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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巴则例》中反映的十六世纪北印度社会结构(6)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南亚研究》 邱永辉 参加讨论

村头人和村庄记录员是国家官吏和农民之间的联系人,是农民的勒索者。村头人在北方叫穆魁达姆(Muqaddam),在德干叫帕提尔(Patel),村头人可以不止一人,多者至七人。村头人和村记帐员(Patwari)并非政府官员, 但对于政府征收田赋却十分重要。《阿克巴则例》中说,政府要村头人负责交纳全村的赋税,因而向每个农民征收田赋就成了他的责任。记帐员要记录村社收支和每个农民的生产情况。这些记录虽不算莫卧儿政府管理记录的一部分,但田赋官员却必须记录。(39)
    普通村社农民和村头人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村头人对村庄有相当大的权力,他有权分配村庄未开垦的土地给愿耕种的村社成员,他欺压村中的贫苦村民,勒索农民的财产。村头人已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务,因此有钱人出钱买这一职务。这样,有些村头人并非本村村民担任,而是由外村人甚至城镇上的人担任。村头人的地位低于柴明达尔,村头人与柴明达尔的不同之处大概是柴明达尔常常不只是有一个村庄。
    村社产品的大部分供给了城市,但几乎没有从城镇得到任何回报,这是当时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生活非常困难。首先,农产品的相当大一部分(一般是三分之一)以田赋的形式交给了国家,而交纳这一部分产品时必须将其出卖换成货币,在这个过程中,高利贷者和农村商人就拿走了一份;农民还要负担除田赋以外的课税;其次,农民要遭受官吏、柴明达尔以及村头人的种种勒索。这样,农民生产的粮食就所剩无几了,经常是在下季收获前就吃完了粮食。
    一村的农民多是属于一个种姓的,那些因种姓制度规定不许拥有土地的种姓的人,不得不帮有地的农民耕种,或从事其它卑贱的工作,如带路、背东西等,他们的处境更为恶劣。
    普通农民衣不蔽体。《阿克巴则例》记载,在孟加拉“大群大群的男女赤裸着身体行走,除缠腰布外,别无他物。”在克什米尔,因此地不产棉花,男女都仅披一张羊皮,拖至踝部,穿在身上三、四年不洗,一直到完全破碎。(40)
    遇上灾荒,农民的生活更加艰难甚至性命不保。灾荒在印度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在阿克巴统治时期,大的灾荒不下十次。
    总之,在阿克巴统治时期农民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正如S·拉因·波尔(Lane Poole)所指出的,他们的生活是“贫困的简单循环”(41)。
    为了重建和巩固莫卧儿帝国,阿克巴针对他继位之初的形势和各阶级状况,采取了相应的政策,这就是:联合拉其普特部落首领,利用他们的武力打击阿富汗将领的残余力量和莫卧儿将领中的叛逆者。阿布尔·法齐尔把武士比作“火”,说他们能“毁灭骚乱和冲突的废物尘埃,点亮动乱世界的安宁之灯”。对于地方上主要由“在乡武士”阶层构成的柴明达尔,莫卧儿帝国不能不通过他们征收田赋,因为他们依仗着武力、有利的地理环境和种姓、社会结构,与耕种者有密切的联系,牢固地掌握着广大农村,阿克巴对他们的政策是既依靠、利用,又加以控制。对于工商业者和学者,阿克巴也是重视的。阿布尔·法齐尔将前者比作“风”,很好地说明了工商业的发展状况和工商业者的作用,“他们的劳动和奔波”是莫卧儿王朝“生命之树茂盛所需要的清风”;阿布尔·法齐尔把后者比作“水”,说明了知识分子在莫卧儿王朝的各方面占有不可缺少的地位,他们智慧的河流使“创业之园”“得以新生”。阿克巴对农民的政策是稳定他们的生活,使其努力生产,以保证国家收入。阿布尔·法齐尔把农民比作“土”,表示他们是国家的基础。
    阿克巴采取重视第一和第三等级、不忽视农民、保护商人的政策,其结果是政治形势稳定了,经济发展了,文化繁荣了,莫卧儿帝国的建设在各方面都见到了成效,为王朝在阿克巴以后的“黄金时代”奠定了基础。
    注释:
    ①阿布尔·法齐尔:《阿克巴则例》(Ain-i Akbari,(以下简称《则例》),孟希拉姆·马诺哈拉尔出版公司,1977年,第1卷,第4页。
    ②《则例》第3卷,第130-131页。
    ③克瓦查·尼扎姆-乌德-丁:《阿克巴通史》(Khvaja Nizam-ud-din:Tabaqat-i Akbari)、伊拉雅特·乌拉:《阿克巴纪续》(Inayatulla Takmila-i Akbar Nama),转引自伊利奥特《印度史学家所写的印度史》(Elliot S.H.M The History of India;as Told by Its Own Historians,Calcutta,Susil Gupta Ltd.1867)第5卷,第324,402页;第6卷,第128页。
    ④文森特·史密斯:《牛津印度史》第190页。
    ⑤此表第一、二项据《则例》第3卷,第131页,依原书次序。第三项据《则例》第2卷“十二省帐目”。《则例》第3卷,第131页说哈达人(Hada,亦作Hara)属兆汉人的一支,第2卷,第227页说纳加尔(Nagor)居住着哈达部落,故表中归入兆汉。
    ⑥I·哈比卜:《莫卧儿印度的土地制度》第137页。
    ⑦山提西·旃陀罗:《中世纪印度·社会·札吉达尔制危机和村社》1982年,第53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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