瑞典东印度公司。此外,在1732-1734年,丹麦的一些公司也进行了重组。据估计,在这三次浪潮中,西欧创办的特许公司总数不下数百个,其中仅法国在1599-1789年间就组建了75个,而英国在1553-1580年间就组建了49家。
    大批特许公司的建立,虽然是16-18世纪的事情,但其渊源却极为深远。对此可分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特许公司作为“公司”的渊源,这是就其作为经济组织形式而言的;二是特许公司所享“特权”的来历,这是就它的权利和义务而言的。先看第一方面。有人认为,“现代公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和古典时期的过程和实践中,例如投资航海或组成贸易移民社群,或组织汇票的商人团体”(15)。也有人认为,“相似的组织群曾存在于小亚细亚的早期文明和古希腊罗马社会,罗马人发展了一些在许多方面和公司相似的组织形态”(16)。但在笔者看来,这些组织形式与其说是公司,不如说是近乎合伙的会社。罗马帝国势微后,商业组织的活动机会减少,尽管交易及商业往来并未随之消失。不久,近东地区的贸易就随“十字军东征”而复兴,而意大利各海港也随之变成地中海贸易的中心,并伴随船舶的冒险而产生了所谓“出资集团”,尽管它主要还是为单独的冒险而设计的,但当时为适应意大利城邦军队远征而组成的、被称为“maone”和“compere”的大型合伙组织,在研究中古史的学者看来已是“公司的早期形式”,其中于1408年由债权人在热那亚组成的圣乔治协会(Case de San Giorgio),最后就正式演变成一家公司,且一直存在到1817年(17)。意大利的贸易和金融业,是公司兴起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其主要表现形式是13-14世纪诞生的“家族”公司,美迪奇、巴底和佩鲁齐家族公司是其著名代表,当时它们在伦敦、巴黎和布鲁日等地的分公司不下150个,这种巨大的家族公司是随着复式簿记的采用、参股的形式化和持久的制度性组织的产生而产生的。但公司的早期形式,并不仅仅出现于上述金融、贸易等领域,欧洲采矿业中的一些更老的组织形式,可以看成是公司的第三种起源,因为采矿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及相应的筹资方式,德意志的富格尔家族公司(House of Fugger)便是其典型代表。这个家族采用合伙形式筹资,把家族公司扩大到“富可敌国”的规模,从1493年到1501年所控制的9个矿区,遍及德意志、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和西班牙(18)。公司的第四个起源,是中世纪各类制造业中的行会组织基尔特。14、15世纪时,其中一些行会组织为了应付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竞争环境而抛弃长期以来所实行的行业和工序的专一性转而进行行业合并,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公会(company),在爱德华三世统治(1327-1377年)末期,仅伦敦就有这样的公会48个,成立于1364年的有名的呢绒商公会便是其中之一(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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