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225-226页。 (21)参见拙文《从印度中世纪早期国王赐赠土地看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南亚研究》1992年第2期。 (22)《毗湿奴法论》Ⅲ,82.,E.M.米勒主编《东方圣书》第7卷,牛津1880年版,第21页。 (23)M.N.达特译《祭言法论》第1卷,新德里1978年版,第52-53页。具体内容参见崔连仲《古代印度社会几个问题》,《世界历史》1985年第1期。 (24)《布利哈斯帕提法论》Ⅷ,12.14.,《东方圣书》第33卷,德里1977年版,第365-366页。 (25)法显撰、章巽校注《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4-55页。 (26)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2615页。 (27)同上,第11-18页。 (28)D.N.恰主编《印度封建社会早期形态》,第181、183页。 (29)同上,第125页。 (30)同上,第74页。 (31)同上,第203页。 (32)培伦主编《印度通史》,第151页。 (33)(35)(37)(38)D.N.恰主编《印度封建主义早期形态》,第248、252、15、15页。 (34)同上,第203、205页。 (36)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编《赵卫邦文存》下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18、532页。 (39)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编《赵卫邦文存》下册,第532页。 (40)参见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43-46页。 (41)法显撰、章巽校注《法显传校注》,第54页。 (42)其基本内容为,受赐地区不受国家军队、警察和官员的干预;土地受赐者有权处理该地区的民事司法案件,特别是有权处理村民擅取他人财物等10种“不规行为”;村民要服从受赐者的命令。 (43)蒋忠新译《摩奴法论》Ⅶ,138.,第128页。 (44)参见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41、99页;D.N.恰主编《印度封建社会早期形态》第181-182页。 (45)培伦主编《印度通史》,第170页。 (46)转引《赵卫邦文存》下册,第537页。 (47)D.N.恰主编《印度封建社会早期形态》,第85-86页。 (48)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41-42页。 (49)R.S.沙尔马:《印度封建主义》,第39、99页。 (50)D.N.恰主编《印度封建社会早期形态》,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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