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详本《罗斯法典》第二部分(第53—121条),被称为《摩诺马赫法规》。 该《法规》的产生与1113年基辅起义有直接关系。这次起义的爆发是11世纪末和12世纪初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据文献记载,“当时在罗斯境内,有波洛伏齐人的进攻,有内讧,同时还有大饥荒和大贫困。”(15)基辅大公斯维亚托波尔克(伊兹雅斯拉夫之子,雅罗斯拉夫之孙),极其贪婪残暴,以权谋私,榨取钱财,办事“不公”,听信谗言(16)。在同加利奇王公战争期间,粮食和食盐运不进基辅,城内缺粮少盐。大公本人不惜采取一切卑劣手段敛财。当时王公贵族,上行下效,也在滥用权力,囤积居奇,发放高利贷,大发国难财。修道院也插手倒卖食盐。彼彻拉修道院一修士,以灰代盐,大肆推销,争购者趋之若鹜。因粮盐短缺,物价飞涨,高利贷乘机肆虐。大公斯维亚托波亚托波尔克和弗拉基米尔·摩诺马赫,都曾大放高利贷。总主教尼基福(希腊人)在给摩诺马赫的信中,曾批评他受贿和放高利贷(17)。在高利贷领域最活跃的是大贵族、大商人、犹太人和教会僧侣。为赋税、罚金和生活所迫的人都落入高利贷的魔爪。 据编年史记载,在11—12世纪之交封建关系得到广泛发展。《索非亚年鉴序言》中指出,过去的亲兵队依靠战争和贡赋生存;新的亲兵队则依靠剥削本地居民过活。现在则尽量多捞取恤款和普罗达热(法律罚金)。这意味着亲兵由战争掠夺转向封建地产经营。这些地产由依附农民耕种,他们所受的奴役和剥削愈来愈重(18)。封建主阶级与依附农民阶级的矛盾愈益激化。是1113年基辅起义的根本原因。关于这次起义的经过,缺乏完整详尽记载。据《伊帕季编年史》说,1113年4月16日基辅大公斯维亚托波尔克逝世。第二天,基辅人请求弗拉基米尔·摩诺马赫出任大公,但他没有答应,从这天起基辅起义就开始了。起义群众最痛恨的是已经死去的大公和总兵(千夫长)普加达·维萨基奇;他们洗劫了普加达的府邸。并准备进攻大公的寡妻。波雅尔大贵族、犹太人高利贷者、修道院都是起义打击的对象。正在起义深入发展时,摩诺马赫率军进入基辅,镇压了起义。星期日登基就任大公,“坐在其父和祖父坐过的位置上。所有的人都很满意,暴乱终于停止了。”(19)摩诺马赫进入基辅就任大公的日子是4月20日。起义持续了4天。 《摩诺马赫法规》是在这次起义的直接推动下制定的。据详本《罗斯法典》第53条说:“斯维亚托波尔克死后,弗拉基米尔·弗塞沃洛德维奇(20)召集自己的亲兵将领在别列斯托沃集会。出席会议者有:基辅总兵拉提波尔、别尔哥罗德总兵普罗科比、佩雷雅斯拉夫里总兵斯坦尼斯拉夫、纳热尔、米洛斯拉夫,还有奥列格的代表伊万克·丘金诺维奇。”《法规》条文就是这7人最高会议制定的。应邀参加会议的6人中,前3名显然是摩诺马赫的亲信。拉提波尔是弗拉基米尔·摩诺马赫父亲的老将,曾驻守特木塔拉干3年(1079—1081年),忠心不贰。后3名是有代表性的,伊万克是代表车尔尼戈和奥列格的;米洛斯拉夫是代表基辅波雅尔的;纳热尔是代表佩雷雅斯拉夫里波雅尔。 关于摩诺马赫进入基辅,据说是应这些“知名的大人物之请”,去“镇压人们的叛乱”的(21)。可见会议是在摩诺马赫进入基辅之前召开的,约4月16—20日之间。他进入基辅时,既有军队,又有《法规》;军队可以打天下,《法规》可以坐天下。 从《法规》中可明显看出它是11世纪末和12世纪初罗斯社会的产物,特别是1113年基辅城乡起义的产物。这一点,《法规》条文可作为明证。《法规》(详本《罗斯法典》第53条)规定,限制高利贷利息,每年利息不能超过本金的1/3。这种限制明显是对起义群众的让步。《法规》一些条款(详本《法典》第54、55条)是为了保护商人的利益,对商人遇险后债权人的索债进行了限制。《法规》对农民的态度也略有缓和。《法规》试图改善已沦为扎苦比(债农)的斯美尔德(农民)的地位;当扎苦比因受其主人的损害而公开向王公或法庭申诉时,应当予以受理。如果为主人耕作的扎苦比损失战马,不予赔偿。《法规》涉及了霍劳仆(奴隶)。详本《法典》第65条“如果霍劳仆殴打了自由人……”这一条,格列科夫认为,“这是霍劳仆参加了1113年运动的证明”(22)。《法规》有关扎苦比和霍劳仆的规定都是表面的可伸缩的没有实质意义。他们与封建主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改变。为了“缓和叛乱和骚动”不得不做些表面的枝节的让步,作些空头许诺,实际上无法执行,而且扎苦比和霍劳仆的地位愈益恶化。他们的权利受到很大限制。所以这部《法规》是在大规模阶级动乱的条件下产生的,是基辅起义的直接后果。 《罗斯法典》是基辅罗斯时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在俄国历史上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雅罗斯拉夫法典》是在1015年诺夫哥罗德市民起义和王子内战之后正式颁布的最早的成文法。简本中《雅罗斯拉夫诸子法典》和详本中《摩诺马赫法规》是11世纪以后封建关系发展的产物,都是为了巩固封建制度而定的。从具体历史条件考察,《诸子法典》与1068年基辅起义,《摩诺马赫法规》与1113年基辅起义的有直接关系。这两部法典(法规)是这两次起义的历史后果。 注释: ①③④克柳切夫斯基:《俄国史教程》,俄文版第1卷,第402、220、251页。 ②(13)(14)《往年纪事》911年条,1024年条,1069年条。 ⑤(19)《伊帕季编年史》,圣彼得堡1871年版,第160、198页。 ⑥⑦⑧⑨索洛维约夫:《自古以来俄国史》第1册第200、208、209、209页。 ⑩(11)(12)《拉夫连季编年史》,1051年条、1103年条、1096年条。 (15)《彼彻拉修道院修士传》,第207页。 (16)(21)《莫斯科乌斯宾斯基大教堂12世纪文汇》,第1册第35、39页。 (17)马卡里:《教会史》,俄文版第2卷,第327页。 (18)《诺夫哥罗德编年史》,第104页。 (19)摩诺马赫的正式名称。 (22)格列科夫:《基辅罗斯》,俄文版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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