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英国农村社会生活与交往”,详细考察了英国农民个人力量获得相当程度的积累和拥有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之后,横向交往范围的扩大,即劳动者交往的空间活动范围的扩大。它无疑随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的增强而扩大。13世纪以后,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规模和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在农村内部又兴起以经济行为为中心的新型交往方式,表现在农户间相互借贷和租赁行为空前活跃,并由此发展为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萌芽。这种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关系在14世纪后的英国农民经济中普遍地存在着。有些地区在14世纪中佣工占35%,到16世纪初即达到54%。大农经济的成长,使乡村政治权力集中到农民“头面人物”手里。他们急切盼望农村社会结构的创新。 第六章“英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创新”,是英国中世晚期农民个人自主活动发展在社会结构层面上的总结,它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母体内已孕育成熟,具体表现为农村中产权制度、流通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大体完成了向近代社会的过渡。作者指出,上述转变“是在经济力的作用下逐渐形成的,而那样的经济力本身又主要由农村普通的劳动者们推动的”(第193页)。领主自营地的肢解,小农土地转手,使英国中世晚期的土地在新的机制上集中起来。土地向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大农一方集中,“并最终形成一种以个人所有权占主导地位的土地制度”(第193页),进而建立资本主义租地农场,成为封建晚期地产运动的基本轨迹。由此,农村经济的控制权也发生了转移:乡绅、租地农场主和富裕约曼成为主要经营者。此外,农村还形成了“生产流通结构一体化”的新型市场流通结构。作者强调,商品经济并非都是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关键看“交易活动是由谁进行的,与生产者和生产过程是否发生关系”(第222页)。“只有生产者投身到流通过程中来,直接成为市场的主要卖方和买方,生产和交换一体化,这样的商品生产和交换才能从根本上动摇自然经济”。当然,这要“以生产者个人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能力的发展为基本条件”(第223页)。中世晚期英国农村中“农民-市民市场”的形成,即是这种生产流通一体化结构建立的证据。社会结构创新的另一个标志是以乡绅为首的“中间阶级”在农村的崛起,这个阶级的形成,是内战爆发前英国农村阶级结构变化的结果。他们是现代农业的发起人,也是农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真正创立者。 第七章“中国农业生产力考察及其与英国的比较”。作者推算,明朝中期,每个农户劳动生产率为2173公斤,清代降至1941公斤。劳动生产率的这种迟滞与倒退导致农户商品率和储蓄率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至清中叶,农村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每个农户的商品率仅为14%,储蓄率也只有6.7%,远远低于英国13-14世纪的水平。如此微弱的物质生产和交换能力,根本无法冲破沉积了两千多年的封建自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也无法调整。因此,中国封建社会中,单一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种植业结构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第八章“中国农民社会生活与社会组织及其与英国的比较”。由于中国封建晚期农民个人物质力量的积累远未达到英国农民那样的程度,故其社会交往、思想观念和斗争实践都始终没有摆脱封建体系的窠臼。加之农村封建基层组织和宗法家族制度的严密控制,中国农民很难发展自己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突破几千年强固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第九章“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及其与英国的比较”。直到明、清时期,中国农民个人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仍未得到实质性的发展。中国农村的封建社会结构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产权结构上,大地产经济虽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重要现象,但这些土地却多为封建官僚或宗法缙绅地主把持,其生产关系完全是封建性的。直到鸦片战争前,广大农村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农民也基本上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隔绝。在阶级关系上,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农村中,不曾出现过资产阶级化的乡绅和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相反,农民贫困化,缙绅地主僵而不衰。这是一种典型的“单轨”社会,即权力支配一切。 二 《现代化第一基石》一书在内容、理论和方法上都独具特色。 农业经济特别是具有专业化、企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特点的大规模农业经济的发展,决定着英国封建生产关系解体和资本主义的产生,这是《现代化第一基石》论证的主要内容。 资本主义在哪一类经济部门最先站住脚而成为新型经济因素的策源地?首先起源于农业还是工商业?这是个争议较多的问题。在前述的西方两次有关“过渡”动因的论战中,除“贸易根源说”外,其他几种观点虽强调重点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论者都从农业内部因素的发展寻找西方向近代过渡的动力。近十余年来,国内学者探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原因时,“农业劳动者个人力量决定封建制度解体论”和“经济结构制约论”,也都突出强调农业与农村经济变化的至关重要性。“城市作用论”①和“市场经济论”②在谈到商品关系、货币关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时,却回避或抛开了农村经济的作用。 最早重视农业在西欧向近代社会转型中作用问题的,是重农学派。马克思对此曾给予明确肯定:“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③英国13世纪以来农业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观点的正确。 有关英国小麦亩产量的最早记载是13世纪。那时小麦的平均每英亩产量为8-9蒲式耳,小麦、燕麦和大麦的混合亩产量平均为11蒲式耳。可以肯定,那时英国国内的粮食并不匮乏,相反还略有剩余。领主和农民都是如此。以温切斯特主教地产为例,其所属的32所庄园中,1208-1209年平均每一庄园小麦出售量占生产量的48.5%,到这个世纪结束时,同一主教地产所属42所庄园小麦出售量平均每一庄园占生产量的70%④。可以推测,这些在市场进行交易的粮食中,余粮占一定比例。《现代化第一基石》估计13、14世纪英国一般农户的储蓄率已达15%,证明农民也不缺乏剩余粮食。正因为如此,英国在13-14世纪便出现了地区性粮食市场。15-16世纪,农业经济的进步更显而易见。无论是单位产量,还是一般农户的劳动生产率,都较前一时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跃居欧洲农业先进国家的行列。除供全家自身消费外,这一时期劳动者每年还有20-30%的盈余。到18世纪的农业革命,粮食剩余量更增至50%以上,“从而为工业革命铺平了道路”⑤。但在英国中世纪,仅15%左右的粮食剩余已经可以使农村封建经济产生变化,20-30%的剩余无疑会为这种变化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随着剩余不断增加,最终导致自然经济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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