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对经济的影响始终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表现在各种各样的经济立法,还表现在国会中系统有序、有职有权的组织网络,即参、众两院中各类常设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和国会联合委员会以及国会专门职能机构。许多委员会成员长期担任固定职务,并有许多经济专家协助工作,不致使国会因对政府经济事务专业知识不足而失去控制,并沦为行政机构的附庸。 诚然,同司法、行政二部门来比较,国会对经济事务的影响力,时强时弱。1937年以前,国会扩大经济职能最大的法律障碍和矛盾焦点是关于州际商业的权限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对国会经济职能的牵制,而在1937年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诉詹姆斯和劳福林公司案中,最高法院的判决,又使这一权限广为扩展,以至于现在波及到一切角落。另一方面,面对20世纪初期尤其是“新政”以来,行政权力的大肆扩张,特别是在尼克松政府时期达到高峰,国会权力,包括许多重要的经济权力面临严重挑战,主要表现在总统随意扣押国会为某些项目的授权和拨款。总统的扣押权一度影响了国会经济政策和充分施行。尼克松下台后,国会竭力限制行政权力。1974年国会通过了预算扣押控制法,规定国会任何一院均有权否决总统对国会拨款扣押权,并在两院分别设立预算委员会,另外否决了国会对联邦预算的审议权。此后,又通过了若干改革方案,对国会恢复“钱袋权”有了很大帮助。 国会还通过行使“行政监督”的办法,制约行政部门,强化自己对重要经济事务的控制力。此外,国会还行使权力广泛的调查权,来督察行政部门的工作。有妨碍调查者,国会可按“蔑视国会”罪处以短期监禁。 总统行政权扩大是20世纪美国政府机构最突出的表现。根据宪法,总统管理经济事务的行政权除“负责法律的忠实执行”的含糊规定外,再无明确规定,但出于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需要,行政部门的权力得到了巨大的扩张。这反映在总统经济职能的扩大。 总统插手经济领域所依靠的是现行的法律或者要求新的法律授权。例如,反托拉斯,他可援引《谢尔曼法》、《州际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律已赋予总统对工资、物价和租金的规定权。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总统开始获得与外国政府谈判削减关税的法律授权。《1962扩大贸易法》和《1974年贸易改革法》又使总统制定关税权得到补充和修订。为维护美国国际收支平衡需要,总统还有规定美元对其他外币价格比率的权力等等。 而最能反映总统经济权力职能的是总统的国家预算制定权。《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使总统开始获得此权。《1946年就业法》又使其负责稳定经济,决定资源配置,维护就业的责任。所有这些,与总统的行政立法权一起,对经济事务拥有极大的干预权力。 总统利用行政实施权力扩大行政机构和管理权限,并利用行政管理最接近具有事务这一(相对于立法和司法部门)优势竭力扩大这一权限,造成一度曾有凌驾于立法和司法之上的可能。这是资本主义进入国家垄断阶段发展的一个特征,也是这一时期各种矛盾交织的反映。经济危机特点的变化,科技发展推进经济的迅速增长,国际社会经济、政治矛盾与协调以及美国联邦政府经济职责的变化等等,都需要联邦政府迅速作出反应,而其对此反应的表现则是扩大总统的权限。直到70年代国际政治趋向缓和,美国经济“滞胀”,尼克松不体面的下台,国会方得时机向行政过度扩权进行反击,才相对遏制了总统一些过度权力。尽管如此,总统仍握有极其重要的经济权力。 总统的经济干预权力是通过行政干预机构不断扩大而实施的。美国联邦行政经济职能机构可分五种类型:(1)内阁部门;(2)总统办事机构;(3)独立管理委员会;(4)政府公司;(5)一般独立机构。 除联邦一级的全国性的政府干预外,美国50个州政府和八万三千多个地方机构还有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政府干预机构,从而形成庞大,包罗各行业联邦横向的政府干预网络和联邦→州→地方政府三级政府干预网络。各种和各级干预机构各有分工,相互交叉重叠,并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形成美国政府的干预经济系统。 三联邦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演变 美国是私有制占绝对优势的国家,联邦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间接的政府干预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翻看美国职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联邦财政预算理论史,即可较为清晰地窥见不同时期联邦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程度的变化。 在本世纪30年代大危机前,美国正统的预算理论是年度预算平衡论。与此相对应的美国联邦财政政策是消极的,以维持政府开支为目的,因而对经济控制能力很不明显。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加剧,政府不仅无所作为,甚至起到加剧危机或通货膨胀作用。大危机爆发后,年度预算平衡论为周期预算平衡论所代替,并在70年代以前一直成为美国主要预算理论。这种理论不以单一财政年度作为预算基平期,而是扩大到一个经济周期,以繁荣年度的预算盈余弥补危机年间赤字,进而达到反经济危机的目的。这种预算理论基础仍是平衡预算。但这一时期美国经济周期发展的情况是衰退期长于繁荣期,周期平衡的结果是周期赤字。除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1942-1945)连续四年巨额赤字外,1933年-1970年其余33年中,联邦政府只有12年收支出现盈余,其余21年皆收支赤字。而且,这33年中盈余总额为659亿美元,赤字总额却高达855亿美元,盈余与赤字相抵,净赤字额为196亿美元。 70年代以来,美国又出现了新的预算理论,职能财政论,即“充分就业预算”理论。它完全抛弃了预算平衡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通过预算收支调整来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上,成为当今美国基本的预算理论。其结果是1970年至今连年赤字,1971至1983年间,赤字总额即达到7257亿美元。但同时,这也反映出联邦政府对经济调控能力的极度扩大。 下面就美国政府税收和预算开支的变化过程,论述美国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演变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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