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低级走向高级,这是一条普遍规律。但绝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在原始社会后要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样几个发展阶段才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历史事实本身已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而人类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即社会经济形态,也绝不会是一个模式。我们只要看看当今世界上资本主义的形形色色,社会主义的各具民族特色,就会想到在历史上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怎样的情形。马克思在讲到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时,强调指出:“不过,这并不妨碍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①。历史科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依据五种社会形态一般地去阐述各个民族的社会发展规律,这是社会发展史或科学社会主义这门科学的任务;而是依据可靠的、详细的材料,具体地阐述各个民族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并“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②,从而使人们得到借鉴,受到启示。封建社会,是欧亚大陆各主要民族普遍经历的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国内外史学工作者对于西欧和东亚、南亚的封建社会的特点已做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但是对于中亚封建社会特点的探讨则少得很,更谈不上深入,这主要是由于史料的贫乏所造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中亚考古工作蓬勃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资料,同时人们认识水平和知识水平也有深化和提高,这为我们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本文拟就中亚封建社会的特点谈些看法,请师长们、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关于“中亚”一词,这是一个极不确定的概念,有各种不同理解和定义③。本文在这里所说的“中亚”,是采用“狭义上的”、“历史含义的”中亚,即中亚地理范围,是中亚历史上中世纪初期土著民族建立的萨曼王朝(公元八七五--九九九年)所统治过的疆域,大致相当于十八、十九世纪历史著作中惯用的“突厥斯坦”这一名称所包括的地区,确切些说,即今天的苏联中亚四共和国(吉尔吉斯、塔吉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和哈萨克共和国南部、阿富汗北部与伊朗东北部(即后两国境内历史上称为“吐火罗斯坦”和“呼罗珊斯坦”的地区)。在萨曼王朝灭亡后,先后有喀喇汗王朝、哥疾宁王朝、塞尔柱王朝、西辽王朝、花拉子模沙赫、蒙古国及其后继者察合台后汗和伊利汗国、帖木儿帝国、晒班王朝、贾尼王朝等在我们所说的“中亚”地区统治过,或者其疆域包括过中亚的全部、大部或一部。 中亚封建社会开始于何时,目前还没有一致的说法。苏联史学界一般倾向于公元六世纪④。曼德尔施坦认为中亚封建社会开始于萨珊王朝统治的后期,并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证,他引用了一些考古发掘的新材料,如农业居民点分布的变化,即所谓“庄园”的出现,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布局的变化,手工业的发展等;但是并无任何直接文字史料依据。所以他自己也承认,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断,主要“依据其下一时期(九至十世纪)无可争辩地已出现的封建关系的巩固和胜利”⑤。加富罗夫在一九七二年出版的《塔吉克》一书中又把中亚封建社会的开始提前了两个世纪,即公元四世纪。他引用了穆格山文书的新材料进行论证⑥。但是这些文书苏联科学院至今尚未公布其原文,加富罗夫的著作也只是转述其某些内容。我们根据这些零散的、转述的材料很难断定当时封建生产关系是否已发展到根据它可以确定封建社会已开始的程度。 西方学者,一般对社会经济形态并不怎么注意,多从政治上、文化上着眼,所以他们往往以阿拉伯入侵中亚作为历史分期的的界线。这可以正在陆续出版的七卷本的《剑桥伊朗史》作为代表。这部集体编撰的巨著,虽然没有明确标出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但是从其全书的结构上也可以明显看出其对中亚历史的分期。全书七卷的副题依次如下:《伊朗国家》,《米太和阿契明王朝时期》,《塞琉克王朝、安息和萨珊王朝时期》,《从阿拉伯入侵到塞尔柱王朝》,《塞尔柱王朝和蒙古时期》、《帖木儿王朝和萨菲王朝时期》,《十八世纪到现代》。显然,第一卷为导论;第二、三卷为远古和古代,即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第四、五、六卷为中世纪,即封建社会;而第七卷为近现代。 最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组织各国专家将编写一部六卷本的《中亚文明史》,并且原则通过了编写提纲。这个提纲可以说综合反映了东西方学者对中亚历史分期的观点⑦。其六卷的副题依次如下:《文明的曙光》--远古至约公元前七世纪,《定居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发展》--约公元前七世纪至约公元二五○年,《文化的汇合》--约公元二五○年至约七五○年,《兴盛时期》--约七五○年至十五世纪末,《异向发展》--十六世纪初至十六世纪末,《向现代化文明前进》--从十九世纪初至现代。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一卷为远古,即原始社会;第二、三卷为古代,即奴隶社会;第四、五卷为中世纪,即封建社会;第六卷为近现代。具体些说,中亚封建社会是开始于约公元七五○年,即阿拔斯王朝的建立,或者怛逻斯战役的前一年。在这里应该补充说明一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个编写提纲所说的“中亚”,是一个地理范围极为广阔的中亚,它除本文所说的中亚的地理范围外,还包括蒙古人民共和国,我国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和河西走廊,苏联的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北部,印度北部,阿富汗和伊朗⑧。因此具体到每一地域,其历史分期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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