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30卷,第8—12页;《解密文件参考系统》,档案编号:CK3100057503。 (53)戴高乐:《书信、札记、文稿(1964年1月-1966年6月)》(Charles De Gaulle, Lettres, notes et carnets, janvier 1964-juin 1966),巴黎:1987年版,第22—23页。 (54)关于贝志高(Zinovi Pechkoff)台湾之行的相关情况,可参考陈欣之:《法国戴高乐政府与中共建立外交关系之回顾》,(中国台北)《问题与研究》第36卷,1997年第7期,第67—69页。 (55)《中法建交情况和有关问题及中央批示(法国官方及世界各国的反应)》,1964年1月24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1998-01,第15页;(中国台北)《“中央”日报》讯:《我坚决持基本国策,反对两个中国谬论》,(中国台北)《“中央”日报》1964年1月24日,第1版。 (56)《解密文件参考系统》,档案编号:CK3100560409—CK3100560411。笔者目前还没有看到该信的原件,而只是看到信的英文译件。台湾“外交部长”沈昌焕曾向美国“驻台使馆”口述了该信的内容,而美方“几乎一字不漏”地加以记录并传回国内,因而可以得知该英文本应该与原本相差无几。 (57)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30卷,第12—13页。关于肯尼迪向蒋介石做的口头许诺,见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1-1963年》第22卷,第160页。 (58)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30卷,第13—14页。 (59)(中国台北)《“中央”日报》讯:《法竟承认奸匪伪政权,外部昨提严重抗议,法应对后果负责》,(中国台北)《“中央”日报》1964年1月28日,第1版。 (60)《邓小平总理接见法国议员代表团贝尔纳等谈话记录(中法关系和反对“两个中国”问题)》,1964年1月29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2005-01,第4—5页。 (61)《毛泽东主席接见以贝尔纳为首的法国议员代表团谈话记录(中法关系和反对美国搞“两个中国”)及外交部就此事给各驻外机构的通报电》,1964年1月30日-2月20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2005-02,第4页。此次谈话记录的节录也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520—525页。 (62)张锡昌:《亲历中法建交》,黄舍骄主编:《春花秋实四十年——中法建交回忆录》,第43页;新华社摩加迪沙六日电:《周恩来总理答法新社记者问》,《人民日报》1964年2月7日,第1版。 (63)戴高乐:《书信、札记、文稿(1964-1966年)》,第32页。 (64)(中国台北)中央社巴黎六日合众国电:《法国负责人士说戴高乐与中国即将断绝邦交》,(中国台北)《自立晚报》1964年2月7日,第1版。 (65)(中国台北)中央社讯:《我“外交部”反对两个中国谬论》,(中国台北)《“中央”日报》1964年2月8日,第1版。 (66)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30卷,第22页注释2。 (67)(中国台北)《“中央”日报》讯:《我国“政府”发言声明,宣布与法断交邦交》,(中国台北)《“中央”日报》1964年2月11日,第1版。 (68)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U. S. 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4-1968)第13卷,美国政府出版局1995年版,第10—12页。 (69)汉斯-彼得·施瓦茨主编:《联邦德国外交政策档案集1964年》(Hans-Peter Schwarz, Hrsg, Akten zur auswrtigen Politik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1964)第1卷,慕尼黑:1995年版,第42—45页。 (70)《我同西德关于两国贸易关系问题在瑞士会谈情况》,1964年2月9日-12月25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1296-03。 (71)潘琪昌:《伯尔尼会谈——中德关系上的一段秘史》,刘立群、孙恪勤主编:《新世纪的德国与中国——纪念中德建交三十周年》,时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67—68页。 (72)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U. 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4-1968)第15卷,美国政府出版局1999年版,第111—120页;《我同西德关于两国贸易关系问题在瑞士会谈情况》,1964年2月9日-12月25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1296-03,第51页;《关于同西德政府代表就两国贸易关系问题继续会谈的请示》,1964年6月25日-12月16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1296-02,第12页。 (73)《中法建交情况和有关问题及中央批示(法国官方及世界各国的反应)》,1964年1月24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10-01998-01,第41页。 (74)《关于日本驻外国外交官与我驻在国外交官接触事》,1964年1月21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05-01656-03,第4页;《数字化的国家安全档案》,档案编号:JU00307。 (75)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U. 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4-1968)第29卷第2部分,美国政府出版局2006年版,第7—8页。 (76)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29卷第2部分,第9—10页。 (77)1964年4月,中日签订了相关协议,决定中方在日本设立“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日方在中国设立“高崎事务所驻北京联络事务处”,双方还决定互派常驻记者。协议全文,见《廖承志办事处和高崎办事处关于互设代表、互设联络事务处、交换记者和备忘录贸易会谈纪要》,1964年4月19日,外交部档案馆,档案号:105-01299-03。 (78)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集1964-1968年》第30卷,第8页。各国“劝说”法国的主要理由基本相同,如强调“共产党中国是非常具有侵略性的国家”,但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又略有差异。例如联邦德国批评法国承认中国的举动没有按照《法德友好合作条约》中的规定提前同自己商量,并担心此举可能会引发民主德国问题。汉斯-彼得·施瓦茨主编:《联邦德国外交政策档案集1964年》第1卷,第42—45、96页注释31;法国外交部编:《法国外交文件集1964年》第1卷,第166—167页;《解密文件参考系统》,档案编号:CK3100366591—CK3100366596;CK3100357447—CK310035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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